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分配(合肥市统计局发布统计数据)
2012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9712元(49712元除以12月=4143元)。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0722元(50722元除以12月=4227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1.6%。按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分,各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分别为农林牧渔业37139元、采矿业45780元、制造业49967 元、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65925元、建筑业45481 元、批发和零售业38868元、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55810 元、住宿和餐饮业26795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64656元、金融业91076元、房地产业40199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8875元、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62953 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8962元、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39085元、教育50313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53962元、文化、体育和娱乐业43988元、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52324元。按注册登记类型分,各类型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分别为内资48018元,港澳台商投资50831元,外商投资47624元。内资中,国有单位52583元、城镇集体单位37654 元、股份合作单位61559元、联营单位43265元、有限责任公司44886元、股份有限公司59169元、其他内资40666元。
苏义飞律师从合肥市仲裁委处得知,合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基数是按照4227元/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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