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30日下午,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一届省政府组成人员,决定任命姜明为安徽省司法厅厅长。
姜明,男,汉族,1964年4月出生,安徽定远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学历,公共管理硕士。现任安徽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党委书记,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负责省司法厅全面工作。
1982年9月至1986年7月,安庆师范学院中文系学生;1986年7月至1990至12月,淮北教育学院中文系教师;1990年12月至1993年12月,省司法厅基层处科员、副科级助检员;1993年12月至1996年7月,省司法厅政治部副主任科员(其间:1993年3月至1994年7月参加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专业学习);1996年7月至1997年6月,省司法厅政治部主任科员;1997年6月至1998年9月,省司法厅政治部干部科科长;1998年9月至2000年9月,省司法厅政治部副主任;2000年9月至2002年3月,省司法厅政治部组织宣传处处长;2002年3月至2004年6月,省司法厅政治部副主任、组织宣传处处长;2004年6月至2010年12月,省监狱管理局政委(其间:2003年3月至2005年11月参加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公共管理学(MPA)专业学习);2010年12月至2014年8月,省监狱管理局局长;2014年8月至2014年10月,合肥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14年10月至2017年7月,合肥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兼);2017年7月至2017年8月,合肥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兼);2017年8月至2018年3月,合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2018年3月—— 安徽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安徽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党委书记,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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