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森林公安局太岳山分局成功查处一起盗伐林木刑事案件。
5月6日,省森林公安局太岳山分局接到龙门口派出所报告,称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在沁源县郭道镇太森木材加工厂大门口处查获一堆他人偷砍的辽东栎木材。接到报告后,太岳山分局组织警力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取证。
现查明:2014年11月至12月,史某(男,51岁,山西省沁源县赤石桥乡算盘沟人)利用给龙门口林场做抚育的机会,未经许可,多次擅自在沁源县聪子峪乡王家沟羊圈沟用刀锯和斧头盗伐辽东栎,并截成长1.2米-2.5米,小头直径10厘米-40厘米的木材,共计32根(其中有三、四根是在山里拾的)。后借用其弟的面包车,拉到沁源县郭道镇太森综合加工厂,计划让加工厂老板樊某加工成板材做家具时被森林公安查获。
目前,史某对其盗伐林木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因史某盗伐数量较大,已经达到刑事立案标准,5月8日,山西省森林公安局太岳山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决定对史某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