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皖司许决字〔2017〕第364号
王晓彤等33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的专职律师执业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们专职律师执业,予以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请你们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信函)到本机关(省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厅窗口)领取《律师执业证》。
一、 阜阳市(1人)
王晓彤 安徽天联天律师事务所
二、芜湖市(2人)
童振福 安徽和瑞律师事务所
陶飞 安徽润深律师事务所
三、安庆市(6人)
章庆 安徽振风律师事务所
周锐 安徽明一律师事务所
宋明 安徽国誉律师事务所
王贵海 安徽雷城律师事务所
檀金水 安徽大雷律师事务所
曹志刚 安徽大雷律师事务所
四、黄山市(16人)
江建辉 安徽一飞律师事务所
查泽杰 安徽一飞律师事务所
刘晓玲 安徽金天都律师事务所
黄毓佳 安徽赵洪亮律师事务所
朱静安 安徽李美琳律师事务所
刘虹 安徽昌法律师事务所
程东胜 安徽李美琳律师事务所
李兹柏 安徽昌法律师事务所
汪建明 安徽利达律师事务所
何芳 安徽地平律师事务所
唐志明 安徽地平律师事务所
张瑶 安徽道同律师事务所
巴媛媛 安徽道同律师事务所
余丽丽 安徽道同律师事务所
吴群群 安徽道同律师事务所
陈波 安徽道同律师事务所
五、省直所(8人)
杨艳林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吕光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孙玮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荣慈竹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吴月华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郑云 安徽润天律师事务所
叶春娴 安徽润天律师事务所
李立 安徽润天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