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刑事辩护 » 刑事案例 » 正文
(2017)皖1126刑初125号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来源: 中国裁判文书网   日期:2020-03-19   阅读:

审理法院:凤阳县人民法院

案  号:(2017)皖1126刑初125号

案件类型:刑事

案  由: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裁判日期:2018-03-07

审理经过

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检察院以凤检刑诉(2017)12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权大东非法买卖制毒物品、贩卖毒品、被告人余飞、汪洁贩卖毒品一案,于2017年4月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并于2017年8月29日以凤检刑追诉(2017)4号追加起诉决定书追加起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8年1月19日、1月2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李某1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权大东及其辩护人黄进展、卢倩胤、被告人余飞及其辩护人孙宏旗、被告人汪洁及其辩护人张宏兵、李友国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请求情况

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

一、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2013年,被告人权大东明知消咳宁片是易制毒品,而违反国家规定联系江苏省泰州市人虞某(另案处理)非法购买消咳宁片。后虞某通过江苏省姜堰市人曹某(另案处理)等人使用安徽百企药业等有限公司的资质从黑龙江红豆杉医药有限公司为权大东购买了几百件消咳宁片(每件600瓶),权大东将购得的消咳宁片存放在自己的储藏室内。之后,权大东找人拆解了100件。2016年4月12日,权大东将剩余的120件消咳宁片通过凤阳县人林某2运到凤阳县临淮关镇其父亲林某1家进行拆解时被当场查获。经鉴定,被查获的220件消咳宁片含盐酸麻黄碱约197.299千克。

二、贩卖毒品罪

2015年12月至2016年6月,被告人权大东、余飞、汪洁在明知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被国家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的情况下,违反国家规定进行贩卖。余飞和汪洁通过安徽阜阳延生药业有限公司从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以每瓶12.6元的价格购得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几百件(每件100瓶、每瓶60ml)。之后,余飞和汪洁将购得的药品高价贩卖给他人。其中,余飞和汪洁以每瓶30-75元不等的价格贩卖给权大东几十件。后权大东又以每瓶105元的价格贩卖给辽宁省本溪市人支某(另案处理)6件,剩余16件在权大东的储藏室内被查获。经鉴定,16件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含磷酸可待因约181.08克。

本院查明

另查明,2016年6月23日,凤阳县公安局侦查人员在余飞的皖A×××××福特轿车内,查获余飞贩卖给权大东的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货款人民币96000元。

凤阳县人民检察院追加起诉指控贩卖毒品罪:2015年12月至2016年6月,被告人余飞、汪洁、权大东在明知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是被国家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的情况下,而违反国家规定进行贩卖。余飞和汪洁通过安徽阜阳延生药业有限公司从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以每瓶12.6元的价格购得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390件(每件100瓶、每瓶60ml)。之后,余飞和汪洁经安徽省立药业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张某5(另案处理)安排的销售人员李某6、金某等人(均另案处理),套用、盗用安徽省宁国市、广德县、巢湖市等家诊所和卫生室的资质,以每瓶15元的价格从安徽阜阳延生药业有限公司购买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其中李某6购买95件,金某购买64件,两人购买的上述药品交给余飞、汪洁。余飞给李某6、金某每瓶提成8元,给张某5一定的好处费。之后,余飞、汪洁又将22件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以每瓶30-75元不等的价格贩卖给权大东。权大东又以每瓶105元的价格贩卖给辽宁省本溪市人支某(另案处理)6件,剩余的16件在权大东的储藏室内被查获。经鉴定,16件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含磷酸可待因约181.08克。390件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含磷酸可待因约4417.92克。

为证实以上指控,公诉机关提供了相应证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权大东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买卖含盐酸麻黄碱约197.299千克的消咳宁片220件;明知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是被国家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的情况下,而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买卖和贩卖,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四款、第三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应当以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余飞、汪洁明知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是被国家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的情况下,而违反国家规定共同非法贩卖,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三百五十七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权大东对指控的事实无异议,对罪名提出异议,辩称其只是贩卖药品,不知道是毒品,请求减轻处罚。辩护人辩护提出被告人权大东没有资质代他人购买了220箱消咳宁片后,为了赚取拆除包装费,100箱在合肥拆除包装后放置在被告人租的仓库内,120箱运送到凤阳拆除包装被当场查获,被告人并没有实施加工、提炼制毒物品及拆除包装后非法买卖的行为,没有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的故意,其行为不构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被告人从余飞处购买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是为了赚取差价,2016年从余飞购买只需二三十元,加价10元向外出售,在抓获余飞前余飞以40元价格卖给权大东12件,并非指控的75元价格购买以105元出售,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人权大东明知所贩卖的药品就是毒品,没有贩卖毒品的故意,其行为不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属于初犯、偶犯,没有前科,坦白供述自己的行为,请求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被告人余飞对指控的事实无异议,对罪名提出异议,辩称其销售的是药品,不知道是毒品。辩护人辩护提出,被告人余飞销售的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是合法药品,不是毒品,其销售是为了赚取差价,且是完整包装进行出售,没有拆除包装或者改变形态,认定贩卖毒品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定性错误,如构成犯罪只能是非法经营罪;被告人余飞采购的药品流程合法,按照合法程序进入了药店和诊所等,只有一小部分回流到余飞处的22件的金额才属于非法经营范围;建议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并适用缓刑。

被告人汪洁对指控的事实无异议,辩称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犯罪,请求从轻处罚。辩护人辩护提出,本案没有证据证明余飞明知权大东系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5)129号《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的规定,本案应以非法经营罪定罪;汪洁对余飞的经营行为不知情,仅受余飞雇佣办理资质审核的具体事务,无共同犯罪故意,汪洁不构成犯罪,检察机关指控余飞伙同汪洁无确实充分的证据支持,指控的罪名证据不足。如认定汪洁的行为构成犯罪,其仅在部分药品销售活动中协助提供药品经营资质,处于从犯地位;具有坦白、自愿认罪悔罪、初犯偶犯情节,建议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

一、非法运输制毒物品事实

被告人权大东明知消咳宁片是易制毒物品,违反国家运输许可制度,非法运输黑龙江红豆杉医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消咳宁片并雇佣他人拆除包装。2016年4月上旬,被告人权大东在合肥市联系凤阳人林某2帮助拆除消咳宁片包装并同意支付拆除包装的费用,经林某2同意后,权大东租车将120箱消咳宁片运送至凤阳县临淮关镇林某2父亲林某1家进行拆解,2016年4月12日,林某1雇佣的人员正在进行拆解时被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查获消咳宁片型号130908的18194瓶、型号131003的10524瓶、型号130907的12214瓶、型号130909的6857瓶、型号131002的4806瓶、裸片661.285公斤、空外包装箱41个、空药瓶225.61公斤等物品。凤阳县公安局并于2016年6月14日在权大东租用的合肥市迎春园小区储藏室查获并扣押已拆除包装并散装的消咳宁片33箱、消咳宁箱子100个。经鉴定,在林某1家查获的消咳宁片共含盐酸麻黄碱101千克。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交,并经庭审举证、质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1、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材料,证明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4月12日接匿名投诉在凤阳县临淮关镇新桥沟南路62号在家中招工作人员拆封药品,可能制造假药。同日该局决定并查封存放在该场所内的消咳宁片型号130908的18194瓶、型号131003的10524瓶、型号130907的12214瓶、型号130909的6857瓶、型号131002的4806瓶、裸片661.285公斤、空外包装箱41个、空药瓶225.61公斤、塑料桶7个、塑料盆7个。同日该局对现场进行检查并制作笔录和拍照。黑龙江红豆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成品检验测定批号131002消咳宁片每片含盐酸麻黄碱为9.6-10.7mg。该局于2016年4月21日将林某1涉嫌非法买卖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药品一案及查封的消咳宁片等物品移送凤阳县公安局板桥责任区刑警队。

2、搜查笔录、扣押物品清单,证明凤阳县公安局于2016年6月14日对权大东住所合肥市家天下小区4栋207室、存放药品处迎春园小区储藏室进行搜查,扣押消咳宁33箱、消咳宁箱子100个、手机、电脑、汽车等物。

3、黑龙江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证明黑龙江红豆杉医药有限公司销售给江西鸿骅医药有限公司消咳宁的情况。

4、黑龙江红豆杉医药有限公司商品销售(随货同行)单,证明黑龙江红豆杉医药有限公司销售给安徽百企医药有限公司消咳宁的情况。

5、身份证、工作证,证明金荣正身份情况,是江西博斯宇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员。叶素芹的身份情况。

6、工作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药品经营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证明安徽百企医药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及许可经营情况。郑某1是该公司销售员。

