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受贿
案号 (2019)黑0108刑初74号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检察院以哈平检诉刑诉(2019)7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犯受贿罪,于2019年7月2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2019年7月24日立案,2019年7月2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李成林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及其辩护人谢佩虹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在2015年7月至2019年5月任哈尔滨市第一医院(以下简称市一院)人事科副科长期间,多次利用主管人事工作的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2016年6月至8月期间,市一院妇产科临时工秦某为了在该院妇产科医生招聘考试中通过考试,先后两次在李的办公室给其送了共计6万元人民币(分别为人民币1万元、5万元),并请李在市一院妇产科医生招聘考试过程中给予其帮助,李将此6万元人民币收下后,利用自己主管人事工作的职务之便使秦某通过市一院妇产科医生招聘考试并被录用。上述6万元人民币被李用于个人日常花销。
2017年6月某日,李某3为了进入市一院工作,找到李并请其在市一院招录时给予帮助,李利用自己主管人事工作的职务之便使李某3被市一院录用,为了感谢李的帮助,李某3在李办公室将装有2万元人民币的信封送给李,李收下后将这2万元人民币用于个人日常花销。
2017年年末某日,李某1在参加市一院的护士招聘考试时,其父李某2、其母张某2因担心其考试不合格,找到张某1(系张某2哥哥)帮忙找人请托办事,张某1找到哈尔滨市胸科医院工作人员韦某1帮忙,韦某1找到李,并将李某1父母准备的10万人民币中的2万元自己留下,剩下的8万元人民币去李的办公室送给了李,李承认收到8万元人民币中的2万元人民币(被其用于个人日常花销),李某1通过了市一院的护士招聘考试,2019年1月与医院签订入职合同入职市一院耳鼻喉科。
2018年6月某日,于某在市一院妇产科做实习医生期间,为了参加市一院的招聘医生考试并进入妇产一科,在李的办公室将一个装有个人简历及2万元人民币的档案袋给了李,并请李给予其帮助,李将此2万元人民币收下后存入个人银行卡并用于个人日常花销,于某通过了市一院院的招聘医生考试,并与市一院签订入职合同。
2018年12月中旬某日,市一院实习护士李某4为了转正时能去干部病房三楼病区工作,在李的办公室将一个装有0.5万元人民币的信封送给李,并请李给予其帮助,李将此0.5万元人民币收下后,在李某42019年1月定科通知单的人力资源部长(人事科长)处签字同意,李某4得以与市一院签订转正定岗合同并入职干三科。上述0.5万元人民币被李用于个人日常花销。
2018年12月某日,市一院护士陈某为了转岗定科,在李的办公室将一个装有2万元人民币的信封送给李,并请李给予其帮助,李将此2万元人民币收下后,在陈某2019年1月定科通知单的人力资源部长(人事科长)处签字同意,陈某得以与市一院签订转正定岗合同并入职干内分泌二科。上述2万元人民币被李用于个人日常花销。
综上,被告人李共实施受贿犯罪六起,犯罪数额人民币14.5万元。
经调查,被告人李于2019年5月29日被哈尔滨市平房区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
针对上述指控,公诉机关提供了相应的证据。并认为,被告人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认罪认罚,根据本案的事实和情节,建议对李判处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可以适用缓刑。
