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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桂0204刑初73号贪污罪刑事判决书
来源: 中国裁判文书网   日期:2022-05-02   阅读:

案由    贪污    

案号    (2021)桂0204刑初7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检察院以柳南检刑诉〔2021〕1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梁某某犯贪污罪,于2021年2月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柳南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官李芸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梁某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4年12月至2015年2月期间,被告人梁某某在柳州市柳南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工作期间,利用其负责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的申报和发放工作的便利,先后将麦日浓、唐义祥、罗思明、韦继续、董惠铭、彭华清、李怀荣7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由单位财务到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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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批量代开存折或银行卡。被告人梁某某冒领7人的存折或银行卡后,分别多次以陈景华等52人的名义制表申领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并将拨付下来的补助重新制作补助发放表给单位财务办理,将其中陈景华等52名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集中发放到其掌控的麦日浓、唐义祥、罗思明、韦继续、董惠铭、彭华清、李怀荣7人的柳州银行账户后进行冒领,被告人梁某某在其掌控的7个账户支取现金共计601440元,已用于个人消费挥霍。2020年10月21日,被告人梁某某主动到柳南区监察委员会投案自首。公诉机关就其指控向本院提交了相应的证据为证,并认为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请本院依法惩处。

被告人梁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梁某某是柳州市柳南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其在2006年9月至2015年2月期间利用负责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的申报和发放工作的便利,先后将麦日浓、唐义祥、罗思明、韦继续、董惠铭、彭华清、李怀荣7人的身份材料交由单位财务到柳州银行批量代开存折或银行卡。被告人梁某某冒领7人的存折或银行卡后,分别多次以陈景华、陈启湘等52人的名义制表申领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并将拨付下来的补助重新制作补助发放表给单位财务办理,将其中陈景华、陈启湘等52名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集中发放到其掌控的麦日浓、唐义祥、罗思明、韦继续、董惠铭、彭华清、李怀荣7人的柳州银行账户后进行冒领,梁某某在其掌控的7个账户支取现金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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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440元,已用于个人消费挥霍。2020年10月21日,梁某某主动到柳南区监察委员会投案自首。案发后,梁某某及其家属主动退出赃款443380元。

上述事实,被告人梁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立案决定书、到案经过、破案经过、人员信息表、任职材料、合同、年度考核登记表、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柳南区劳动保障事务机构的通知、关于柳南区事业单位分类意见的通知、关于确定部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的通知、事业单位法人认定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军转干部困难补贴发放工作材料、麦日浓等人员基本信息表、调取证据清单及照片、补助花名册、柳州银行开户及转账流水、取款凭条、赃款退出材料、军转干困难生活补贴申请发放材料、梁某某现实表现材料、证人欧某、钟某、苏某、罗某的证言、被告人梁某某的供述与辩解、提请人民法院涉案财物处置清单等经庭审质证的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梁某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骗取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之规定,构成贪污罪。公诉机关指控梁某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梁某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梁某某及其家属积极退出部分赃款,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梁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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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梁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2月22日起至2023年12月21日止。)

二、责令被告人梁某某退赔柳州市柳南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经济损失人民币601440元,扣押在案的赃款443380元予以抵扣,不足部分继续退赔。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审 判 长  王 玮

人民陪审员  林素艳

人民陪审员  陆红华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书 记 员  陈沛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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