7、凤阳县市场监督检验所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原始记录、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样药品清单、药品抽样记录及凭证,证明凤阳县市场监督检验所于2016年4月14日对药粒、药瓶进行计量检验;于2016年4月15日对存放在凤阳县临淮关镇新桥沟南路62号的消咳宁片进行抽样并登记。

8、取样笔录、取样证据清单及照片,证明凤阳县公安局为鉴定盐酸麻黄碱含量于2016年7月6日对从权大东处查获并放置在刘府责任区刑警队仓库的消咳宁片进行随机取样并登记。

9、凤阳县公安局板桥责任区刑警队关于在权大东合肥仓库扣押的散装消咳宁片和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称重记录及照片,证明2016年6月24日该局侦查人员将在权大东合肥仓库扣押的33箱散装消咳宁片称重,33箱散装消咳宁片共计1001.02千克,每个散装消咳宁片箱子净重量0.90千克,33箱散装消咳宁片净重量为971.32千克,消咳宁片每片重量为0.1克。

10、手机检查笔录、扣押清单,证明2016年6月16日凤阳县公安局扣押张某1苹果6手机一部,同年7月15日对该手机检查。该手机微信捆绑一张尾号4979的农业银行卡,支付宝中挂有11张银行卡,支付宝显示本支付宝向名叫“大权东”的转账支付情况。张某1称支付宝上对方这个大东权就是权大东。

11、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证明2012年2月13日虞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12、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办理走私、非法买卖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

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是指含有《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品种目录所列的麻黄碱(麻黄素)、伪麻黄碱(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碱(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碱(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碱(甲基麻黄素)及其盐类,或者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麻黄碱类物质的药品复方制剂。

13、安徽百企药业有限公司资质材料、黑龙江红豆杉医药有限公司商品销售(随货同行)单、证明、兴业银行客户收款回单,证明安徽百企药业有限公司资质情况。黑龙江红豆杉医药有限公司销售消咳宁片给安徽百企药业有限公司的情况,并均由中铁物流集团安徽分公司将货物送至安徽百企药业有限公司仓库。黑龙江红豆杉医药有限公司收到安徽百企药业有限公司的汇款情况。

14、江西鸿骅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资质材料、黑龙江红豆杉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合同、商品销售清单、证明,证明黑龙江红豆杉医药有限公司销售消咳宁片给安徽百企药业有限公司,由中铁江西上高县分公司将货物送至江西鸿骅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仓库。

15、江西博斯宇医药有限公司资质材料、黑龙江红豆杉医药有限公司商品销售(随货同行)单、证明、兴业银行客户收款回单,证明黑龙江红豆杉医药有限公司销售消咳宁片给江西博斯宇医药有限公司的情况。黑龙江红豆杉医药有限公司收到江西博斯宇医药有限公司的汇款情况。

16、中国农业银行对账单,证明安徽百企药业有限公司2013年9月2日至9月26日现金收入、转账支出、转账收入情况。

17、中国农业银行姜堰双登支行对公查询-按账号查询账户明细,证明账号10×××36自2013年4月7日至2013年12月12日交易情况。

18、证人虞某证言、辨认笔录,证明权某2和他弟弟权大东都在合肥做药品生意。2013年年初,权某2问其能不能找一家过票公司过下票,然后其联系六安市百企医药公司的朋友老曹,老曹答应了,过票的时候权某2跟其说他要过票的药品是消咳宁片。后来其被判刑,其老婆到监狱和其说权某2打电话问过票的事情,其让老婆联系老曹给他过票。后来其老婆联系老曹和权某2见面谈过票购买消咳宁片的事情。权某2从老曹那购买了十几万的消咳宁片,是其在监狱时老婆和其说的。消咳宁片是感冒药,药物里面含有麻黄碱,是国家管控药品,是制造冰毒的原料。权某2没有资质购买消咳宁片,过票公司购买是合法的,但是这批消咳宁片最终落到权某2个人手里是违法的。权大东没有向其购买过消咳宁片。其一共卖给权大东四箱泰诺,权大东没有药品经营资质,对于销售国家管控药品是必须要有含麻制剂经营资质的企业才有权采购,绝不允许向个人或者无资质的企业销售。经虞某辨认指出权大东就是其购买泰诺叫权大东的人,权某2就是购买药品叫权某2的人,曹某就是其帮助权某2过票购买消咳宁片联系叫老曹的人。

19、证人黄某1证言、辨认笔录,证明其丈夫叫虞某。其和权某2见过两次面,权大东没有见过面,权大东是权某2弟弟。三年前虞某因为交通事故被判刑八个月,他在服刑期间,权某2给其丈夫打电话,丈夫手机是其拿着的,他说他叫权某2,和其丈夫联系过想找一家过票公司买一些消咳宁片。后来其到看守所见丈夫把事情和他说了,丈夫说把江苏姜堰的老曹介绍给权某2认识,让老曹帮权某2过票买消咳宁片,没多久权某2自己开车来找其,一起到泰州找的老曹,其引荐他两认识后他们谈过票购买消咳宁片的事情,之后权某2没和其联系过。其当时带权某2去找老曹的时候,权某2带了十几万的现金给老曹,老曹找的是安徽的一家叫什么百企的公司过票。权大东没有找过其和丈夫买过消咳宁片。消咳宁片是治疗咳嗽的,是国家管控的精神药品,不允许销售给个人。经黄某1辨认指出权某2就是找其帮助购买消咳宁片叫权某2的人,曹某就是其介绍帮权某2购买消咳宁片叫老曹的人。

20、证人曹某证言,证明2013年7月份,虞某让其帮忙,说他有一个朋友代理一种药,讲买来销售到药店,没过几天,虞某把权某2带到其家谈买药的事情,权某2说是正常的非管制药,从黑龙江红豆杉医药有限公司买的,他当时把该公司的资质给其了,其也把安徽百企药业有限公司资质给他了,然后其陪他、虞某到姜堰梁徐镇农行通过百企药业有限公司公共账户往红豆杉医药有限公司公共账户打款买药,过了十几天,虞某老婆黄某1带着权某2到其家找其还要买药品,其和他、黄某1一起通过百企药业有限公司账户往红豆杉医药有限公司账户又汇了货款,同年9月初其收到红豆杉医药有限公司寄给其购买药的发票和发货的出库单,才知道权某2买的药品是消咳宁片。其提供给权某2的百企药业有限公司资质和材料是其让外甥郑某1提供给其的,郑某1不知道购买什么药。其没有告诉百企公司其帮助权某2购买药品。

21、证人周某1证言,证明2001年母亲罗某在安徽省六安市开了一家安徽百企药业有限公司,是公司的董事长,其负责公司的药品采购。其公司从来没有从黑龙江红豆杉医药有限公司采购过消咳宁片。出示的二张黑龙江省红豆杉医药公司的商品销售(随货同行)单上面显示黑龙江红豆杉医药有限公司向其公司销售了总共50多万的消咳宁片,但是其公司没有收到这批货,公司根本没有购买过这批货,肯定有人套用其公司资质私自购买了这批货。其联系了郑某1的哥哥郑某3问了郑某1这个情况,郑某1答复是权某2找到他,在他的帮助下从黑龙江省红豆杉医药有限公司采购了这批消咳宁片。郑某1是其公司的销售员。是郑某1套用了其公司的资质帮权某2私自采购了这批消咳宁片,公司对此不知情。

22、证人郑某1证言,证明其在六安市安徽百企药业有限公司做业务员。三年前,舅舅曹某让其给黑龙江省红豆杉医药公司寄一份安徽百企药业有限公司的资质过去,说是购买一些药品,其把百企的资质还有授权委托书及自己的上岗证一起寄过去了,不知道曹某购买的什么药品。其寄给红豆杉医药公司资质,其公司不知道,公司有没有收到这批药品其不知道。其不知道2013年黑龙江省红豆杉医药公司发了8批消咳宁片到安徽百企药业有限公司仓库,其也没收过货。其不认识权某2、权大东、虞某。出示的黑龙江省红豆杉医药有限公司商品销售(随货同行)单上面郑某1签名不是其本人签名,是别人模仿其的字签的。

23、证人张某1证言、辨认笔录,证明合肥市权大东是一个医药代表。其去年年底从权大东那买了一件成箱的消咳宁片,是红豆杉药业的,3.50元一瓶,一瓶70片,一件1200瓶,后其以8元一瓶将这一件消咳宁片卖给开凉茶店的朋友梁某了。今年4月份,其从权大东那里定了五件泰诺,他后来给其发四件泰诺片剂,钱其用支付宝付给权大东了。今年6月份其从权大东那里订了三件泰诺和一件消咳宁,权大东讲消咳宁是散片,就是瓶子拆掉只剩下消咳宁片剂,6月3日其用支付宝付了1万元给权大东,到现在还没收到货。经张某1辨认指出权大东就是向其销售泰诺的叫权大东的人。

