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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8号]嘉某双赢轴承厂诉单某某虚假诉讼案-如何正确认定虚假诉讼犯罪案件的自诉条件
来源: 刑事审判参考   日期:2024-06-23   阅读:

刑事审判参考(2021.1 总第124辑)

[第1378号]嘉某双赢轴承厂诉单某某虚假诉讼案-如何正确认定虚假诉讼犯罪案件的自诉条件

节选裁判说理部分,仅为个人学习、研究,如有侵权,立即删除

裁判要旨:

二、主要问题
       如何正确认定虚假诉讼犯罪案件的自诉条件?
       三、裁判理由
       虚假诉讼犯罪案件发生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以存在在先的民事诉讼为前提,属于典型的刑民交叉案件。为了避免刑事自诉权被滥用,成为部分民事诉讼当事人用以恶意干扰民事诉讼进程的工具,对虚假诉讼犯罪案件的被害人行使自诉权的条件应当依法严格把握。本案即为典型例证。具体来讲,虚假诉讼犯罪案件中的被害人提起刑事自诉,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方面的条件:
  第一,自己的人身、财产权利遭到虚假诉讼犯罪行为侵害。这是提起自诉的主体条件。

第二,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通过虚假诉讼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有证据证明被害人曾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控告被告人实施虚假诉讼犯罪行为,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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