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皖教秘基[2014]36号
【发布日期】 2014.05.05 【实施日期】 2014.05.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教育综合规定
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开展第二十四个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
(皖教秘基〔2014〕36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2014年5月18日是第二十四个全国助残日,本次助残日活动主题是:关心帮助残疾人,实现美好中国梦。现将国务院残工委、省政府残工委《关于开展第二十四个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实际开展好本次助残日活动。
一、各市、县(区)教育部门要结合贯彻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开展好本次助残日活动,助残日期间,要对本地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和随班就读情况作全面调研,了解学校办学和教育教学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方案,逐步加以解决。
二、各大中小学在助残日期间要结合实际开展帮助身边残疾人活动。学校领导和老师要对在校的残疾学生逐一慰问,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中存在的问题,鼓励他们克服自身困难,努力成就梦想。组织师生开展“一对一”助残帮扶活动,为残疾学生上下学、在校生活学习提高帮助,营造友爱、互助、融合、共享的良好氛围。
三、要集中开展扶残助残宣传活动。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大中小学要利用学校网站和当地媒体,宣传国家和当地促进特殊教育发展政策措施,发展特殊教育取得的成就;对当地为发展特殊教育作出积极贡献,在特殊教育教学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学校和个人予以宣传;对克服困难、自强不息的残疾学生典型予以报道,为社会和残疾学生树立正确导向,为促进特殊教育发展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转发关于开展第二十四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略)
安徽省教育厅
201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