被告人李辩称,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适用的法律均无异议,请求从轻处罚。
被告人李的辩护人认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受贿的罪名没有异议,但被告人李具有法定和酌定的从轻、减轻情节。被告人李有坦白情节,依法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李主观恶性不深,其犯罪具有偶发性;被告人李平时表现一贯优异,在学术上、社会公益上都有突出表现,且在工作中兢兢业业;被告人李认罪悔罪,收取的钱款已全部退缴,且表示认罪认罚。并当庭出示了被告人李的相关证书和一些受表彰的材料等证据。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在2015年7月至2019年5月担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第一医院(以下简称市一院)人事科副科长主持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本单位招聘医生、护士及对护士人员转正定岗、转岗定科等工作中,收受他人财物,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2018年12月中旬,市一院实习护士李某4为了转正时能去干部病房三楼病区工作,在被告人李的办公室将一个装有0.5万元现金的信封送给了他,并请李给予其帮助,李将此0.5万元现金收下,并利用自己主管人事工作的职务之便,在李某42019年1月定科通知单的人力资源部长(人事科长)处签字同意,使李某4得以与市一院签订转正定岗合同并入职干三科。这0.5万元现金李将其用于个人日常花销。
2018年12月,市一院护士陈某为了转岗定科,在被告人李的办公室将一个装有2万元现金的信封送给了他,并请李给予其帮助,李将此2万元现金收下,并利用自己主管人事工作的职务之便,在陈某2019年1月定科通知单的人力资源部长(人事科长)处签字同意,使陈某得以与市一院签订转正定岗合同并入职干内分泌二科。这2万元现金李将其用于个人日常花销。
2017年6月,李某3为了进入市一院工作,找到被告人李,请他在市一院招录时给予帮助,李利用自己主管人事工作的职务之便使李某3顺利被市一院录用,为了感谢李在自己进入市一院招录时对自己的帮助,李某3在被告人李办公室将装有2万元现金的信封送到李手中,李收下后将这2万元现金用于个人日常花销。
2018年6月,于某在市一院妇产科做实习医生期间,为了参加市一院的招聘医生考试,进入该院妇产一科工作,在李的办公室将一个装有个人简历及2万元现金的档案袋给了李,并请李给予其帮助,李将此2万元现金收下后存入个人银行卡中,并利用自己主管人事工作的职务之便,使于某通过市一院院的招聘医生考试,并与市一院签订入职合同。
2017年年底,李某1在参加市一院的护士招聘考试时,其父母李某2、张某2因担心她考不上市一院的护士,就找到张某1(张某2哥哥)帮忙找人请托办事,张某1找到哈尔滨市胸科医院工作人员韦某1帮忙,韦某1便找到被告人李帮忙,李承认自己收到韦某2送来人民币2万元,此后,李某1顺利通过市一院的护士招聘考试,2019年1月与医院签订入职合同入职市一院耳鼻喉科。
2016年6月至8月期间,身为市一院妇产科临时工的秦某,为了在市一院妇产科医生招聘考试中顺利通过考试,先后两次在被告人李的办公室给其送了共计6万元现金,并请李能在市一院妇产科医生招聘考试过程中给予其帮助,李将此6万元现金收下,并利用自己主管人事工作的职务之便使秦某顺利通过市一院妇产科医生招聘考试并被录用。这6万元现金李用于个人日常花销。
综上,被告人李共实施受贿犯罪六起,犯罪数额人民币14.5万元。2019年5月29日,被告人李因涉嫌受贿被哈尔滨市平房区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被告人李受贿的人民币14.5万元已被监察机关依法扣押。
上述事实,有经过庭审质证确认的下列证据证实:
1、被告人李的户籍证明及现实表现:李的基本身份信息,案发时系完全刑事责任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李无前科;