24、证人林某2证言、辨认笔录,证明今年4月份一天,权大东到其店里找到其,讲他有一批药品,让其给他找个地方、找人把药片倒出来,他讲是一种止咳片,叫消咳宁片,药片倒出来给鱼做饵料的。其当时答应了,权大东同意放在其老家凤阳临淮剥,他讲把整箱药品拉到地点,替他剥一箱药品给其20元辛苦费,剥过的药片他自己再拉走。当天晚上其跟父亲林某1电话联系,让父亲从家里找人剥药,给人10元钱一箱的工钱,每剥一箱父亲还能赚10元钱。第二天中午,权大东打其电话讲货到了,接着他开车来接其一起到其老家临淮关镇新桥沟南路62号,半个多小时后有一辆蓝色合肥牌照的小型货车来到其老家,敞开式车厢里拉的成箱药品,外面用帆布盖着的。权大东、货车驾驶员、父亲林某1他们三个人在卸货,具体多少箱、是什么药品其没有在意。当时这些药品就堆在老家院子里,都是整箱的。其回到合肥没有多长时间,父亲打其电话讲有穿制服的人来查这批药了。其就给权大东打电话说药被查的事,他讲不要紧,再打他电话时就关机了。权大东拉到其老家的消咳宁片大概有一百件,因为当时他说拆一件给20元辛苦费,后来他给了其两千多一点钱。经林某2辨认指出权大东就是让其拆装消咳宁片的叫权大东的人。

25、证人刘某1证言,证明4月10日晚上林某1到其家讲要其到他家干活,按件算钱,4月11号上午开始其到他家帮他干了两天,就是帮他把药瓶子里面的药片倒出来。是小粒子药片,治疗咳嗽的,叫消咳宁片。后来在12号晚上被查获带走了。

26、证人许某、张某2、宋某1证言,证明4月11日早上林某1到其家让其到他家把药瓶子里的药倒出来,他讲给工资,其到他家,他家堆了很多箱子,箱子里有小瓶子,瓶子里是药片,他让把小瓶子里的药片给拆掉倒出来,小瓶子上面写的是消咳宁片,听说是治疗咳嗽的。拆药片倒到塑料桶里,然后再把药片装到大蛇皮袋里面。其干了两天。

27、证人张某3证言,证明其今天下午开始到林某1家帮他干活的,就是把整箱的小药壶子里面的药片倒出来放到塑料桶里,然后林某1把药片装到大蛇皮袋里面,都堆在他家屋里的。他家一共有几十箱药片。

28、证人林某1证言,证明今天上午有二个男的开车到其家把药放在其家,给其二三百元,其同意了。

29、被告人权大东供述,供认大概在三年前,其玩QQ的时候认识福建一个叫小中的人,他说能搞到大批量的消咳宁片,想以其的名义从黑龙江红豆杉药业有限公司大批量的购买消咳宁片。没过几天小中到合肥找其见面谈了这个事情,他说找个药品代理公司购买,手续好办,并说泰州人虞某能搞定这个事情,他把虞某手机号码给其。后来其联系虞某说想买消咳宁片看能不能帮其过下票,虞某同意了。过了一段时间虞某老婆联系其说虞某开车撞死人被抓进去了,过几天其给虞某老婆打电话,她说事情办好了,其说要买一百件消咳宁片,她算了一下价格是12万元。后其就联系小中了,第二天小中打电话让其夜里11点到合肥朝春物流园合肥钢铁厂附近一辆车子的旁边找一个黑色塑料袋子,后来其找到拿回家点了一下是14万元。后其到泰州把钱交给虞某老婆了。过了几天物流公司把货物发到合肥来。其问小中这批货物是直接发给他还是需要改一下包装再发给他,他让其先放在仓库里等等。在第一批货刚发出来的时候小中又联系其还要一百二十件消咳宁片,然后其又联系虞某老婆,其把货款大概12万元左右亲自送给她了,大概年底其开车到宜春物流园提的货然后又用物流把货发到合肥来,后就联系不上小中了。第二次购买消咳宁片是一百二十箱,一箱1200瓶,一瓶有70片。两次购买的消咳宁都被其存放在合肥市一个小区里面一个租的仓库里。第一次购买的一百件其当时找合肥费伟杰给其找他家亲戚拆的药片,其给他家亲戚每拆一件药片给30元费用,这一百件拆完其都运回租的仓库里面去了。第二次购买的消咳宁放在仓库里一直到今年4月份,其联系了林某2帮其把消咳宁片的包装拆掉,每件给25元,他答应了,因为消咳宁片里面含有麻黄碱,麻黄碱是制毒原料,是不允许把成品药拆包装后进行销售的,把拆掉的药品进行销售是违法的,合肥查这个比较严,其想凤阳是个小县城,查的应该不会严,所以其就让林某2把消咳宁片到凤阳来拆包装。总共一百二十箱,其在林某2店附近给他拆装费3000元现金,后其花850元找一个货车从合肥的仓库上的货,其和林某2将货车带到凤阳林某2老家,把一百二十箱消咳宁片放在林某2家。其没有卖过消咳宁片给张某1。其卖过泰诺给张某1,泰诺是治疗感冒的药品。经权大东辨认指出虞某就是帮助其购买消咳宁片的叫虞某的人;林某2就是帮助其拆装消咳宁片的叫林某2的人;张某1就是向其购买泰诺的叫张某1的人。

30、滁州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验报告、凤阳县公安局鉴定意见通知书,证明林某1供样的黑龙江红豆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批号131002消咳宁片(检验数量70片*7瓶)每片含盐酸麻黄碱9.6mg,批号130908消咳宁片(检验数量70片*7瓶)每片含盐酸麻黄碱9.6mg,批号130909消咳宁片(检验数量70片*7瓶)每片含盐酸麻黄碱10mg,批号130907消咳宁片(检验数量70片*7瓶)每片含盐酸麻黄碱10.1mg,批号131003消咳宁片(检验数量70片*7瓶)每片含盐酸麻黄碱10.1mg。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供样的黑龙江红豆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无批号消咳宁片(检验数量600片)每片含盐酸麻黄碱9.8mg。凤阳县公安局供样的黑龙江红豆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无批号消咳宁片(检验数量108片)每片含盐酸麻黄碱9.9mg。凤阳县公安局通知权大东鉴定意见是在凤阳县临淮镇新桥沟南路62号查获成瓶消咳宁片共52595瓶,含盐酸麻黄碱约为36.332kg,查获消咳宁片裸片重661.285kg,含盐酸麻黄碱约为64.806kg;在合肥权大东租的仓库内查获消咳宁片裸片重971.320kg,含盐酸麻黄碱约为96.161kg。

上列证据能够相互印证,予以确认。关于公诉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权大东联系江苏省泰州市人虞某非法购买消咳宁片,虞某通过江苏省姜堰市人曹某(另案处理)等人使用安徽百企药业等有限公司的资质从黑龙江红豆杉医药有限公司为权大东购买了几百件消咳宁片(每件600瓶),权大东将购得的消咳宁片存放在自己的储藏室内的事实,经查虽有被告人权大东的供述,但证人虞某、曹某、黄某1等人证言及辨认笔录均证明2013年使用安徽百企药业有限公司的资质从黑龙江红豆杉医药有限公司帮助权大东的哥哥权某2购买了消咳宁片,权大东未找其购买消咳宁片,认定被告人权大东购买涉案消咳宁片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故对公诉机关的上述指控事实不予采纳。

