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地方法规规章 » 正文
(2014年)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6号――关于发布取消涉税文书报表的公告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3-31   阅读:

【发布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字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6号
【发布日期】 2014.04.30 

【实施日期】 2014.05.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
(2014年第6号)

关于发布取消涉税文书报表的公告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安排,安徽省国家税务局按照既方便纳税人又有利于税收管理的原则,对自行印制涉税文书报表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决定取消一批涉税文书报表。现将第一批取消的《普通发票真伪鉴定申请表》等5个涉税文书报表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取消涉税文书报表式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2014年4月30日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