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苏义飞、黄新伟,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系犯罪嫌疑人朱xx侦查阶段的委托律师
通讯地址:合肥市xxxxxxxx。
联系方法:15855187095(苏义飞)、13739296341(黄新伟)
申请事项:
对犯罪嫌疑人朱x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理由:
犯罪嫌疑人朱xx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4年3月21日被刑事拘留。2014年申请人应朱xx及其近亲属的要求,为朱xx申请取保候审。申请人认为,盗窃罪不属于暴力型犯罪,且朱xx涉案金额约为6000元,即便构成犯罪量刑也相对较轻,对朱x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不具有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朱xx家属愿依法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现依据《刑事诉讼法》之规定,特向贵局申请对朱x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若贵局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烦请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为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