【发布部门】 安徽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皖教秘[2014]186号
【发布日期】 2014.05.06 【实施日期】 2014.05.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教育综合规定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月活动的通知
(皖教秘〔2014〕186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决定自2014年起,于每年5月份集中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月”活动(以下简称“主题月”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开展“主题月”活动,制订具体的活动方案,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要注重提升活动开展效果,增强学生的诚信意识,强化资助工作的育人效果,构建以诚信为荣的文化氛围。
二、创新形式,加强宣传
各市、县(区)教育局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诚信”为主题,结合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宣传,认真组织各普高学校开展“主题月”活动。以“立德树人”为主线,结合校园文化建设、班级建设、社会实践等活动,通过举办图片展、知识竞赛、舞台剧、征文、演讲、安徽好人进校园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方式,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普及征信、金融等相关知识。
各高校应在总结2013年活动开展情况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活动开展要结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组织当年毕业的借款学生开展诚信和金融知识教育,讲解还款流程,宣讲诚实守信事迹,倡导契约精神,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增强法律意识。
各地、各高校要主动加强与主流媒体等的合作,切实加强宣传,精心开展“主题月”活动,形成有广度、有深度、有社会影响力的宣传声势。
安徽学生资助网将继续开辟“诚信教育主题活动”专题栏目,各地、各高校可通过安徽学生资助网后台及时上传“主题月”活动信息。
三、认真梳理,及时总结
各市、各高校要认真梳理、归纳“主题月”活动开展的情况与经验,于6月16日前以电子版方式,向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总结材料。总结材料包括:本单位开展“主题月”活动的具体时间、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宣传形式、活动内容、学生参加人次、好的做法及成效等,要求短、实、新,一般不超过1500字。各市(汇总所辖县区)、各高校请同时报送《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联系人:赵慧
联系电话:0551-62831889
邮箱:zhaohui6661@126.com
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21号
附件: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略)
安徽省教育厅
201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