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概述
利川市人民检察院以鄂恩利检刑诉[2022]15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某某犯诈骗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2022年6月27日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利川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胡家柳、检察官助理吕金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某某及其辩护人谭欢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控辩方主张
利川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期间,被告人陈某某冒充警察取得被害人信任后,虚构亲戚过世以“赊”为名骗取他人香烟若干,后将所“赊”香烟售卖给他人,所得资金用于日常消费。所“赊”香烟共计人民币159550元(以下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后在案发前归还香烟价款共计24500元。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1.2021年12月上旬,陈某某通过同学彭献在被害人向某位于利川市××村××组××号的便利店中“赊”走70条黄鹤楼硬红,商议价格为195元/条,共计13650元。后陈某某在向某的一再催促下支付8000元。
2.2021年12月中旬,陈某某通过覃某1介绍多次在被害人刘某1位于利川市××路××号的“福东”便利店XXX“赊”走80条黄鹤楼软蓝、60条黄鹤楼硬红、商议黄鹤楼软蓝价格为190元/条,黄鹤楼硬红价格为210元/条,共计27800元并出具欠条。后陈某某在刘某1的一再催促下支付了3000元。
3.2021年12月底,陈某某多次在被害人刘某2位于利川市清源路的“鹄羽”烟酒店XXX“赊”走80条黄鹤楼硬红、8条黄鹤楼硬峡谷情、1条南京95、2包黄鹤楼软1916,商议黄鹤楼硬红价格为198元/条,黄鹤楼硬峡谷情价格为450元/条,南京95价格为950元/条,黄鹤楼软1916的市场价为100元/包,共计20590元。后陈某某在刘某2的一再催促下支付了1400元。
4.2022年1月初,陈某某在被害人覃某1位于咸丰县黄金洞的便利店中“赊”走64条黄鹤楼软蓝,商议价格为190元/条,共计12160元。后陈某某在覃某1的一再催促下支付了4000元。
5.2022年1月中旬,陈某某在被害人潘某位于利川市腾龙广场“天天鲜蔬菜”店内“赊”走70条黄鹤楼软蓝、4条黄鹤楼硬峡谷情,商议黄鹤楼软蓝价格为190元/条,黄鹤楼硬峡谷情价格为450元/条,共计15100元。后陈某某在潘某的一再催促下支付了8100元。
6.2022年1月下旬,陈某某多次在被害人瞿某1位于利川市蚂蟥坝小区的“水果忍者”便利店内共“赊”走130条黄鹤楼软蓝、9条黄鹤楼软1916、23条黄鹤楼硬峡谷情、1条云烟软大重九、1条黄金叶天叶、1条黄鹤楼1916中支、2条白沙和天下、2条黄鹤楼硬感恩,商议黄鹤楼软蓝价格为184元/条,黄鹤楼软1916价格为950元/条,黄鹤楼硬峡谷情价格为450元/条,云烟软大重九价格为900元/条,黄金叶天叶价格为900元/条,黄鹤楼1916中支价格为1000元/条,白沙和天下价格为940元/条,黄鹤楼硬感恩价格为900元/条,共计49300元。后陈某某一直未付钱。
7.2022年1月下旬,陈某某在被害人胡某位于利川市××路××号的“珍品烟酒”店内“赊”走35条黄鹤楼软蓝、1条云烟软大重九、1条黄鹤楼1916中支,商议黄鹤楼软蓝价格为180元/条,云烟软大重九价格为800元/条,黄鹤楼1916中支价格为1000元/条,共计8100元并出具欠条。后陈某某一直未付钱。
8.2022年2月下旬,陈某某通过朋友向康在被害人谢某位于利川市南坪乡“零食环游记”店内“赊”走70条黄鹤楼软蓝,商议其中50条的价格为185元/条,20条的价格为180元/条,共计12850元。后陈某某一直未付钱。
一审法院查明
另查明,陈某某以同种方式在何某处“赊”走香烟若干,案发前已将香烟价款全部归还。
为证实上述指控,公诉机关当庭宣读、出示了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现场勘验笔录和被告人陈某某的供述和辩解等证据。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警察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提出对被告人陈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的量刑建议,后调整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被告人陈某某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对调整量刑建议亦无异议。其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无异议,对量刑建议亦无异议。