(二)非法经营事实

2015年12月至2016年6月,被告人余飞、汪洁、权大东在明知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是被国家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的情况下,违反国家规定进行贩卖。被告人余飞通过安徽阜阳延生药业有限公司从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以每瓶12.6元的价格购得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390箱(每箱100瓶、每瓶60ml)。之后,余飞伙同汪洁在没有买卖该药品资质的情况下,联系安徽省立药业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张某5(另案处理)帮助购买该药品,张某5安排销售人员李某6、金某(均另案处理)套用、盗用安徽省宁国市、广德县、巢湖市等多家诊所和卫生室的资质,以每瓶15元的价格从安徽阜阳延生药业有限公司购买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其中李某6购买95箱(价格142500元),金某购买64箱(价格96000元),李某6、金某将套用、盗用他人资质购买的上述药品交给余飞、汪洁。被告人余飞支付货款并给李某6、金某每瓶提成8元,给张某5一定的好处费。之后,被告人余飞、汪洁又将回购的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高价销售给他人,其中22箱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以每瓶30-75元不等的价格贩卖给被告人权大东。被告人权大东又以每瓶105元的价格贩卖给辽宁省本溪市人支某(另案处理)6箱(价格63000元),剩余16箱在权大东的储藏室内被查获。经鉴定,每100ml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中含可待因约为0.1888g。16箱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含磷酸可待因约181.08克。390箱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含磷酸可待因约4417.92克。案发后,公安机关从金某等人处扣押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734瓶,从被告人余飞的车内查获余飞贩卖给权大东的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货款人民币96000元。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交,并经庭审举证、质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1、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材料,证明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4月12日接匿名投诉在凤阳县临淮关镇新桥沟南路62号在家中招工作人员拆封药品,可能制造假药。同日该局决定并查封存放在该场所内的消咳宁片型号130908的18194瓶、型号131003的10524瓶、型号130907的12214瓶、型号130909的6857瓶、型号131002的4806瓶、裸片661.285公斤、空外包装箱41个、空药瓶225.61公斤、塑料桶7个、塑料盆7个。同日该局对现场进行检查并制作笔录和拍照。黑龙江红豆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成品检验测定批号131002消咳宁片每片含盐酸麻黄碱为9.6-10.7mg。该局于2016年4月21日将林某1涉嫌非法买卖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药品一案及查封的消咳宁片等物品移送凤阳县公安局板桥责任区刑警队。

2、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证明2015年4月3日公告决定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包括口服溶液剂、糖浆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

3、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信息材料、质量保证协议书,证明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的信息情况。2015年11月10日供货单位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与购货单位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4、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许可证、文件等,证明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的信息及单位人员情况。

5、建设银行网上银行电子回执、销售出库单、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向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购买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2015年12月16日购买批号140640的4000瓶、2016年3月2日购买批号140701的10000瓶、2016年4月26日购买批号140715的10000瓶、2016年5月24日购买批号140719的15000瓶。

6、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销售给各诊所、卫生室的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登记表、各诊所、卫生室资质材料,证明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销售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给宁国市、巢湖市、广德县、广西平南县等地卫生室、诊疗点、卫生服务站、诊所的具体时间和数量,以及各诊所、卫生室的资质情况。

7、建设银行网上银行电子回执、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随货同行单,证明刘某2于2016年4月11日、5月27日向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分别汇款3000元;2016年5月16日该公司向刘某2诊所发货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200瓶(批号140715)、单价15元、金额3000元。陈某1于2016年4月14日、5月27日向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分别汇款3000元;2016年4月27日该公司向亚新科花苑诊所发货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200瓶(批号140715)、单价15元、金额3000元。陶某于2016年4月13日、5月17日向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分别汇款3000元;2016年5月16日该向汪溪街道汪溪村桥头卫生室发货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200瓶(批号140715)、单价15元、金额3000元。程某于2016年1月8日向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汇款3000元、2015年12月28日汇款1500元、2016年2月19日汇款3000元、2016年5月27日汇款3000元、2016年4月11日汇款3000元;该公司2016年1月11日向程某诊所发货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200瓶(批号140640)、单价15元、金额3000元,2015年12月30日向该诊所发货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100瓶(批号140640)、单价15元、金额1500元。何某于2016年5月27日向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汇款3000元、2016年3月17日汇款3000元、2016年4月14日汇款3000元;该公司2016年3月24日向云梯畲族乡云梯村卫生室发货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200瓶、单价15元、金额3000元,2016年4月27日向该卫生室发货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200瓶(批号看不清)、单价15元、金额3000元。徐某1于2016年4月13日向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汇款3000元、2016年5月27日汇款3000元;2016年4月27日该公司向仙霞镇石岭村卫生室发货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200瓶(批号140715)、单价15元、金额3000元。王某1于2016年1月8日向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汇款3000元、2015年12月19日汇款1500元、2016年5月26日汇款3000元、2016年3月17日汇款3000元、2016年4月14日汇款3000元;该公司2016年1月11日向广德县桃州镇钱村村卫生室发货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200瓶(批号140640)、单价15元、金额3000元,2016年4月27日向该卫生室发货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200瓶(批号140715)、单价15元、金额3000元,2015年12月23日向该卫生室发货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100瓶(批号140640)、单价15元、金额1500元,2016年3月24日向该卫生室发货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200瓶(批号140701)、单价15元、金额3000元。吴某于2016年4月14日向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汇款3000元、2015年12月21日汇款1500元、2016年5月26日汇款3000元、2016年2月19日汇款3000元;该公司2016年4月27日向广德县柏垫镇同心村卫生室发货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200瓶(批号140715)、单价15元、金额3000元,2016年3月11日向该卫生室发货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200瓶、单价15元、金额3000元,2015年12月23日向该卫生室发货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100瓶(批号140640)、单价15元、金额1500元,2016年1月13日向该卫生室发货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200瓶(批号140640)、单价15元、金额1500元。杨某1于2016年4月14日向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汇款3000元、2016年5月26日汇款3000元;2016年5月16日该公司向广德县柏垫镇前程村卫生室发货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200瓶、单价15元、金额3000元。蔡某1于2016年4月14日向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汇款3000元;2016年4月27日该公司向广德县四合乡宏霞村卫生室发货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200瓶、单价15元、金额3000元。刘某3于2016年4月14日向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汇款3000元、2015年12月18日汇款1500元、2016年1月12日汇款3000元、2016年3月17日汇款3000元、2016年5月26日汇款3000元;该公司2015年12月23日向广德县桃州镇山关村卫生室发货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100瓶(批号140640)、单价15元、金额1500元,2016年4月27日向该卫生室发货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200瓶、单价15元、金额3000元,2016年1月13日向该卫生室发货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200瓶、单价15元、金额3000元,2016年3月24日向该卫生室发货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200瓶、单价15元、金额3000元。杨某2于2016年3月23日向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汇款3000元、2016年5月10日汇款3000元;该公司2016年3月24日向杨医生内科诊所发货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200瓶(批号140701)、单价15元、金额3000元,2016年5月16日向该诊所发货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200瓶(批号140715)、单价15元、金额3000元。张某4于2016年2月29日向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汇款3000元、2016年5月10日汇款3000元、2015年12月18日汇款1500元、2016年1月6日汇款3000元;该公司2016年3月11日向民康诊所发货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200瓶(批号140640)、单价15元、金额3000元,2016年5月16日向该诊所发货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200瓶(批号140715)、单价15元、金额3000元,2015年12月23日向该诊所发货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100瓶(批号140640)、单价15元、金额1500元。阳某于2016年5月12日向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汇款3000元、2016年3月17日汇款3000元;该公司于2016年5月16日向巢湖市卧牛山街道湖光社区卫生服务站发货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200瓶(批号140715)、单价15元、金额3000元,2016年3月24日向该卫生服务站发货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200瓶(批号140701)、单价15元、金额3000元。胡某于2016年1月7日向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汇款3000元、2015年12月18日汇款1500元、2016年3月23日汇款3000元;该公司2016年1月8日向新安诊所发货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200瓶(批号140640)、单价15元、金额3000元,2015年12月23日向该诊所发货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100瓶(批号140640)、单价15元、金额1500元,2016年3月24日向该诊所发货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200瓶(批号140701)、单价15元、金额3000元。唐某于2016年3月4日向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汇款3000元、2016年5月10日汇款3000元、2016年1月11日汇款3000元;该公司2016年1月11日向鲁医生诊所发货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200瓶(批号140640)、单价15元、金额3000元,2016年3月11日向该诊所发货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200瓶(批号140701)、单价15元、金额3000元,2016年5月16日向该诊所发货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200瓶(批号140715)、单价15元、金额3000元。徐某2于2016年5月11日向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汇款3000元、2016年3月2日汇款3000元、2016年1月7日汇款1500元、2015年12月18日汇款1500元;该公司2016年5月16日向西圣小区内科诊所发货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200瓶(批号140715)、单价15元、金额3000元,2015年12月23日向该诊所发货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100瓶(批号140640)、单价15元、金额1500元。杨祖放于2016年3月4日向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汇款3000元、2015年12月16日汇款1500元、2016年1月8日汇款3000元;该公司于2016年3月11日向峏山杨城东中医诊所发货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200瓶(批号140701)、单价15元、金额3000元,2015年12月23日向该诊所发货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100瓶(批号140640)、单价15元、金额1500元,2016年1月11日向该诊所发货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200瓶(批号140640)、单价15元、金额3000元。朱某1于2016年3月17日向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汇款3000元、2016年5月10日汇款3000元;该公司于2016年3月24日向妇康诊所发货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200瓶(批号140701)、单价15元、金额3000元,2016年5月16日向该诊所发货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200瓶(批号140715)、单价15元、金额3000元。时某于2015年12月18日向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汇款1500元、2016年5月10日汇款3000元、2016年1月7日汇款3000元、2016年2月25日汇款3000元;该公司于2015年12月23日向诚益民诊所发货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100瓶(批号140640)、单价15元、金额1500元,2016年5月16日向该诊所发货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200瓶(批号140715)、单价15元、金额3000元,2016年1月8日向该诊所发货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200瓶(批号140640)、单价15元、金额3000元,2016年3月11日向该诊所发货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200瓶(批号140701)、单价15元、金额3000元。宋某2于2016年2月25日向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汇款3000元、2015年12月18日汇款1500元、2016年5月10日汇款3000元、2016年1月7日汇款3000元;该公司于2016年3月11日向宋某2诊所发货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200瓶(批号140701)、单价15元、金额3000元,2015年12月23日向该诊所发货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100瓶(批号140640)、单价15元、金额1500元,2016年5月16日向该诊所发货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200瓶(批号140715)、单价15元、金额3000元,2016年1月8日向该诊所发货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200瓶(批号140640)、单价15元、金额3000元。陈某2于2016年3月17日向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汇款3000元;2016年3月24日该公司向陈医生内科诊所发货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200瓶(批号140701)、单价15元、金额3000元。程某5于2016年5月11日向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汇款3000元、2015年12月16日汇款1500元、2016年1月7日汇款3000元;该公司于2016年5月16日给向阳诊所发货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200瓶(批号140715)、单价15元、金额3000元,2015年12月23日给该诊所发货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100瓶(批号140640)、单价15元、金额1500元,2016年3月11日给该诊所发货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200瓶(批号140701)、单价15元、金额3000元。孙某于2016年5月10日向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汇款3000元、2015年12月18日汇款1500元、2016年3月4日汇款3000元、2016年1月7日汇款3000元;该公司于2016年5月16日向巢湖市天河街道天灯村委会卫生室发货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200瓶(批号140715)、单价15元、金额3000元,2016年3月11日向该卫生室发货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200瓶(批号140701)、单价15元、金额3000元。

