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
兹证明 (身份证号34012320120503xxxx)一直居住在合肥市xxxxx村兴东村民组,由爷爷 、奶奶 照顾其生活起居,爷爷 、奶奶 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儿子 照顾小孙子 。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盖章):
2013年5 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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