经审理查明,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期间,被告人陈某某冒充警察取得被害人信任后,虚构亲戚过世以“赊”为名骗取他人香烟若干,后将所“赊”香烟售卖给他人,所得资金用于日常消费。所“赊”香烟共计人民币159550元(以下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后在案发前归还香烟价款共计24500元。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1.2021年12月上旬,陈某某通过同学彭献在被害人向某位于利川市××村××组××号的便利店中以195元/条的价格“赊”走70条黄鹤楼硬红,共计13650元。后陈某某在向某的一再催促下支付8000元。
2.2021年12月中旬,陈某某通过覃某1介绍多次在被害人刘某1位于利川市××路××号的“福东”便利店中以190元/条的价格“赊”走80条黄鹤楼软蓝,210元/条的价格“赊”走60条黄鹤楼硬红,共计27800元并出具欠条。后陈某某在刘某1的一再催促下支付了3000元。
3.2021年12月底,陈某某多次在被害人刘某2位于利川市清源路的“鹄羽”烟酒店中以198元/条的价格“赊”走80条黄鹤楼硬红,450元/条的价格“赊”走8条黄鹤楼硬峡谷情,950元/条的价格“赊”走1条南京951**元/包的市场价“赊”走2包黄鹤楼软1916,共计20590元。后陈某某在刘某2的一再催促下支付了1400元。
4.2022年1月初,陈某某在被害人覃某1位于咸丰县黄金洞的便利店中以190元/条的价格“赊”走64条黄鹤楼软蓝,共计12160元。后陈某某在覃某1的一再催促下支付了4000元。
5.2022年1月中旬,陈某某在被害人潘某位于利川市腾龙广场“天天鲜蔬菜”店内以190元/条的价格“赊”走70条黄鹤楼软蓝,450元/条的价格“赊”走4条黄鹤楼硬峡谷情,共计15100元。后陈某某在潘某的一再催促下支付了8100元。
6.2022年1月下旬,陈某某多次在被害人瞿某1位于利川市蚂蟥坝小区的“水果忍者”便利店内以184元/条的价格“赊”走130条黄鹤楼软蓝,950元/条的价格“赊”走9条黄鹤楼软1916450元/条的价格“赊”走23条黄鹤楼硬峡谷情,900元/条的价格“赊”走1条云烟软大重九,900元/条的价格“赊”走1条黄金叶天叶,1000元/条的价格“赊”走1条黄鹤楼1916中支,940元/条的价格“赊”走2条白沙和天下,900元/条的价格“赊”走2条黄鹤楼硬感恩,共计49300元。后陈某某一直未付钱。
7.2022年1月下旬,陈某某在被害人胡某位于利川市××路××号的“珍品烟酒”店内以180元/条的价格“赊”走35条黄鹤楼软蓝,800元/条的价格“赊”走1条云烟软大重九,1000元/条的价格“赊”走1条黄鹤楼1916中支,共计8100元并出具欠条。后陈某某一直未付钱。
8.2022年2月下旬,陈某某通过朋友向康在被害人谢某位于利川市南坪乡“零食环游记”店分别以185元/条和180元/条的价格“赊”走50条和20条黄鹤楼软蓝,共计12850元。后陈某某一直未付钱。
9.陈某某以同种方式在何某处“赊”走香烟若干,案发前已将香烟价款全部归还。
另查明,被告人陈某某于2022年3月2日11时许被办案民警在利川市××路××号抓获归案。
上述事实有经庭审质证、确认的警服(照片形式固定)等物证;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户籍证明、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情况说明、抓获经过、利川市价格认证中心利价认定[2022]41号价格认定结论书、指认照片、微信截图、烟草订货单、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欠条、卷烟零售指导价格等书证;证人覃某2、黄某1、黄某2、牟某、何某等人的证言;被害人向某、刘某1、刘某2、覃某1、潘某、瞿某2、胡某、谢某等人的陈述;利川市公安X现场勘验、辨认等笔录以及被告人陈某某的供述和辩解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一审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冒充警察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陈某某冒充警察实施诈骗,且多次诈骗,应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陈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并自愿认罪认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陈某某在案发前退还了部分诈骗款,可以酌情对其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被告人陈某某的违法所得应予退赔被害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审裁判结果
一、被告人陈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2年3月2日起至2027年3月1日止。所处罚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二、责令被告人陈某某退赔被害人向某人民币5650元、刘某1人民币24800元、刘某2人民币19190元、覃某1人民币8160元、潘某人民币7000元、瞿某1人民币49300元、胡某人民币8100元、谢某人民币128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北省恩施X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人员
审判长龚秀娟
人民陪审员刘远全
人民陪审员刘洪香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九日
书记员卿先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