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讲人曹富乐主任,内容:《法律文书写作》
点评人苏义飞律师:曹富乐的课,非常务实,我很花心,你的每节课我都都喜欢听。曹富乐是总所刑辩领军人物,也是金亚太五大护法之一。听说金亚太有“五大护法”和“四大金刚”,又被称金亚太的“五院四系”。
有时候我的辩护观点拿不准,首先请教黄奥和曹富乐,然后就敢大胆往前冲。今天的课,我提几点总结:
一、关于书面辩护词页眉问题,我以前认为是广告,拿掉更好看。现在看习惯了也顺眼了。
法律文书和辩护词的字体、字号问题,我建议可以和起诉书、判决书的字体、字号统一。
二、会见笔录模板可以模板化。首次会见笔录模板里面,建议增加询问委托人身份证号、关押号房以及管教干部姓名等内容。身份证号是为了用于在中国检察网上绑定律师证,这样案件信息我在手机上可以第一时间查看。关押号房是为了方便家属寄生活物品和信件。
三、律所提供的《刑事委托协议》只有一页纸,看上去过于简洁。我建议增加几条,如“法律援助告知”、“分阶段付费的,逾期支付,视为单方面解除合同,前期已经支付的费用不再退还”、“明确会见次数”、“明确可以采用电子方式送达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