2、被告人李干部履历表及其任职情况说明:证实被告人李在2015年7月20日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哈一医党发【2015】10号)聘任李为哈尔滨市第一医院人事科副科长;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实了哈尔滨市第一医院为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补助,举办单位为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4、案件来源、到案经过:2019年5月29日,依据哈市纪委监委哈纪监指[2019]111号指定管辖,经哈尔滨市平房区监察委员会会议研究,哈尔滨市平房区监察委员会对哈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计生委纪检监察组初步核实涉嫌违纪违法的哈尔滨市第一医院骨外科八病房主任、人事科原副科长李,以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立案调查,同日,经哈尔滨市平房区监察委员会研究报哈尔滨市监察委员会批准,对李采取留置措施。
5、市一院医生、护士招聘流程复印件:证实市一院招聘医生和护士的具体流程;
6、市一院急需人员申请表:证实哈尔滨市第一医院导护中心在2017年3月7日、2017年10月26日需要的护士名额;
7、市一院聘用合同书复印件:证实了市一院聘用护士的合同书;
8、市一院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报名表复印件,定科通知单,市一院其他护士招聘材料:证实了市一院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材料;
9、黑龙江省扣押财物清单:哈尔滨市平房区监察委员会对被告人李受贿的14.50万元的赃款依法扣押;
10、证人秦某的证言:我是于2009年江苏大学医学影像专业毕业后,我在哈尔滨三精女子专科医院的超声科工作,一直工作到2015年初,2015年的8、9月份我的原同事跟我说哈尔滨市第一医院妇产科需要我这样专业的人才,我知道这个消息后,我独自到该医院妇产科找到李耀霞主任,并向她递交了简历,同时说了一下我的情况,她同意让我在这个岗位先试岗,一周以后,她对我挺满意,就让我在妇产科先上班,当时我做的是超声工作,但也只是临时工作,没有签订正式合同,工资也是临时工工资,并告诉我向人事科打报告,我科需要我这类的人才,待院里有批准公开招聘时再通知我去竞聘上岗,同时让我关注医院的官方网站招聘信息,大约2016年5月份的时候,在市一院网站发布的公告上我看到招聘医生和护士信息,我报名了。后来面试结果刚出来的时候,我们主任李耀霞就告诉我面试没有通过,并且安慰我让我考虑考虑,是否留下来继续工作,当时她也极力想挽留我,让我好好准备准备,再等下一次机会,因为我在这工作快一年了,也挺喜欢这边的工作,我决定留下继续工作,再等下一次机会。经我再三考虑,我就自己决定去找人事科科长李。我在他办公室找到李科长,说了我的想法,并分二次给他送去6万元钱,一次1万元,一次送去5万元,请求他帮忙,都是在办公室送的。他让我多关注医院网站的招聘信息。大概过了两周,应该是2016年8月,我看到市一院的官网上发了大批招聘医生和护士的公告,我报名了,人事科工作人员就通知我去参加面试了,具体时间我记不清了,我顺利通过面试。之后官网发布体检通知,又发布了招聘入职公告,得知我被录用了。
11、证人李某1的证言:2017年11月左右,我在市一院的官网上看到市一院发布护士招聘公告,于是我就通过官网报名考试了,我当时没有报具体的科室,然后我把我的报名材料就交到市一院的人事科,在这期间我的父母担心我不能被录取,感觉不托底,就找我的一个亲戚,好像是我舅舅张某1,我舅舅张某1又找的别人给我运作的,具体他找的谁我就不知道了,之后我就经过笔试、面试和体检就进入到市一院了。当时我的父母拿了10万元钱给我的舅舅,让他帮着找人替我张罗这件事。我父亲叫李某2;母亲叫张某2。我舅舅找谁给我运作进市一院的事情,我不知道。
