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发文字号】 厅办函[2014]29号
【发布日期】 2014.05.05 【实施日期】 2014.05.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会计基础工作检查的通知
(厅办函〔2014〕29号)
厅直各事业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为了贯彻落实财政部修订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制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进一步加强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行为,经研究,决定对厅直各事业单位和厅本级的会计基础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和督促各单位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开展日常会计工作,夯实会计工作基础,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和控制制度,维护会计工作秩序,确保会计信息质量的真实、完整,推动全厅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二、检查的依据、范围和任务
(一)检查依据。《会计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有关法律制度规定。
(二)检查范围。厅直各事业单位和厅本级的会计基础工作情况。
(三)检查任务。全面检查会计基础工作情况,指出存在问题,纠正不规范做法,指导和督促各单位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管理水平。
三、检查内容
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从业资格情况,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等。(详见附表)
四、检查方式和步骤
检查工作从2014年5月10日起至2014年7月31日止,分为自查整改、全面检查和总结评价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整改阶段(5月10日至5月31日)。厅本级和厅直各事业单位对照《会计基础工作检查整改情况表》(见附件)对本级及所属单位开展自查,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整改,于6月5日前向厅财务处报送自查整改报告和《会计基础工作检查整改情况表》。
(二)全面检查阶段(6月10日至7月20日)。厅财务处根据各单位各部门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在全面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被查单位认真进行整改。
(三)总结评价阶段(7月21日至7月31日)。厅财务处在7月31日前将各单位自查和全面检查情况汇总,形成书面材料。五、检查工作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会计基础工作检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精心组织,合理制定自查及整改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有序地开展会计基础工作检查,确保达到会计基础工作检查目的。
联系人:厅财务处 季传友,
电话:63623473。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4年5月5日
附件
会计基础工作检查整改情况表
单位:(印章) 2014年5月 日
分类 检查事项 检查整改情况
是或否 整改情况
(一)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1 是否按规定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
2 在岗会计人员是否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是否具备任职资格。
4 会计人员是否按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5 会计工作岗位是否做到定期轮换。
6 会计不相容工作岗位是否相互分离。
7 任用会计人员是否执行回避制度。
8 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是否符合制度规定。
(二)会计核算 9 是否执行现行相应会计准则、制度。
10 填制或取得的原始凭证是否符合规定。
11 是否正确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12 记账凭证填制和签章是否符合规定。
13 是否按规定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
14 账簿启用、登记、结账、错误更正等是否符合规定。
15 是否按规定编报财务会计报告。
16 是否做到账证、账账、账表、账实相符。
(三)会计监督 17 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是否不予受理。
18 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审批手续不全的原始凭证是否退回更正、补充。
19 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是否制止和纠正或按规定上报。
20 对违反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经济活动是否制止和纠正或按规定报告。
21 是否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机关的监督,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四)会计档案管理 22 会计资料是否定期整理归档,并按要求移交档案部门。
23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是否符合规定。
24 会计档案的查阅、销毁是否符合规定手续。
(五)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25 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26 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了内部控制制度。
27 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28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是否建立内部电算会计控制制度。
29 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30 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财产清查制度。
31 是否建立财务收支审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