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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7-06-26   阅读:

【发布部门】 安徽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皖教基[2014]3号
【发布日期】 2014.05.05 【实施日期】 2014.05.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教育综合规定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皖教基〔2014〕3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积极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基础的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切实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现就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转变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有利于引导高中学校规范办学、特色办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整体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进一步加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统一性与严肃性,增强其在高中毕业和高校招生中的权威性;有利于加强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录取与中学学业评价的统筹,推动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制度的改革;有利于加强对普通高中的教学质量进行科学监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措施,强化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二、严格阅卷和等级划分,增强考试的统一性。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精心组织,规范运作,认真组织阅卷工作,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控质量,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阅卷和等级划分工作。提倡有条件的市,以市级为单位组织集中阅卷和划分等级,倡导网上阅卷。各市教研部门要统一选聘优秀骨干教师参加阅卷工作,在试评的基础上制定评分细则,进一步提高阅卷质量。各市考试办要做好区域内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评价工作,抽调学科专家及时对考试结果进行分析与研究,尤其要注意区域内同类学校之间进行比较、分析,切实发挥其教学管理和教学评价等方面的功能,引导广大教师按照课程标准组织教学、提高教学水平,引导学校按照国家新课程方案开设课程、规范教学行为,促进普通高中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三、加大考风考纪整治力度,增强考试的严肃性。

  启用标准化考场。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像抓好高考、中考一样抓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一律使用标准化考场,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提高监管水平。考点必须设在承担普通高考任务的标准考点,考试的组织、考场的设置、监考巡考的安排、违规违纪的处理等均应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统一要求进行。考试期间电子屏蔽仪器和实时监控设备要全部启用,我厅将对各考点进行实时监控,并安排考试录像的抽检。

  加强试卷的保密工作。各级考试机构一把手对本地区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负总责,并指定一名主要负责人分管试卷运送和安全保密工作。要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各项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度。试卷和答题卡的运送、发放和保管以及回收等每个环节都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要求执行。要加强试卷保密室值班和巡视检查,严格履行试卷和答题卡交接手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签订责任书,将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确保各项保密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坚决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人防和技防”并举、“严防和严打”并重,重点防范和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考场内外串通作弊、替考和有组织的团伙舞弊等严重违规行为,切实保障考试的公平公正。要严格按照《考试实施程序》组织考试。严禁考生将规定以外物品特别是手机、无线接收和传送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带入考场。在考生全部离开考场前,监考员不得擅离考场。我厅将进一步加强对各考点的巡视检查,加大随机巡查力度,增加巡查人数,扩大巡查范围,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加大处罚力度,特别是对巡查和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将根据有关规定对考点和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四、逐步加大考试成绩的应用,积极发挥考试的功能。

  (一)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

  普通高中学生包括高中国际班学生都必须参加所有科目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基本依据之一,所有科目成绩达到C级或合格以上方可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二)作为普通高中教学质量监测的重要手段。

  作为各级教育行政、教研部门进行教学管理决策、教学研究和教学指导的重要依据。积极发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检测和诊断功能,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作为我省高中教学质量监测和管理的重要手段,通过加强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果的分析研究,促进高中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

  (三)作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1.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其所有科目成绩达到C级或合格以上方可被二本及以上高校录取。

  2.进一步深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中的应用。在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过程中,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校自主进行的技能测试或特色面试结果作为高校自主招收录取应届高中毕业生的依据。

  各地在实施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与省教育厅联系,

  联系人:檀 俊;联系电话:0551-62829059(省教育厅基教处);0551-2638023 (省教科院)

安徽省教育厅
2014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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