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发文字号】 皖保监许可[2014]148号
【发布日期】 2014.04.09 【实施日期】 2014.04.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保险监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关于郑开翼、赵璐任职资格的批复
(皖保监许可〔2014〕148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郑开翼任职资格的请示》(国寿财险皖干〔2014〕60号)、《关于核准赵璐任职资格的请示》(国寿财险皖干〔2014〕62号)收悉。经审查,郑开翼、赵璐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郑开翼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核准赵璐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安徽保监局
201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