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022年)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表性案例(三)
原配要求“第三者”返还赠与财产案-李某诉张某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
【基本案情】
顾某与邓某系夫妻关系。邓某去世后,顾某从邓某手机里发现其与屠某之间的暖昧聊天记录,以及邓某通过微信红包、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银行转账、网购生活用品等形式赠与屠某财物共计35万余元。遂起诉要求屠某返还相应财物。
【生效裁判】
法院认为,邓某在与顾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屠某交往,并赠与其大额财物,其行为违背夫妻忠实义务及公序良俗,也损害了顾某的合法权益,该赠与行为无效,因部分款项无法核实用途,应从总款中予以扣减,故判决屠某返还顾某31万余元。
【典型意义】
本案中邓某的行为违背夫妻忠实义务及公序良俗原则,加之,邓某将超出日常生活所需的夫妻共同财产擅自转给他人,且未得到顾某同意和事后追认,系无权处分。法院依法判决屠某返还财产,体现了法治与德治相统一,将伦理、亲情、道德融入法理之中,对婚外情等不道德行为予以谴责,倡导夫妻双方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自觉维护良好家庭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