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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检刑诉〔2023〕1号诈骗罪刑事判决书
来源: 中国裁判文书网   日期:2023-07-30   阅读:

案件概述

商南县人民检察院以商南检刑诉〔2023〕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某某犯诈骗罪,于2023年2月2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商南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梅影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刘某某及其辩护人江霞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控辩方主张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8月至2022年11月,被告人刘某某冒充女性注册微信账号“爱的华尔兹(账号:huangjuan131411)”、“爱的抱抱(账号:jhg:9860)”、“余生请多指教(账号:hhg:okjb)”、“婀娜多姿(账号:1872989XXXX)”,并以上述女性微信账号添加王某某等六名被害人为微信号好友,后伪装“黄娟”、“郑晓瑞”等女性以恋爱为名骗取六名被害人财物共计人民币90.6026万元。具体事实如下:

1.2019年8月,王某某(微信昵称:勿忘初心,账号:W15129928068)通过微信“附近的人”功能认识网友“黄娟”,两人通过微信聊天发送暧昧信息,“黄娟”以父亲生病住院、没钱吃饭为由先后骗取王某某人民币4640元。

2.2020年2月,叶某某(微信昵称:小局灯小居)通过商洛婚恋网红娘介绍认识了“黄娟”,二人互加微信聊天后叶某某与“黄娟”产生感情,期间“黄娟”以自己生病、无力偿还高利贷等为由先后骗取叶某某人民币35100元。

3.2020年3月,曾某某(微信昵称:變身高压锅)通过商洛婚恋网红娘介绍认识了“黄娟”,二人互加微信聊天后确定恋爱关系,期间“黄娟”以没钱交房租、父亲车祸、母亲脑溢血等为由先后骗取曾某某人民币712236元。

4.2020年10月,江某某(微信昵称:开始懂了)通过微信“附近的人”功能认识了“黄娟”,聊天过程中,“黄娟”以父亲赌博、母亲病重去世等为由先后骗取江某某人民币12000元。2022年春节前,“黄娟”将12000元钱返还江某某。

5.2021年5月,陈某某(微信昵称:农夫陈某某,账号:chenjie69969)通过朋友马某某介绍加了自称“郑某某”的微信,两人在微信上聊天并确定恋爱关系。期间“郑某某”以自己以及家人生病等为由先后骗取陈某某人民币151906.8元。

6.2021年8月,黄某某通过“附近的人”功能添加微信昵称“余生请多指教”(刘某某冒充身份)网友,“余生请多指教”向黄某某发女性图片、视频等先后骗取黄某某人民币2142.9元。

为证明上述事实,公诉机关向本院提交了相关书证;被害人的陈述,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及电子数据等证据。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女性身份在微信上以婚恋女友为名骗取他人钱财共计90.6026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刘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建议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至二十万元。

被告人刘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无异议,对公诉机关所提量刑建议表示同意,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其辩护人亦无异议。

一审法院查明

经审理查明,2019年8月至2022年11月,被告人刘某某冒充女性注册微信账号“爱的华尔兹(账号:huangjuan131411)”、“爱的抱抱(账号:jhg:9860)”、“余生请多指教(账号:hhg:okjb)”、“婀娜多姿(账号:1872989XXXX)”,并以上述女性微信账号添加王某某等六名被害人为微信号好友,后伪装“黄娟”、“郑晓瑞”等女性以恋爱为名骗取六名被害人财物共计人民币90.60257万元。具体事实为:

1.2019年8月,王某某(微信昵称:勿忘初心,账号:W15129928068)通过微信“附近的人”功能认识网友“黄娟”,两人通过微信聊天发送暧昧信息,“黄娟”以父亲生病住院、没钱吃饭为由先后骗取王某某人民币4640元。

2.2020年2月,叶某某(微信昵称:小局灯小居)通过商洛婚恋网红娘介绍认识了“黄娟”,二人互加微信聊天后叶某某与“黄娟”产生感情,期间“黄娟”以自己生病、无力偿还高利贷等为由先后骗取叶某某人民币35100元。

3.2020年3月,曾某某(微信昵称:變身高压锅)通过商洛婚恋网红娘介绍认识了“黄娟”,二人互加微信聊天后确定恋爱关系,期间“黄娟”以没钱交房租、父亲车祸、母亲脑溢血等为由先后骗取曾某某人民币712236元。

4.2020年10月,江某某(微信昵称:开始懂了)通过微信“附近的人”功能认识了“黄娟”,聊天过程中,“黄娟”以父亲赌博、母亲病重去世等为由先后骗取江某某人民币12000元。2022年春节前,“黄娟”将12000元钱返还江某某。

5.2021年5月,陈某某(微信昵称:农夫陈某某,账号:chenjie69969)通过朋友马某某介绍加了自称“郑某某”的微信,两人在微信上聊天并确定恋爱关系。期间“郑某某”以自己以及家人生病等为由先后骗取陈某某人民币151906.8元。

6.2021年8月,黄某某通过“附近的人”功能添加微信昵称“余生请多指教”(刘某某冒充身份)网友,“余生请多指教”向黄某某发女性图片、视频等先后骗取黄某某人民币2142.9元。

上述事实,有经庭审举证、质证、确认的户籍证明、前科证明、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微信支付交易明细、办案说明、叶某某与刘某某冒充女性的微信昵称“爱的华尔兹”聊天记录、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曾某某与微信昵称“爱的华尔兹”聊天记录、曾某某与微信昵称张医生(即刘某某冒充的医生)聊天记录、曾某某与微信昵称张铮(即刘某某冒充的表哥)聊天记录、曾某某与刘某某微信转账截图、接收证据材料清单、陈某某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陈某某与自称“郑晓瑞”的微信聊天记录、陈某某与微信昵称“余生请多指教”聊天记录、陈某某与微信昵称“婀娜多姿”聊天记录、抓获经过、认罪认罚具结书等书证;被害人王某某、叶某某、曾某某、江某某、陈某某、黄某某的陈述;被告人刘某某的供述和辩解;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电子数据等证据予以证实,足以认定。

一审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女性身份在微信上以婚恋交友为名骗取他人财物90.60257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某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刘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综上,根据本案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公诉机关所提量刑建议适当,本院予以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五十二条、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审裁判结果

一、被告人刘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刑期自2022年11月16日执行至2033年11月15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交纳。)

二、本案中被告人刘某某违法所得的90.60257万元依法予以追缴后向被害人王某某退赔人民币4640元、向被害人叶某某退赔人民币35100元、向被害人曾某某退赔人民币712236元、向被害人陈某某退赔人民币151906.8元、向被害人黄某某退赔人民币2142.9元。

三、本案中被告人刘某某使用的作案工具vivo(v1986A)手机一部、vivoY85A手机一部依法予以没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上诉于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人员

审判长郭松伟

人民陪审员孙华鑫

人民陪审员汪忠武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

法官助理陈俊书记员王卿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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