8、安徽阜阳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资质材料、证明、出库单、发票、记账凭证进货明细表、销售明细表、药品销售合同、出库单、中国建设银行单位客户专用回单、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安徽阜阳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资质情况,该公司无名为官某的员工。安徽阜阳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购进和销售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的情况。

9、身份证、医疗执业登记,证明巢湖市道德医院执业登记情况,法定代表人冯某。巢湖忠诚医院执业登记情况,法定代表人王某4。

10、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财务会计核算体系表、药品销售合同、销售出库单、记账凭证、交通银行电子回单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国建设银行单位客户专用回单,证明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销售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给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的情况,其中2015年12月9日销售4000瓶,批号140640,单价12.60元,金额50400元;2016年2月24日销售10000瓶,批号140701,单价12.60元,金额126000元;2016年4月13日销售10000瓶,批号140715,单价12.60元,金额126000元;2016年5月17日销售15000瓶,批号140719,单价12.60元,金额189000元。

11、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登记表,证明该公司五次向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购买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情况,其中2015年12月16日的尾号0707单据反映购买4000瓶,批号140640,含税价12.60元,含税金额50400元;2016年3月2日的尾号2957单据反映购买10000瓶,批号140701,含税价12.60元,含税金额126000元;2016年4月26日的尾号5020单据反映购买10000瓶,批号140715,含税价12.60元,含税金额126000元;2016年5月24日的尾号6097单据反映购买15000瓶,批号140719,含税价12.60元,含税金额189000元。以及以15元含税价分别销售给各个诊所、卫生室的情况。

12、身份证、采购委托书、建行网上银行电子回执、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随货同行单、法人授权委托书,证明(广西)乌江村卫生所林某3诊疗点资质情况;林某3于2016年4月25日给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汇款6000元,2016年5月31日汇款6000元;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给林某3发出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400瓶(批号140715、单价15元、金额6000元),2016年6月6日给林某3发出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400瓶(批号140719、单价15元、金额6000元)。(广西)镇南村卫生所朱某3诊疗点资质情况;朱某3于2016年3月11日给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汇款4500元,2016年5月13日汇款6000元,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15日给朱某3发出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300瓶(批号140701、单价15元、金额4500元),2016年5月24日给朱某3发出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400瓶(批号140719、单价15元、金额6000元)。(广西)大将社区卫生所黄某2诊疗点资质情况;黄某2于2016年4月25日给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汇款6000元,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给黄某2发出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400瓶(批号140715、单价15元、金额6000元)。(广西)平南县思旺镇旺岭村卫生室(吕某1)资质情况;吕某1于2016年5月31日给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汇款6000元,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6日给吕某1发出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400瓶(单价15元、金额6000元)。(广西)平南县思旺镇双上村卫生室(蔡某2)资质情况;蔡某2于2016年4月25日给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汇款6000元,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给蔡某2发出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400瓶(批号140715、单价15元、金额6000元)。(广西)八宝村卫生所李某2诊疗点资质情况;李某2于2016年3月28日给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汇款6000元,2016年5月13日汇款6000元,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给李某2发出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400瓶(批号140701、单价15元、金额6000元),2016年5月17日给李某2发出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400瓶(批号140715、单价15元、金额6000元)。(广西)金盛诊所(李某3)资质情况;李某3于2016年4月8日给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汇款6000元,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14日给李某3发出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400瓶(批号140701、单价15元、金额6000元)。(广西)平南县官成镇八宝村卫生室(骆某)资质情况;骆某于2016年3月11日给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汇款4500元,2016年5月16日汇款6000元,2016年5月30日汇款6000元,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15日给骆某发出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300瓶(批号140701、单价15元、金额4500元),2016年5月17日给骆某发出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400瓶(批号140715、单价15元、金额6000元),2016年6月6日给骆某发出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400瓶(批号140719、单价15元、金额6000元)。(广西)寺面村卫生所李某4诊疗点资质情况;李某4于2016年5月13日给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汇款6000元,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24日给李某4发出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400瓶(批号140719、单价15元、金额6000元)。(广西)平南县寺面镇路塘村卫生室(韦某1)资质情况;韦某1于2016年5月13日给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汇款6000元,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24日给韦某1发出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400瓶(批号140719、单价15元、金额6000元)。(广西)寺面村卫生所韦某2诊疗点资质情况;韦某2于2016年5月13日给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汇款6000元,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17日给韦某1发出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400瓶(批号140715、单价15元、金额6000元)。(广西)寺面村卫生所李某5诊疗点资质情况;李某5于2016年5月13日给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汇款6000元,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17日给李某5发出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400瓶(批号140715、单价15元、金额6000元)。(广西)路塘村卫生所(梁某5)资质情况;梁某5于2016年5月13日给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汇款6000元,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24日给梁某5发出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400瓶(批号140719、单价15元、金额6000元)。(广西)寺面村卫生所申某诊疗点资质情况;申某于2016年4月25日给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汇款6000元,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给申某发出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400瓶(批号140715、单价15元、金额6000元)。(广西)寺面村卫生所(梁某3)资质情况;梁某3于2016年4月25日给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汇款6000元,2016年5月31日汇款6000元,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给梁某3发出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400瓶(批号140715、单价15元、金额6000元),2016年6月6日给梁某3发出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400瓶(批号140719、单价15元、金额6000元)。(广西)平南县平南镇甘莲村卫生室(严某)资质情况;严某于2016年3月11日给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汇款4500元,2016年4月25日汇款6000元,2016年5月31日汇款6000元,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15日给严某发出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300瓶(批号140701、单价15元、金额4500元),2016年4月27日给严某发出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400瓶(单价15元、金额6000元),2016年6月6日给严某发出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400瓶(批号140719、单价15元、金额6000元)。(广西)乌江村卫生所吕某2诊疗点资质情况;吕某2于2016年3月11日给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汇款4500元,2016年5月13日汇款6000元,2016年5月31日汇款6000元,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15日给吕某2发出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300瓶(批号140701、单价15元、金额4500元),2016年5月24日给吕某2发出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400瓶(批号140719、单价15元、金额6000元)。

13、扫码结果单,证明不同批号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已流向各医院、诊所、卫生所的情况。

14、医疗机构执业证、安徽增值税普通发票、安徽阜阳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销售清单、药品购进入库验收记录表、处方、情况说明,证明巢湖忠诚医院向安徽阜阳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1200瓶的情况。巢湖市道德医院向安徽阜阳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的情况以及使用情况。

15、搜查笔录、扣押物品清单,证明凤阳县公安局对权大东住所合肥市家天下小区4栋207室、存放药品处迎春园小区储藏室进行搜查,扣押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16X100瓶等物。