12、证人张某1的证言:2017年11月左右,具体时间我记不清了,我妹妹(李某1的母亲)找到我,说李某1准备应聘哈尔滨市第一医院护士,已经报名了,但是怕考不进市一院,想找找关系,让孩子进入市一院工作。我当时找到了我们单位人事科的科长韦某1,我提到我的外甥女李某1想考市一院,想托韦科长帮帮忙,给孩子弄进市一院。韦某1当时说帮忙问问。我去了李某1家,跟李某1的父亲李某2(我的妹夫)说,韦某1科长答应帮忙问问。我妹夫李某2说,应该向韦某1表示感谢一下。就是给韦某1拿一些钱。我妹夫拿了个塑料袋装了十万元现金。2017年11月的一个上午,我记得是工作日。我妹夫李某2带着这十万元现金来到我们单位办公楼门前,我先下楼接的我妹夫,他将一个装有要给韦某110万元现金的塑料袋给了我,让我给韦某1,然后我就给韦某1打个电话说:“孩子那个事,我妹夫过来了,想感谢感谢你”,韦某1接到我电话后就下楼,开车来到我面前,我说我妹夫想向你表示感谢,你费心了,韦某1说“没事,没事”,然后我就把这装有十万元现金的塑料袋放到了韦某1的车的副驾驶座位上,之后韦某1开车就走了。我不知道韦某1找的谁给办的这件事,我从来没有问过。
13、证人韦某1的证言:我在给张某1亲属家孩子办市一院护士工作的时候,张某1给了我10万元钱办事,给李8万元,我私自留了2万元,我没有如实向组织交代这个情况,现在我想向组织坦白说明;
14、证人张某2的证言:2017年底,我女儿李某1通过市一院招聘考试进入市一院。当时我找过我哥张某1,让他帮过忙。他是胸科医院的一个医生。我女儿是学护士专业的,毕业后在医大四院招聘考试中没考上。2017年底,我姑娘在市一院官网上看到招聘护士的公告,报了名,当时我们做家长的怕进不去,我就找我哥张某1,想让他问问能不能帮着找找人,后来我哥给我打电话说找到人了,让孩子去考试。我跟我爱人怕这件事不托底,商量说拿点钱去办这个事,我丈夫李某2就自己拿着钱去办的事,怎么办的我都不知道,后来孩子入职了,我丈夫李某2才和我说当时拿了10万元钱通过张某1给办事的人了。这10万元钱是我们家这些年的积蓄,都存在我们俩的银行卡里。这10万元钱应该是我丈夫李某2取得他的银行卡里的钱,因为那天我上班不在家;
15、证人李某2的证言:我姑娘李某1是学护士专业的,毕业后在医大四院招聘考试中没考上。2017年底,我姑娘在市一院官网上看到招聘护士的公告,报了名,当时我们做家长的怕进不去,我就跟我爱人商量,找我大舅哥张某1想让他帮着问问能不能找找人。后来我大舅哥张某1说找到人了,让孩子去考试。我跟我爱人怕这件事不托底,商量说拿点钱去办这个事。有一天,我就自己去银行我个人的卡里取了10万元钱,我记得不是哈尔滨银行就是工商银行,或者从这两个银行的卡都取了,一共是10万元钱,用报纸包的装在塑料袋里,1万元一捆的现金共10捆。取完钱我就跟我妻子的哥哥张某1联系,说为了感谢给孩子办事的人,我准备了点钱,这就给送去。我到医院后,张某1在楼下,我把钱给他,他当着我的面给一个人打了电话,那个人开车过来后,张某1把钱放到那个人车里,说了几句话,然后我们各自就走了。没过几天我姑娘回来跟我说被市一院录取了。
16、证人于某的证言:2018年6月,我毕业后毛遂自荐到哈尔滨市第一医院妇产科做实习医生,想找机会参加市一院的招聘医生考试。因为我听同学们说办这些事都需要打点一下,我个人决定带上我的个人简历等资料,同时我也带上了2万元钱,去找人事科长李。一天的早上,我知道他肯定是要开早会,我就提前去骨八科李办公室找的他,我在门口等了一会,后来他来了,我就跟他一起进他办公室了。那是我第一次去他办公室,我记得进他办公室要经过一个大的办公室,是医生办公的地方,里面那个小屋是他自己的办公室,进屋之后我先向李做了一个自我介绍,然后把装有资料和两万元钱的档案袋放在他桌子上,对我说回去等医院网上招聘消息,好好准备面试。大约是2018年12月份,我在医院官网上看到了招聘信息,就报了名,后来我接到自称医院人事科的工作人员给我打的电话,通知我第二天早上去医院多功能厅集合,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没过几天,又是那个自称医院人事科的工作人员给我打电话,通知我面试已经通过,第二天早上空腹去医院体检。大约在2019年1月份的时候,医院与我签订了入职合同;
