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出了车祸。我是正常驾驶。速度60,受害者骑电动车横穿马路。当时我一刹车。受害者只是轻伤,现在医院住院,受害者没有大碍。受害者不想出院怎么办。我的车是全险,太平洋保险。保险工作人员到现场这是拍照就走了,我该怎么处理?
苏义飞律师:一些人为了得到更多的赔偿,故意延迟出院时间。而有些医院为迎合病人,对这种人往往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遇到这种情况,你可以不用再支付医疗费,让对方起诉你,到时候保险公司和你都是被告,让保险公司直接支付给对方就行了。如果对方是恶意住院的,保险公司会申请做“三期鉴定”,这些“赖床族”多赔偿的目的也是达不到的。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二条 受害人为延长计算误工费时间,故意拖延起诉或者鉴定的,应委托司法鉴定确定其误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