16、取样笔录、取样证据清单及照片,证明凤阳县公安局为真伪鉴定对从权大东处查获并放置在刘府责任区刑警队仓库的16箱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进行随机取样9瓶并登记。

17、凤阳县公安局板桥责任区刑警队情况说明,证明2016年8月24日该局侦查人员从扣押的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中抽取9瓶送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鉴定,后研究院认为送检的数量不够并通知每个批次再抽取20瓶送检,后侦查员对三个批次的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每个批次随机抽取20瓶,共60瓶送研究院检验鉴定。

18、凤阳县公安局板桥责任区刑警队关于在权大东合肥仓库扣押的散装消咳宁片和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称重记录及照片,证明该局侦查人员将在权大东合肥仓库扣押的16箱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称重,每箱100瓶,每瓶60ml,共计96000ml。

19、扣押清单及附件,证明凤阳县公安局扣押刘某2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36瓶、发票1张、同行单1张、金某身份证1张。扣押程某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100瓶、发票1张、同行单1张。扣押何某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48瓶、发票及营业执照。扣押胡某(新安诊所)销售合同2份、发票1张、同行单2张;新安诊所于2015年12月23日向安徽延生药业公司购买沈阳第一制药公司生产的复方磷酸可待因(规格60ml*1瓶*100,批号140640)100瓶,每瓶15元,金额1500元;于2016年1月8日向安徽延生药业公司购买沈阳第一制药公司生产的复方磷酸可待因(规格60ml*1瓶*100,批号140640)200瓶,每瓶15元,金额3000元。扣押张某4(民康诊所)销售合同3份、发票2张、同行单3张;民康诊所于2016年1月8日向安徽延生药业公司购买沈阳第一制药公司生产的复方磷酸可待因(规格60ml*1瓶*100,批号140640)200瓶,每瓶15元,金额3000元;于2016年3月11日向安徽延生药业公司购买沈阳第一制药公司生产的复方磷酸可待因(规格60ml*1瓶*100,批号140640)200瓶,每瓶15元,金额3000元;于2016年5月16日向安徽延生药业公司购买沈阳第一制药公司生产的复方磷酸可待因(规格60ml*1瓶*100,批号140715)200瓶,每瓶15元,金额3000元。扣押金某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五箱、手机一部、本人身份证1张、银行卡3张。

20、检验委托合同,证明凤阳县公安局委托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对沈阳第一制药公司生产的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批号140719、140715、140642)分别予以检验。

21、证人支某证言,证明其一共从安徽那个男的手里买了六箱可非,今年三四月份的一天,其在QQ群认识了合肥一个男的,其在QQ上问他有没有可非,他说有,谈好可非每瓶105元,买一箱,一箱100瓶,每瓶105元,在合肥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其给他1万块钱或者是10500元,付的现金。今年5月份其从辽宁到合肥又从他手中买了五箱可非,每箱100瓶,每瓶价格105元,总共价格是5万多元,其当时带的现金有4万左右给他了,剩下的钱通过微信转账功能转到他微信账户上了,他当时把五箱可非给其,纸箱上写的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每瓶60ml,生产地是东北沈阳制药。可非是治疗咳嗽的,是国家管控药品,在药店买不到。其喝这个上瘾,卖了大概一箱。

22、证人马某证言,证明听男朋友余飞讲过他是卖药的,具体卖什么药他没讲。余飞带其来阜阳有七八次,不知道他办什么事,有时候还有汪洁一起过来。

23、证人杜某证言,证明其安徽阜阳延生药业有限公司从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采购了四次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药品,每箱100瓶,每瓶60ml。每瓶价格12.6元。2015年年底,阜阳市医药集团官某问其公司有没有资质采购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她说有一个朋友想找一家代理公司销售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后来她带那个男的朋友来找其谈采购业务,那个男的说他是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的,想让其公司采购他们公司的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然后他帮助销售这些采购回来的药品,谈好每瓶12.6元,他负责销售。其公司销售价格是15元,公司从中赚取差价。谈好后,其公司和沈阳公司开始审核对方资质,沈阳公司派人到其公司审查的,双方公司合同是2015年底签的。后来其公司先给对方公司账户上打进货的钱,对方公司给其公司发货,采购药品的钱都是其公司的,货到以后就存储在其公司仓库里,然后那个男的就开始联系销售了,具体销到哪里不知道,其只负责采购这一块。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是治疗咳嗽的,属于国家二类精神药品,不允许私人买卖。其公司发货都是销售部人员开发货单给公司仓库,仓库把货提出来,然后销售人员负责提货发物流。

24、证人程某证言、辨认笔录,证明其在宁国开程某诊所。其没在阜阳延生药业有限公司购买过药。前几天,宁国市省立药业的医药代表金某跟其讲他用其以前给省立药业的诊所资质从阜阳延生药业进过一件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进货后发现对方没有开这个药的处方权,于是他求其帮他卖这一件货,第二天上午金某把这一件货和一套阜阳延生药业的医药资质、购货发票送到其诊所,他讲进价是15元一瓶,一件是100瓶,零售价是18元一瓶,他讲这一件货不要其的钱,但是现在还没有卖出去。他利用其的资质买糖浆的事情之前其不知道的。出示的安徽延生药业公司随货同行单上面盖的程某诊所章不是其诊所盖的,程某签名也不是其的签名。并辨认出金某。

25、证人徐某1证言、辨认笔录,证明其在宁国市开仙霞镇石岭村卫生室。其卫生室没有从阜阳延生药业有限公司购买过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出示的随货同行单上都不是其卫生室的章和签名。这个月19号,金某给其发微信说他合肥省立药业有个经理在做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想让其帮他销售,说先发给其50瓶,每瓶让其卖18元,卖的钱都给其,希望长期合作,因为其知道这个药是国家管控的二类精神药品,所以没有答应他,但是在这个月21号,其收到金某发来的这个药50瓶,60ml的,是东北制药的,跟货发来的还有发票和随货通行单、安徽省立药业公司的资质,其在这个月24日带上这50瓶糖浆还有发票资质等在宁国见面把货交给了他。其正常从金某那买普药会提供给他其卫生室的相关资质,他可能套用其卫生室这些资质偷偷购买的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并辨认出金某。

26、证人陶某证言,证明其在宁国市开汪溪街汪溪村桥头卫生室。其诊所没有从阜阳延生药业公司购买过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出示的安徽延生药业公司随货同行单上的章其不知道真假,其卫生室没有在该随货同行单上盖过章,上面的签名也不是其的签名,是别人冒用其卫生室的资质从延生药业购买的。金某到其卫生室推销过普药,其提供过卫生室的资质给他。

27、证人陈某1证言,证明其在宁国市开亚新科花苑诊所。其诊所没有从延生药业进过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随货同行单是别人冒用其卫生室的资质购买的。金某到其卫生室推销过普药,其提供过卫生室的资质给他。

28、证人刘某2证言、辨认笔录,证明其在宁国市开刘某2诊所。其诊所没有从阜阳延生药业购买过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今年5月份金某到其诊所说想用其诊所资质购买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其知道这种药是国家管控二类精神药品,不允许私人买卖,所以没有答应他,但是上个星期金某到其店里送完普药走掉后给其发了一条短信说,送的普药下面有36瓶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是他从阜阳延生药业使用其的资质购买的,送给其卖,卖的钱都给其,让其每瓶卖18元,他还说里面有购买这种药的购货单,其看购货单上面写购买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200瓶,60ml的,东北制药的,进价15元。其从金某那里购买普药会给他诊所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可能他就是利用给他的购买普药的复印件拿去私自购买了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出示的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随货同行单上面盖的章不是其诊所的章,签名也不是其的签名。并辨认出金某。

29、证人蔡某1证言,证明其在广德县四合乡宏霞村开卫生室。其卫生室没有从安徽省阜阳市延生药业公司买过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出示的安徽延生药业公司随货同行单上面章是假的,签名也不是其的签名,是别人套用其卫生室的资质买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的。宁国市人金某去年底到其卫生室推销过普药,其记不清有没有把卫生室的资质给过他。

30、证人王某1证言,证明其在广德县桃州镇开钱村村卫生室。宁国人金某使用其卫生室的资质从阜阳延生药业公司购买了四次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一次一到二件,每件100瓶。去年12月份的一天,广德县吴某带金某到其卫生室,说金某做药品生意,让其把卫生室的资质复印给他开点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其把卫生室的资质即个人身份证、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给了金某。第一次金某使用其的银行账号(尾号7174)往延生药业打过钱,是金某的钱,以后的三次其没给他卡号打钱了。糖浆都被金某拿去了,每次糖浆都是公司通过物流发过来,物流打其电话说货到了,其就给金某打电话让他自己去物流拿的。出示的安徽延生药业公司随货同行单上面的章不像其卫生室的章,其卫生室也没有在上面盖过章,签名也不是其的签名,肯定是金某利用其卫生室资质购买糖浆私自冒用其的签名和假章。金某给了其200元买烟抽。

