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刑 事 裁 定 书
(2022)沪0106刑初347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静检刑诉〔2022〕31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某犯集资诈骗,于2022年7月2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2年9月1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因防控疫情需要,致使案件在较长的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审理。
审 判 长 竺 越
审 判 员 高 欣
人民陪审员 张毅钧
二〇二三年一月四日
书 记 员 包梦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