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布日期:2022.04.21
实施日期:2022.04.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性质文件
法规类别:犯罪和刑事责任 网络安全管理
节选自:2022年最高检发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典型案例
案例四
刘某峰等37人诈骗案-以组建网络游戏情侣为名引诱玩家高额充值骗取钱款
【关键词】
电信网络诈骗 游戏托 高额充值 网络游戏行业规范
【要旨】
“游戏托”诈骗行为隐蔽套路深,欺骗性诱惑性强。检察机关要穿透“游戏托”诈骗骗局,通过对“交友话术欺骗性、充值数额异常性、获利手段非法性”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准确认定其诈骗本质,依法以诈骗罪定罪处罚。通过办案引导广大游戏玩家提高自我防范能力,督促网络游戏企业强化内控、合规经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刘某峰,系辽宁盘锦百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思公司)实际控制人;
杨某明等36名被告人均系百思公司员工。
2018年8月至2019年4月,百思公司代理运营推广江苏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两款网络游戏,被告人刘某峰招聘杨某明等36人具体从事游戏推广工作。为招揽更多的玩家下载所推广的游戏并充值,刘某峰指使杨某明等员工冒充年轻女性,在热门网络游戏中发送“寻求男性游戏玩家组建游戏情侣”的消息与被害人取得联系。在微信添加为好友后,再向被害人发送游戏链接,引诱被害人下载所推广的两款网络游戏。在游戏中,被告人与被害人组建游戏情侣,假意与被害人发展恋爱关系,通过发送虚假的机票订单信息截图、共享位置截图等方式骗取被害人的信任,诱骗被害人向游戏账号以明显超过正常使用范围的数额充值。部分被告人还以给付见面诚意金、报销飞机票等理由,短时间多次向被害人索要钱款,诱使被害人以向游戏账号充值的方式支付钱款。经查,刘某峰等人骗取209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89万余元。
二、检察履职过程
本案由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立案侦查。2019年9月9日,公安机关以刘某峰等37人涉嫌诈骗罪移送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起诉。同年12月2日,检察机关以诈骗罪对刘某峰等37人提起公诉。2020年12月21日,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刘某峰等37人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至一万元不等。刘某峰提出上诉,2021年3月3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结合本案办理,检察机关制作反诈宣传视频,深入大中专院校、街道社区进行宣传,警示游戏玩家警惕“游戏托”诈骗,对游戏中发布的信息要仔细甄别,理性充值,避免遭受财产损失。同时,检察人员深入游戏研发企业座谈,提出企业在产品研发、市场推广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督促企业规范产品推广,审慎审查合作方的推广模式,合理设定推广费用,加强产品推广过程中的风险管控。
三、典型意义
(一)以游戏充值方式骗取行为人资金,在“游戏托”诈骗中较为常见,要准确认定其诈骗本质,依法从严惩治。“游戏托”诈骗是新近出现的一种诈骗方式。犯罪分子在网络游戏中扮演异性角色,以“奔现交友”(系网络用语,指由线上虚拟转为线下真实交友恋爱)等话术骗取被害人信任,以游戏充值等方式诱骗被害人支付明显超出正常范围的游戏费用,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检察机关要透过犯罪行为表象,通过对交友话术欺骗性、充值数额异常性、获利手段非法性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认定其诈骗犯罪本质,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二)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提高游戏玩家自我防范能力。网络游戏用户规模大、人数多,犯罪分子在网络游戏中使用虚假身份,运用诈骗“话术”,极易使游戏玩家受骗。对于广大游戏玩家而言,应当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对于游戏中发布的信息仔细甄别,对于陌生玩家的主动“搭讪”保持必要的警惕,以健康心态参与网络游戏,理性有节制进行游戏充值,防止落入犯罪分子编织的“陷阱”。
(三)推动合规建设,促进网络游戏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结合司法办案,检察机关协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规范网络游戏行业,严格落实备案制度,完善游戏推广机制,加强对游戏过程中违法犯罪信息的监控查处,推动网络游戏企业加强合规建设,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