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发文字号】 皖银监复[2014]51号
【发布日期】 2014.03.25 【实施日期】 2014.03.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银行监管
中国银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元一名城等7家社区支行开业的批复
(皖银监复〔2014〕51号)
光大银行合肥分行:
《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元一名城等七家社区支行开业的请示》(合光银发〔2013〕689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元一名城社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青年小区社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大铺头社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琥珀山庄社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滨湖书香门第社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世纪阳光花园社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宝业城市绿苑社区支行等七家社区支行开业,核发金融许可证。
二、对你分行拟任程进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元一名城社区支行行长、孙邦文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青年小区社区支行行长、朱维佳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大铺头社区支行行长、高勤卫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琥珀山庄社区支行行长、唐珂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滨湖书香门第社区支行行长、李玲玲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世纪阳光花园社区支行行长、段新颖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宝业城市绿苑社区支行行长我局无异议。
三、核定上述七家社区支行业务经营范围为:吸收个人存款;发放个人贷款;办理个人国内外结算;从事个人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个人款项;经上级行授权并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个人业务。上述业务均不含人工现金业务。
四、核定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元一名城社区支行营业地址为:合肥市板桥河路东临泉路北元一名城B5栋107、108室。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青年小区社区支行营业地址为:合肥市宁国路世纪阳光花园恢复楼A区116室。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大铺头社区支行营业地址为:合肥市长江西路天地人科文苑2幢23商223室。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琥珀山庄社区支行营业地址为:合肥市长丰路与安庆路交口兰桂公寓第四幢1层商104室门面房。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滨湖书香门第社区支行营业地址为:合肥市滨湖书香门第惠园路C区101室。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世纪阳光花园社区支行营业地址为: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世纪阳光花园青阳苑D-123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宝业城市绿苑社区支行营业地址为:合肥市宝业城市绿苑1幢公寓楼及地下人防车库1层商107/107上、商108/108上。
五、请你分行于文到之日起10日内,派员携介绍信及身份证和本批复到我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凭金融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上述支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