31、证人刘某3证言,证明其是广德县桃州镇山关村卫生室负责人。金某讲他是安徽延生药业业务员,他找其讲用其卫生室资质去延生药业购买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并给其打钱帮他转账买药,他讲一次给其200元劳务费,其同意了,其把卫生室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交给了他,购买的事都是他操作。今年1月份有一个快递包裹发到其卫生室,是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100瓶,金某来把这个包裹拿走了,然后他往其银行账户打了3400元钱,其中3000元是让其往延生药业打的购药款,另外400元是给其的劳务费。3月份金某又按上次那样操作购买一批糖浆,又给其200元劳务费。其后来不让金某这样搞了也不再帮他转账,他有没有买不清楚,但是他后来又给过其两次劳务费。他买的糖浆都被他拿走了。他一共给其1000元劳务费。出示的安徽延生公司随货同行单,签名不是其签的。他利用其卫生室资质购买的具体数量其不知道。

32、证人何某证言、辨认笔录,证明其是宁国市云梯村卫生室负责人。其没有从阜阳延生药业公司购买过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今年8月20日金某发短信讲他给其发了50瓶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他说是用其卫生室的资质帮另外一个人购买的,因为别人没有处方权,所以要其帮他代销这批糖浆,其一共收到50瓶左右糖浆,还有药品购货单。金某利用其的资质购买这种药其不知道。其卫生室以前从金某那里买过其他药,需要提供卫生室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金某可能就是利用给他的购买其他药的复印件拿去购买了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他发给其的药品购货单上写的是100瓶,具体数量记不清。出示的安徽延生公司随货同行单上面盖的章不是其卫生室盖的,签名也不是其的签名。并辨认出金某。

33、证人吴某证言、辨认笔录,证明其在广德县柏垫镇同心村开卫生室。去年11月份左右的一天,金某让其帮忙以其诊所的资质购买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他转手再卖给药店,其同意了。后来阜阳那个公司发了40瓶糖浆让其去签收,其就通知金某去签收,他从银行打款的,这些糖浆都被金某带走了,其知道就这一次。出示的安徽延生公司随货同行单上面章不知道真假,其诊所没有在上面盖过章,签名也不是其的签名。这些资质其给过金某,可能是他冒用其诊所的资质私自购买了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并辨认出金某。

34、证人杨某1证言、辨认笔录,证明其是广德县柏垫镇前进村卫生室负责人。其没有从阜阳延生药业购买过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金某是山东先大药业的医药代表,以前其找他买其他药的时候把卫生室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给过他,他有没有用其卫生室资质购买过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不清楚。出示的安徽延生公司随货同行单上面的签名不是其签的。并辨认出金某。

35、证人胡某证言、辨认笔录,证明其现在开诊所。其没从延生药业买过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是李某6用其诊所资质购买过二次,他跟其说是调到外地用的,其有单子可能是300瓶,每次货发到其诊所,李某6直接把货全部拿走了。货款是他用其银行卡打的款给卖家的。出示的三张安徽延生药业随货同行单,盖的诊所章像其诊所的,签名肯定不是的。去年12月购买一次,今年1月购买一次,其就知道这两次。并辨认出李某6。

36、证人陈某2证言、辨认笔录,证明其诊所没有从阜阳市延生药业购买过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李某6找其用其诊所资质购买过一次,是今年年初,他跟其说购买了二件,是200瓶,发到其诊所直接被李某6拿走了。其把银行卡给他,他直接去汇的款。他给其诊所供过普药的。出示的安徽延生药业的随货同行单,是其诊所的章,也是其签的名。并辨认出李某6。

37、证人宋某2证言、辨认笔录,证明安徽省立药业的业务员李某6从去年到现在用其诊所的资质购买了三四次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每次快递把货直接发到其诊所,由李某6取走,货款也是他打给对方公司的,其没付过钱。这几次他一共购买了多少瓶糖浆不知道。他跟其说过以其诊所资质购买可待因糖浆的事情。出示的安徽延生药业的随货同行单,印章有可能是其诊所加盖的,但名字不是其签的。并辨认出李某6。

38、证人时某证言,证明其没从延生药业购买过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是药品业务员李某6用其诊所资质购买的,他买过以后跟其说的,其知道不是二次就是三次,货是发到其诊所,然后他直接拿走。出示的安徽延生药业的随货同行单,签名不是其签的,章好像是其诊所的。李某6拿其身份证办了一张银行卡,可能是他用其身份证办的银行卡打的款。

39、证人阳某证言,证明其是巢湖市卧牛山街道湖光社区卫生服务站法人代表。其服务站没有从延生药业购买过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是李某6使用其卫生服务站资质和银行卡从上述公司购买过糖浆2次,每次一二件货。今年3月份,李某6到其服务站让其使用服务站的银行卡往安徽一家公司打3000元购买可待因糖浆。他每次给其3000元让其给安徽那家公司打款。后来货到服务站其打电话给他,他把货拿走。其从他那进购普药会把营业执照和身份证的复印件等资质给他。他每次都给其200元给小孩买糖吃。出示的安徽延生公司随货同行单上面的章不知道真假,其没在上面盖过章,签名不是其本人签名。李某6说他买糖浆是卖给没有资质诊所的。

40、证人朱某1证言、辨认笔录,证明其开的复康诊所没有从延生药业购买过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出示的安徽延生公司随货同行单上的章不是其诊所盖的,签名也不是其本人签的,肯定是别人套用其诊所资质私自购买的。李某6到其诊所推销普药,其会提供给他诊所资质和银行卡号,他可能套用其诊所的资质拿去购买了糖浆。不知道他购买了多少糖浆,有一次其诊所收到一个快递,收件人是李某6,其打电话让他来拿,不知道他买的什么东西。并辨认出李某6。

41、证人郑某2证言、辨认笔录,证明其开的中医诊所没有从延生药业购买过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是李某6购买的。去年年底的时候,物流人员到其诊所说有二件货到了,不知道什么东西,其让物流人员放在诊所里,下午李某6到店里说这货是他的,然后他把货拿走了,后来物流人员又送货到其诊所,其打开看是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李某6到其诊所来把糖浆拿走了。其诊所从他那里购买普药,给他诊所的资质复印件,他应该是利用其诊所购买普药的资质拿去购买了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出示的安徽延生公司的随货同行单上签名都不是其签的,上面的章是其诊所章。并辨认出李某6。

42、证人唐某证言、辨认笔录,证明其在巢湖市开鲁医生诊所。去年年底,李某6到其诊所说要用其诊所的资质和银行卡从安徽延生药业公司购买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他说卖给下面资质不全的私人诊所,其同意了。不久物流打电话给其说货到了,其就打电话给李某6到诊所把货拿走了,是二件。后来物流又给李某6发了二次,具体每次多少件记不得了。李某6使用其工行卡打钱购买的,是其诊所购买普药使用的专门账号。他总共买了有五六件糖浆,每件100瓶,每瓶60ml。出示的安徽延生公司随货同行单,章不知道真假,签名不是其本人签名,是别人伪造的。并辨认出李某6。

43、证人丁某证言、辨认笔录,证明其丈夫程某5在巢湖市开向阳诊所。今年上半年李某6到诊所讲他想用其诊所的资质购买一批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就答应他了,以后他先后二三次用其诊所资质去购买这种药,其丈夫在单据上加盖了诊所印章并签了他的名字。李某6具体买了多少糖浆不清楚,每次快递发过来都被他取走了。并辨认出李某6。

44、证人杨某2证言、辨认笔录,证明其在巢湖市开杨医生内科诊所。李某6用其诊所资质购买过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从哪个公司买的不清楚。他跟其讲过要用其资质去买这个糖浆,其同意了,他买的糖浆其没经手过,他没讲买了多少。其以前从他那里进其他药,他有其诊所的购药资质,还有一张用其身份证办的银行卡,平时用作购药打款方便用。出示的安徽延生公司随货同行单上的章不像是其诊所的,签名不是其签的。并辨认出李某6。

45、证人孙某证言,证明其在巢湖市天河卫生室上班。其以前从李某6手里进其他普药,其进药的资质他手里也有。李某6今年年初跟其讲利用其的资质去阜阳延生药业购买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其同意了,他后来给过其二张进货药品单,总共进了400瓶,这些糖浆都在李某6那里,其没有经手,只从他那拿过10瓶左右自己家人用的,其给他17元一瓶。货款都是他用其银行卡打的钱。出示的安徽延生公司的随货同行单上章其分不清,签名不是其签的。

