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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x危险驾驶乙醇含量为156.3mg100mL拘役五个月
来源: 中国裁判文书网   日期:2019-06-11   阅读:

陶祥危险驾驶一审刑事判决书

审理法院:肥西县人民法院

案  号:(2019)皖0123刑初119号

案件类型:刑事

案  由:危险驾驶罪

裁判日期:2019-04-03

审理程序:一审

审理经过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检察院以肥西检刑诉(2019)8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陶祥犯危险驾驶罪,于2019年3月1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2019年3月26日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肥西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赵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陶祥及其辩护人周茂军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请求情况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8年9月9日2时20分许,被告人陶祥饮酒后驾驶皖A×××××号小型普通客车沿肥西县桃花镇石楠路由南向北行驶,当行驶至石楠路与杨林路交口南60米附近处,撞上王某某驾驶的皖C×××××(皖C×××××)号重型半挂汽车,致陶祥受伤、两车受损。经鉴定,陶祥驾驶机动车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56.3mg100mL。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陶祥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陶祥曾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刑罚,并宣告缓刑,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并依法决定执行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一审答辩情况

被告人陶祥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持异议,未作辩解。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1.被告人陶祥归案后如实供述,具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2.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本院查明

经审理查明:2018年9月9日2时20分许,被告人陶祥饮酒后驾驶皖A×××××号小型普通客车沿肥西县桃花镇石楠路由南向北行驶,当行驶至石楠路与杨林路交口南60米附近处,撞上王某某驾驶的皖C×××××(皖C×××××)号重型半挂汽车,致陶祥受伤、两车受损。

经安徽龙图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陶祥驾驶机动车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56.3mg100mL。

肥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陶祥承担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某承担次要责任。

另查明:被告人陶祥曾因犯危险驾驶罪,于2018年4月9日被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缓刑考验期自2018年4月20日起,至2018年10月19日止。案发时,被告人陶祥驾驶证处于被吊销状态。

上述事实,被告人陶祥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经庭审举证、质证的人口信息、查获经过、交通事故认定书、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等书证;证人王某某等人的证言;被告人陶祥的供述和辩解;安徽全诚、明德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肥西县公安局制作的现场勘验检查材料;视听资料:录像光盘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被告人陶祥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陶祥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刑事追究,再次无驾驶资格证醉酒驾驶机动车,且发生交通事故并负事故主要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第二条第(一)项、第(五)项、第(七)项的规定,依法均应从重处罚。被告人陶祥被交警查获后如实供述酒后驾车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陶祥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裁判结果

撤销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8)皖0191刑初146号刑事判决书对被告人陶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的缓刑部分;被告人陶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与前罪所判处拘役二个月并罚,决定执行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被告人陶祥的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3月21日起至2019年8月20日止。罚金款二千元已缴纳,剩余四千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人员

审判员XX

裁判日期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日

书记员

书记员杜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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