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统计局
【发文字号】 皖国土资公告[2014]8号
【发布日期】 2014.03.26
【实施日期】 2014.03.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2012年度各省辖市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新增建设用地消耗考核结果公告
(皖国土资公告[2014]8号)
根据《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统计局关于发布和实施〈安徽省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考核办法〉的通知》(皖国土资〔2009〕125号)有关规定,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统计局对全省16个省辖市2012年度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新增建设用地消耗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经省政府审定,现将2012年度各省辖市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新增建设用地消耗考核结果公告如下:
芜湖、蚌埠、合肥、马鞍山、亳州、淮南、黄山、淮北为优秀等级;阜阳、铜陵、滁州为良好等级;安庆、宿州、六安、池州、宣城为合格等级。
附件:安徽省2012年度各省辖市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考核结果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统计局
2014年3月26日
附件:
安徽省2012年度各省辖市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考核结果
省辖市
集约用地水平区域位次指标得 分
集约用地水平年度变化指标得 分
总得分
考核
结果
芜湖市
63
35
98
优秀
蚌埠市
61
35
96
优秀
合肥市
65
29
94
优秀
马鞍山市
57
32
89
优秀
亳州市
49
35
84
优秀
淮南市
53
30
83
优秀
黄山市
51
32
83
优秀
淮北市
59
23
82
优秀
阜阳市
47
32
79
良好
铜陵市
55
21
76
良好
滁州市
41
30
71
良好
安庆市
45
22
67
合格
宿州市
43
22
65
合格
六安市
37
26
63
合格
池州市
35
27
62
合格
宣城市
39
22
61
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