17、证人李某3的证言:我当时在大庆市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工作,2017年6月,我在哈尔滨市一院官网上看到招聘外科医生的公告,就拿着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等报名材料,从大庆来到哈尔滨市一院人事科报名,先后通过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最终被市一院录取,分配到普外五科工作。我认识李,2014年我在医大四院硕士研究生毕业期间,准备毕业论文的时候,向李请教过一些有关毕业论文的思路、书写方式等方面的问题,李当时是博士研究生,通过这件事慢慢就跟李有了接触。我在2017年6月招录医师报名之后、考试之前这段时间找过李。2017年六月份,具体哪一天我记不清了,但肯定是报名之后、考试之前这段时间,我到行政楼三楼人事科李办公室去找他,当时他不在办公室,我在他办公室门口等了将近一个小时后,李回到了办公室,我随后也跟他进入了办公室。当时办公室只有我和李两个人,进屋后我先跟李说了一下我从医大四院硕士研究生毕业之后在外地工作的坎坷以及经历,然后说我报考了咱们市一院,希望李科长照顾照顾我,我想进入市一院工作。就是想让李帮助我顺利通过面试、笔试进入市一院工作。李当时说可以,我知道了,好好面试、不要紧张,做好自我介绍就没问题,你先回去吧。李当时是市一院的人事科长,负责2017年6月这次医师招聘录入工作,毕竟我们以前就认识,而且我也的确想进入到市一院工作,所以我就想找他照顾照顾我。我在被市一院招录后,为了感谢他,我就去他三楼人事科的办公室给他送了2万元表示感谢;
18、证人陈某的证言:2017年11月末,我们学校组织过一个大型招聘会,我当时投了好几家简历,有骨伤科、211,还有市一院。隔了十多天,就有人给我打电话通知我去市一院参加入院考试,我就去了,参加了笔试、面试、体检,12月7日当天我就正式开始工作了,在内分泌二科。我找李给他送了两万块钱,让他帮我定一个好点的科室,后来就分到了内分泌二科。2018年12月左右,将近中午,我拿着普通黄色牛皮纸信封,里面装了200张面值100元共计2万元人民币,信封上写了我的名字,去16楼李的办公室找他,当时就他自己在,我跟他说:“主任,我叫陈某,麻烦定岗的时候帮我安排一个好点的科室”,他问了一下我的个人基本信息以及我的毕业院校,然后问我想去哪个科室,我就说了几个,有内分泌科、心内科,他听完之后就说“行”,我把装有两万块钱现金的信封放到他的办公桌上就走了,他看到装钱的信封也没说什么。过了十多天,也就是2018年12月末,我在人事科同意建立的新护士微信群里看到了通知,让我去人事科取定科单,2019年1月1日正式签订了转正合同;
19、证人李某4的证言:我是通过招聘考试、笔试、面试来到哈尔滨市第一医院工作的,我在干三科、肿瘤科、骨八科、脑三科做过实习护士。我们通过考试之后都要在医院轮岗,我曾经在干部第三病房轮岗过,因为别的科室我没去过,也不想去别的科室,就找干部第三病房的主任高秀荣,问科室缺不缺人,想定岗在干三科,她说只要人事科能给你分到干三科她就要我。2017年12月中旬,我拿着普通黄色牛皮纸信封,里面装了50张面值100元共计5千元人民币,去16楼李的办公室找他,当时就他自己在,我进屋就跟他说:“主任,干三科说要我了”,他随手拿出一个用纸临时裁成的小本说“我记下来了”并且问我干三确定要你了吗,要是确定的话你就报这个科,到时候去就行了。出门之前我把这个装有五千元现金的信封放到他手里,我就走了。过了十多天,我在医院内网上看到转正名单上有我的名字,就知道我转正了,2018年1月1日正式签订了转正合同。
20、证人刘某1的证言:李在任我们人事科长期间请过我们科室聚过餐,都是年底聚餐,聚餐的时候他都参加。聚餐的时候参加的人有李、我们科的人,偶尔有骨八科的人,再没有其他科室的人了。吃饭的钱都是谁花的,我不知道是谁花的钱,但我从来没有自己花过钱。李买过礼物送给我们,2018年春节我们聚餐的时候,李给我们买了一个像金质的小礼品,像是一个小金猪,我收到过这个小礼品,李还给我们每人发过一个红色的围脖。
