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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成立安徽省教育系统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小组的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7-07-13   阅读:

【发布部门】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皖教工委函[2014]83号
【发布日期】 2014.04.22 【实施日期】 2014.04.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教育综合规定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成立安徽省教育系统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小组的通知
(皖教工委函〔2014〕83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有关高职高专院校?:

  根据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未参加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高职高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参加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切实发挥好行业系统的指导作用,扎实推进教育系统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根据中央和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决定成立安徽省教育系统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小组。

  指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一、指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 程 艺  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

  副 组 长: 高开华  省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正厅级)

  江 春  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成  员: 王 宜  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纪工委书记

  金 燕  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

  杨德林  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

  解 平  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

  李明阳  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总督学

  周 元  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副巡视员

  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事处。主任由解平同志兼任。

  指导小组的工作职责是:(1)认真学习传达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指导教育系统抓好贯彻落实。(2)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促进教育行风、师德师风、学风等建设;积极推进教育公平和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着力解决各种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3)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在整改落实、整章建制中需要省级教育部门帮助支持的事项,研究提出协调解决的措施和办法。(4)指导高职高专院校和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党员教育形式,提升党员发展和党员管理工作水平,推进党内民主生活正常化、制度化、有效化。(5)指导高职高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进一步明确发展定位,加强学科专业、“双师型”教师队伍、实习实训基地等建设,帮助破解制约院校发展的瓶颈问题,提升学校整体发展水平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6)及时向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二、指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解 平 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兼)

  副主任:王 忠 组干处处长

  丁育红 人事处副处长

  缪富国 基教处处长

  朱 彤 职成处处长

  成 员:韩 光 人事处主任科员

  史常斌 基教处主任科员

  汪德金 职成处副处级干部

  蔡 彬 安徽教育网记者

  办公室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内设4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和宣传组

  组 长:丁育红  人事处副处长(电话:0551-62827751)

  副组长:刘跃生  办公室副主任

  朱 庆  信息咨询中心主任、电教馆馆长

  郑 振  教育宣传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联络员:韩 光  人事处主任科员(电话:0551-62831806)

  蔡 彬  安徽教育网记者(电话:0551-62158701)

  主要负责与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联络工作,负责领导深入基层联系点调研活动的协调安排,起草领导有关讲话;协调与办公室其它工作组的有关工作,组织编印有关学习材料,编发工作简报、专报等;负责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舆论宣传引导,协调新闻媒体报道教育系统活动开展情况,以及指导专题网站的更新与维护;落实相关后勤保障。

  2.高职高专巡回指导组

  组 长:王 忠 组干处处长

  副组长:童兆胜 高教处副处长

  王东华 人事处调研员

  联络员:查晓陆 组干处主任科员(电话:0551-62827759)

  主要负责对未参加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高职高专院校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

  3.市县巡回指导一组

  组 长:朱 彤  职成处处长

  副组长:郑德新  基教处调研员

  朱曙培  督导办副主任

  联络员:汪德金 职成处副处级干部(电话:0551-62827839)

  主要负责对淮北、宿州、蚌埠、淮南、滁州、马鞍山、芜湖、宣城8市和广德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

  4.市县巡回指导二组

  组 长:缪富国 基教处处长

  副组长:王淑芳 职成处副处长

  卢 鹏 师资处副处长

  联络员:史常斌 基教处主任科员(电话:0551-62831834)

  主要负责对合肥、亳州、阜阳、六安、铜陵、池州、安庆、黄山8市和宿松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

  各巡回指导组要加强与市和省直管县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相关督导组的联系,推动落实省委精神;及时了解相关地区和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各环节进展情况,梳理问题具体表现,总结宣传创新做法、成功经验和整改落实的成效;对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基层反映的有关教育政策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和研究。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教育厅
201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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