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
原告:程x
被告:方x
诉讼请求:
1、判令解除原、被告的婚姻关系;
2、判令婚生子程小x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800元抚养费;
3、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4年4月8日原、被告登记结婚,2015年7月16日生有一个女孩,取名程梓莘。从孩子出生后至今双方经常吵架,女方及家人经常提出离婚,导致夫妻感情恶化,无法在一起共同生活。
原、被告婚后生活期间暂无共同债权债务。现原、被告双方均愿意离婚,但就孩子抚养权问题一直没有谈妥。
原告认为双方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依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特诉至贵院,恳请贵院依法判如所请。
此致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xx
日期:2016.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