21、证人徐某的证言:我来到市一院后,我们人事科的科长先后是杜某科长,王某科长、李科长,其中李在任我们人事科长的同时还是我们市一院的骨八科主任。李在任我们人事科长期间请过我们科室的人吃过饭,我们科室聚过餐,都是年底聚餐,聚餐的时候他都参加。吃饭的钱应该是李自己花钱请的,我从来没有自己花过钱。李买过礼物送给我们,2018年春节我们聚餐的时候,李给我们发了一个像金质的小礼品,我收到过这个小礼品,李还给我们每人发过一个红色的围脖。
22、证人刘某2的证言:我来到市一院骨八科后,我们骨八主任是李,同时他主管我们市一院的人事工作。骨八科有20人左右。李在任骨八科主任期间,请过我们科室聚过餐,年底聚餐的时候他都参加。我们吃饭的钱不是科里的钱就是李自己花钱请的,我从来没有自己花过钱。
23、被告人李的供述和辩解:2015年7月我任市一院人事科副科长主持人事科工作。我们护士转正工作的程序是:在2017年由我们院里人事科和纪检科组织考试招录进来的护士年满一年后,也就是在2018年年底,由我们人事部门负责组织考试,在考试名单公布后,在定科通知单上,一式三联,经轮转科室主任、护士长和所需护士的科室的主任、护士长签字同意后,报给我们人事科,经我签字审批同意后,就可以上岗。护士上岗必须经我签字审批同意。我认识胸科医院的韦某1,2017年他在我们市一院招聘让我帮忙将他朋友的亲属录入到我们市一院当护士,在2017年笔试的前几天,那天快下班的时候,具体时间我记不清楚了,韦某1给我打电话,问我在不在,说帮他看看他肱骨外科颈的X光片子,我说我在骨八呢,你来吧,我也没多想。韦来后问我们是不是要招聘护士,我说是,韦说他朋友家的小孩想进市一院当护士,让我帮忙给办进来,我说我们医院招聘挺正规,你只找我一个人还不行,你还的找找我们院的其他领导,韦说他知道。韦在临走之前将一个写有要办事孩子的名字信封放到了我办公桌对面椅子上了,等他走后,我看了,韦某1放在我办公室椅子上的信封中,有2万元现金。在2018年夏天,收受于某2万元现金。于某现在是市一院妇产一科医生。一天早上上班后,于某拿着一个黄色档案袋到我骨八科办公室,进屋后她说这是我的简历,然后就把黄色档案袋放到我桌子上,因为我以前不认识她,她先做了一个自我简历介绍并提出要参加我院的招聘医生考试,准备进妇产一科。做完自我介绍后,我说你回去留意一下医院官网的招聘公告、报名,好好准备面试。她走了以后我打开黄色档案袋发现,里面有她的个人简历和一个黄色小信封,打开黄色小信封,发现里面有面值100元的2万元现金,不是成捆的。我在2017年6月市一院招录医师期间,收受李某32万元现金。李某3是我在医大四院工作时曾带过的学生。在2017年6月我们市一院招录医师期间,李某3来到行政楼三楼我人事科的办公室找我,提起了他在外地医院工作的一些经历,说他如今想回到哈尔滨进入市一院工作,并且也在市一院2017年6月批次招录医师中报了名,希望我在这次市一院招录工作中照顾一下他,我当时说可以,然后教了李某3一些面试的技巧及需要注意的面试细节问题。过了能有4、5天,李某3面试通过后又来到行政楼三楼的人事科办公室找我,把一个黄色的装有现金信封塞到我手中,言语中又向我表示了感谢,在李某3走后,我打开抽屉拿出信封数了一下,里面是2万元现金,这2万元被我平时陆续花销了。我在2018年12月市一院护士转正期间,收受陈某2万元现金。陈某现在是市一院内分泌二科护士,是个男孩。2018年12月,具体时间我记不清了,有一天将近中午的时候,陈某拿着一个装有2万元现金的黄色牛皮纸信封到外科楼16楼骨八科办公室找到我,进屋后陈某对我说:“主任,我叫陈某,刚刚轮岗结束,现在院里要定科,我想去一个好一些的科室”。我当时询问了一下陈某的基本信息,又问了他想去哪个科室,对他说“可以”,而后他就把信封放在我办公室桌子上后就转身离开了,陈某离开我办公室以后,我看黄到色牛皮纸信封上面写有陈某的名字,然后我就将黄色牛皮纸信封打开,把信封内的2万元现金拿出来放在了我的办公桌抽屉内,我记得当时是年底,我用这2万元给我们骨八科和人事科的人员购买金质小吊坠花了8000元左右,剩余的钱请这两个科室共40余人在江畔路的江畔餐厅吃饭了。当时陈某表现挺优异的,内分泌二科的主任也挺看好他,陈某在定科的时候也填写的是内分泌二科,我做了顺水人情,就在定科的时候签了字,将他分配到内分泌二科了。我在2018年12月市一院护士转正、定科期间,收受李某45千元现金。