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法院: 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法院
案 号: (2018)浙1021刑初99号
案件类型: 刑事
案 由: 开设赌场罪
裁判日期: 2018-02-02
审理经过
玉环市人民检察院以玉检公诉刑诉[2018]9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范德建、张秀容犯开设赌场罪。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玉环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敏玲出庭,指控:
2017年3月起,被告人范德建、张秀容夫妻在玉环市玉城街道城中路锦仓巷64号暂住处开设无证棋牌室,提供赌具供他人以玩“四川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并从中抽头获利,至同年11月28日,该赌场被公安机关查获并当场扣押麻将2副、抽头20元。上述期间该赌场抽头渔利共计人民币40000余元。
2017年11月28日,被告人范德建、张秀容在上述棋牌室被公安民警抓获。同时认为被告人范德建、张秀容具有如实供述的从轻情节。建议判处被告人范德建、张秀容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至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
被告人范德建、张秀容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范德建、张秀容犯开设赌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人范德建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按期接受社区矫正,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和管理。罚金已缴纳)。
二、被告人张秀容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按期接受社区矫正,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和管理。罚金已缴纳)。
三、作案工具麻将二副由扣押机关予以没收,非法所得人民币四万元(已缴纳)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审判人员
审判员王藐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日
书记员
代理书记员丁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