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发文字号】 皖保监许可[2014]174号
【发布日期】 2014.04.25 【实施日期】 2014.04.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保险监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庆中心支公司山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皖保监许可〔2014〕174号)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山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泰康皖发〔2014〕73号)收悉。经审查,批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庆中心支公司山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枞阳县山镇大港村叶圩组9号变更为枞阳县山镇大港村兴旺拆迁安置点11号。
原址不得保留机构。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安徽保监局
201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