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高温天气作业防暑降温工作的紧急通知
(皖安监明电〔2013〕15号)
各市、省直管县安全监管局:
近来,我省多地持续高温,中国气象局已启动了重大气象灾害(高温)Ⅱ级应急响应,安徽省气象局已于30日启动了重大气象灾害(高温)Ⅲ级应急响应,预计8月上旬我省高温持续,高温强度将进一步增强。为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确保劳动者在高温期间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切实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促检查高温天气作业防暑降温工作
各地安全监管局要高度重视高温天气作业防暑降温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露天和高温作业场所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严格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及高温作业引发的各类事故,加强高温中暑事件的应急处置。
二、切实落实用人单位防暑降温主体责任
存在露天和高温作业的用人单位要强化防暑降温责任意识,企业负责人要带头深入作业现场,检查防暑降温措施的落实情况;要严格遵守高温天气期间劳动规定,结合本单位的作业特点,合理安排职工在高温天气的工作时间;要加大防暑降温经费的投入,配备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各用人单位要结合本单位高温天气作业的实际,对劳动者进行防暑和中暑急救宣传教育,增强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自我劳动保护能力。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