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布日期:2022.07.07
实施日期:2022.07.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性质文件
节选自:2022年最高检发布6起依法惩治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典型案例
案例五:刘某某等五人运送他人偷越边境案
——出租车司机明知他人运送人员偷越边境而帮助运送亦构成共犯
【关键词】
出租车司机 帮助运送 依法抗诉
【要旨】
出租车司机事先明知他人从事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而仍然提供帮助的,应当以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共犯论处。对于审判机关判决认定错误的,检察机关依法提出抗诉,履行审判监督职责。
【基本案情】
被告人刘某某,男,1983年6月出生,户籍地为安徽省泗县。
被告人杨某某,男,1986年2月出生,户籍地为湖南省洪江市。
被告人向某某,男,1987年11月出生,户籍地为湖南省洪江市。
被告人梅某某,男,1995年11月出生,户籍地为广东省雷州市。
被告人阳某某,男,1978年12月出生,户籍地为湖南省攸县。
2019年11月,温某某、彭某某(另案处理)等5人打算去澳门,但因在澳门曾有违法记录等原因不能通过正规途径前往,遂通过“蛇头”联系到梅某某等人负责接应、刘某某等人负责运送。2019年11月30日晚,刘某某安排杨某某在珠海某大楼门口接应梅某某及温某某等5名偷渡人员,并由刘某某联系好的出租车司机阳某某负责运送。阳某某此前曾于11月24、25日先后两次受刘某某雇请运送偷渡人员,在明知所运送的是偷渡人员的情况下,为了牟取非法利益,仍接受刘某某安排,驾驶出租车搭载杨某某及5名拟偷渡人员前往珠海市某船厂附近海边,由刘某某事先安排的向某某接应。阳某某还按照刘某某的指示,在下车点附近等候接应从澳门返回的偷渡客人。随后,向某某驾驶木船搭载温某某等5名偷渡人员欲渡海前往澳门,因向某某当天下午刚学习驾船操控经验不足、船只未配备救生设备、船上人员众多等原因,木船离岸行驶约2、3分钟(离岸边80米左右)时,船只倾斜、船头进水导致船只倾覆,船上6人均落入水中。向某某自行游泳到岸边获救,温某某、彭某某被闻讯赶来的海警救出,其余3名偷渡人员溺水死亡。
【诉讼过程】
2019年12月1日,珠海市海警局对此案立案侦查,同年12月2日、3日将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2020年3月6日移送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同年6月5日,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交由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检察院(现为广东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检察院,下同)审查办理。同年7月13日,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检察院以刘某某、杨某某、向某某、梅某某、阳某某涉嫌运送他人偷越边境罪向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现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下同)提起公诉。同年12月29日,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认定刘某某、杨某某、向某某、梅某某犯运送他人偷越边境罪,结合4人具有的既未遂、主从犯、坦白、赔偿等情节,对4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至二万元不等的刑罚;以阳某某系知情不举,不具有事先犯罪故意为由,判处阳某某无罪。2021年1月5日,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检察院认为一审法院未认定阳某某构成犯罪有误,遂提出抗诉,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支持抗诉。同年4月13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改判阳某某犯运送他人偷越边境罪,因其有未遂、从犯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一)审查梳理证据,准确适用法律,开展认罪认罚工作并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办理该案过程中,认真分析在案证据,梳理5名犯罪嫌疑人在整个犯罪链条中所起的作用特别是在运送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依法认定运送他人偷越边境犯罪。开展认罪认罚工作,准确认定5名犯罪嫌疑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主从地位,结合犯罪后果、既未遂形态、是否主动认罪、早认罪、彻底认罪、稳定认罪等情节,对5人分别提出不同的量刑建议,并向法院提起公诉。
(二)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开展抗诉工作。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采纳了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检察院对刘某某等4人的定罪处刑意见,但是认为阳某某系知情不举,涉嫌运送他人偷越边境罪的证据不足,宣告被告人阳某某无罪。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根据现有证据,能够证明阳某某此前曾二次受刘某某雇请运送“客人”,并已知道杨某某是刘某某团伙中具体负责带“客人”偷越边境的,仍然与刘某某达成以后继续帮其接送“客人”的合意,第三次(即此次)仍在刘某某的授意下接上杨某某及其带的5名客人,阳某某是在犯罪意志支配下积极实施的帮助行为,而不是作为一名出租车司机实施的中立的履职行为,不属于违法阻却事由。后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得到二审法院的支持,判决阳某某犯运送他人偷越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典型意义】
(一)公民应选择合法途径出入边境,确保自己和他人人身安全。广东毗邻港澳,长期以来,偷越边境类违法犯罪活动持续高发。特别是近年来,有的人员为逃避入境防疫隔离规定,偷越边境情况多发,不仅危害国家出入境管理秩序,也对疫情防控、打击和预防走私、毒品等犯罪造成严重隐患。偷渡船只多为“三无”船只,致使偷渡人员的人身安全存在重大隐患。公民应自觉遵守出入港澳台边境管理秩序,办理合法手续、通过正规途径出入边境。
(二)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应增强合法经营意识,勿为短期经济利益犯险触法。随着打击力度的不断增强,不法分子为了逃避打击,降低风险,将偷渡人员招募、海上接送、路上接送等环节进行分割。犯罪团伙不再亲自负责整个组织、运送环节,而是通过支付高额费用按次或临时雇请出租车、私人运营车、船手等方式,由雇请人员负责偷渡人员接送,通过司机的职业行为来掩盖其违法行为,降低犯罪团伙被查获的风险。出租车、私人运营车司机在事前明知其接送人员是偷渡人员的情况下,为了牟取高额租车费用,仍然选择为犯罪团伙提供帮助,其行为同样危害了边境管理秩序,构成犯罪,应当依法予以惩处。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三百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