她现在是市一院干部病房三科护士。我记得是在2018年12月中旬左右,具体是哪一天我记不清了,李某4拿着一个装有5千元现金的黄色牛皮纸信封到外科楼16楼骨八科办公室找我,当时我自己在办公室,进屋后李某4对我说:“主任,我刚刚轮岗结束,现在院里要定科,干三科说要我了,我也想去干三科”。我记得当时我还问李某4:“你确定干三科要你了么,要是确定的话你就报这个科,到时候去就行了”,李某4回复我的是确定去干三科,干三科也确定要她,然后李某4把装有5千元现金的黄色牛皮纸信封塞到我手中就离开我办公室了。这钱我记得是都用于我个人花销了。我在2016年6月和8月市一院妇产科招聘医生期间,两次收受秦某6万元现金。秦某曾经在我们市一院门诊妇产科干过临时工,现在是市一院门诊妇科超声医生,合同制医生。第一次是在2016年6月份的某一天下午,我在外科楼十六楼骨八科上班期间,秦某给我打了个电话,问我忙不忙,有点工作上的事想同我谈一谈。我当时在骨八科的示教室,就在电话中跟秦某说:“可以,你过来吧,我在骨八科十六楼示教室”,过了一会,秦某就来到了我所在的示教室,当时她穿着医院的白服,进了办公室后就把门带上了,屋里就我和秦某两个人,秦某进屋后就和我说了一下她的个人情况,并让我帮助她能留在市一院继续工作”,随后她就把一个装有现金的牛皮纸信封放在我的办公桌上,我当时对秦某说,让她的科室主任把急需用人计划报到人事科来,然后等一等,再多关注一下医院的网站,听我这样说完后,秦某就离开我的办公室了,她离开我办公室以后,我拿起办公桌上秦某给我的装有现金的牛皮纸信封将现金抽出来数了一下,正好1万元,随手就将这1万元现金装进我自己的手拎包里,用于平时花销了。她在2016年5月份市一院招聘医生的时候报名了,但没有通过那次面试,面试失败后她曾经找过我,介绍了一下她的个人情况,说想留在市一院妇产科工作。这次她面试没合格主要是因为还有一个人跟她报了同一个岗位,那个人是研究生学历,面试的时候分数比秦某高。在2016年的8月份的一天下午,具体几点我记不清了,当时我也是一个人在骨八科的办公室,秦某到了我的办公室,进到我办公室后和我客气了几句,问我她进妇产科工作的事能不能有希望了,还说让我帮帮忙,她很喜欢这份工作,我说你回去耐心的等待消息吧,然后,秦某将一个黄色牛皮纸档案袋放在我的办公桌上就走了。在她走之后,我打开秦某给我的黄色牛皮纸档案袋一看,里面有5捆用银行的白条打捆的现金,是5万元,我把这5在下班前拿到我人事科的办公室,放在办公桌的抽屉里锁上了。在我把5万元现金从黄色牛皮纸档案袋拿出来放到我人事科办公室抽屉内后,这个牛皮纸档案袋就被我扔了。我记得过了几天我把这笔钱拿出来在我医院存在银行卡里了,但是哪天存的,存在哪张卡里我记不清了,存的也不一定就是这5万元整,也可能是把平时报销的钱跟着5万元一并存入我个人银行卡里了,也可能我从中拿出来花销了一部分,然后将剩余的存进我的银行卡了。
上述证据,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身为国家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依法应负刑事责任,被告人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应从轻处罚。案发后将受贿的赃款主动上缴,应酌情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综合本案情节,可以对被告人李判处缓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三、四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处罚金10万元(此款已缴纳)。
二、监察机关扣押的被告人李退缴的受贿赃款14.5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第二日起十日内,向本
院或直接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审判员 张立新
二〇一九年八月九日
书记员 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