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刑 事 裁 定 书
(2023)沪0115刑初280号之一
公诉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浦检刑诉〔2022〕273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余某犯诈骗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2023年1月3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
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因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需要,致使案件在较长的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条、第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审理。
审判员 奚燕云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日
书记员 佘晓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