46、证人张某4证言、辨认笔录,证明其在巢湖市开民康诊所。李某6利用其诊所的资质购买过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他一共给过其二次购药票据。每次购买这个药他都先把钱打给其让其帮他转到某个公司账户上,其帮他转过二次钱,具体钱数记不清了,这些药每次发快递到其诊所都被他拿走了。以前其找他买过其他药,他有其诊所的购药资质。去年下半年他讲想用其诊所的资质去买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其就帮他这个忙了。前后其帮他搞过四次相关购买糖浆的手续,票据上有其的签字和诊所的章。并辨认出李某6。

47、证人徐某2证言、辨认笔录,证明其和丈夫彭浩开西圣小区内科诊所。以前诊所从李某6那里进过普药,他那里有其诊所的资质。去年下半年,李某6讲他想用其诊所的资质购买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其同意了。他先把现金给其,然后按照他讲的去把钱打给医药公司,后来快递把他购买的糖浆发到诊所,他来把糖浆拿走。他一共用诊所资质购买过三次糖浆,其在银行一共打过三次钱,一次1500元,两次3000元。他买了多少糖浆不清楚,他都拿走了。出示的安徽延生公司的随货同行单上的章其分不清,名子不是其签的。并辨认出李某6。

48、证人王某2证言,证明父亲王某4是巢湖忠诚医院法人代表,其负责医院药房工作。李某6用其医院的资质从安徽阜阳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采购过三次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分别是今年2月份、3月份、5月份,每次收到四件,每件是100瓶,共计1200瓶。其医院大概只用了200瓶左右,剩下的都被李某6拿走了。每瓶是15元进的。

49、证人朱某2证言,证明其是巢湖道德医院副院长。李某6用其医院的资质从安徽阜阳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购买过十二箱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医院用掉四箱,其余的被李某6拿走了。进价是每瓶15元。

50、证人林某3证言、辨认笔录,证明其开平南县平南镇乌江村林某3诊所。出示的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随货同行单显示2016年6月份其诊所二次购进八箱共800瓶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不是其买的,是平南医药公司业务员林某4用其诊所资质,让其去银行用其账户帮他往对方医药公司汇款买的,这个药其没有收到过,都是他拿走的。相关票据上的签名不是其签的,票据上盖的章其诊所没有这个章,其他资质他平时帮其进普药有。今年4月份帮他汇过一次6000元,5月底帮他汇过一次6000元。他每次给其600元的好处费。并辨认出林某4。

51、证人朱某3证言、辨认笔录,证明其以前开平南县思旺镇金匏村诊所。出示的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的二张随货同行单、还有相关购药证件、银行汇款单其看过了,这个药品不是其诊所买的,是今年药品业务员林某4让其用其银行账户帮他汇款到对方医药公司买的,汇款的钱都是他给的,药品也是他拿走的,其没有见到货。帮他汇款就是银行汇款凭证上的那两次,一次3月份汇款4500元,一次5月份汇款6000元。每次他给其600元好处。出示的票据上的名字不是其签的,其诊所也没有票据上的那个章。并辨认出林某4。

52、证人黄某2证言、辨认笔录,证明其之前开平南县平南镇大将社区卫生所黄某2诊疗点。其没买过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出示的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随货同行单、建行网上银行电子回执、交易流水,随货同行单上不是其签的字,章也不对。汇款的事其知道,账号也是其的,今年4月份林某4找其帮他汇一下款,然后他带其到建行让其按照他说的汇款几千块钱,汇单被他拿走了,他给了其300元好处。其没有看到过汇单上的货。汇的钱是林某4的。不知道为什么其诊所的资质会在安徽延生药业公司,之前通过林某4进过普药,资质给过他。并辨认出林某4。

53、证人吕某1证言、辨认笔录,证明其开平南县思旺镇旺岭村卫生室。出示的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随货同行单、银行汇款凭证及相关购药证件显示2016年6月份其诊所购进四箱共400瓶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这个药品是林某4让其用其的银行账户帮他汇款到对方医药公司买的,药品其没有见到过,都是他拿走的。出示的票据上的签名不是其签的,其诊所也没有这个名字的印章。今年5月底帮他汇款6000元,他给了其300元好处。并辨认出林某4。

54、证人蔡某2证言、辨认笔录,证明其开平南县思旺镇双上村卫生室。出示的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随货同行单显示2016年4月份其卫生室购进四箱共400瓶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其诊所没有买这个药,是林某4买的,他以前帮其送过普药。今年4月份他找其用其的银行账户帮他汇过6000元,钱是他给的,他把药品拿走了,他给了其600元好处费。出示的同行单上的签名不是其签的,其诊所也没有同行单上这个印章。并辨认出林某4。

55、证人李某2证言、辨认笔录,证明其开平南县官成镇八宝村卫生室李某2诊疗点。出示的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随货同行单、建行网上电子回执,随货同行单上的签字不是其签的,其诊所的章也不是这样的。汇款是其汇的,账号也是其的,不过是林某4喊其帮忙汇的,今年3月份和5月份,林某4让其帮他忙汇一下款,他带其到信用社汇了几千块钱,不过随货同行单上的货其没有见到过。并辨认出林某4。

56、证人李某3证言、辨认笔录,证明其之前开平南县同和镇良田村金盛诊所,现在叫先金仙草养生堂。其今年帮林某4买过一次安徽延生药业公司的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他让其用其诊所的资质帮他买药品,其把资质交给他了,后来4月份的时候林某4带其到信用社让其按照他说的填写汇款单、签字,汇了几千块钱,汇到哪里记不得了,他给了其1000多好处费。出示的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随货同行单、建行网上电子回执、交易流水,随货同行单上的签字不是其签的,章也不是,网上银行电子回执上的账号是其的。其没有见过这批货,货应该在林某4手里。并辨认出林某4。

57、证人骆某证言、辨认笔录,证明其开平南县官成镇八宝村卫生室。今年3月份,林某4找其要使用其卫生室资质和公共账户打款买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他使用其账户汇了三次款买了三次药,每次都是他自己的钱汇的,每次几千块钱,他每次给其几百块钱,有时给1000块钱,但其卫生室没有收到这个药,应该都被林某4拿去了。出示的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随货同行单,名字不是其签的,是被别人模仿的,章也不是其盖的。并辨认出林某4。

58、证人李某4证言,证明其开平南县寺面镇寺面村卫生所李某4诊疗点。其没有从安徽延生药业公司买过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是今年5月份梁某2找其说要使用其的卫生所资质和公共银行账户打款买药,她承诺给其1000块钱好处费,她从其这里打了一次钱是几千块钱,买多少药不知道,这个药其卫生室没有收到,应该被梁某2拿去了。其把卫生所的营业执照和医疗机构许可证、身份证的复印件都给她了。出示的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随货同行单上面收货人的名字不是其签的,章也不是其卫生所的章。其不认识林某4,不知道梁某2使用其资质购买的什么药。

59、证人韦某1证言,证明其开平南县寺面镇路塘村卫生室。今年5月份梁某2找其说要使用其的卫生所资质和公共银行账户打款买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她承诺给其1000块钱好处费,她从其这里打了一次钱是几千块钱,买了多少药不知道,这个药其卫生室没有收到,应该被梁某2拿去了。其把卫生室的营业执照和医疗机构许可证还有其身份证的复印件都给她了。出示的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随货同行单上面收货人的名字不是其签的,章是其卫生室的,但不是其盖的。

60、证人韦某2证言,证明其开平南县寺面镇寺面村卫生所韦某2诊疗点。其卫生室没有从安徽延生药业公司买过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出示的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随货同行单、建行网上银行电子回执、流水交易,发货单上的签字不是其签的,章也不是其诊所盖的,汇款记录上的账号是其的。大概在4月份或5月份梁某2找其帮她汇款,其按照她说的去信用社汇了几千块钱,钱是她出的,她把汇款回单拿走了,给了其几百块钱好处费。上面随货同行单上的货没有到其诊所。

61、证人李某5证言,证明其开平南县寺面镇寺面村卫生所李某5诊疗点。其卫生室没有从安徽延生药业公司买过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出示的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随货同行单、建行网上银行电子回执、流水交易,发货单上的签字不是其签的,章也不是其诊所盖的,汇款记录上的账号是其的。大概在4月份或5月份梁某2找其帮她汇款,其就按照她说的去信用社汇了几千块钱,钱是她出的,她把汇款回单拿走了,给了其1000块钱好处费。上面随货同行单上的货没有到其诊所。

62、证人梁某5证言,证明其开平南县寺面镇路塘村诊所。其诊所没有从安徽延生药业公司买过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出示的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随货同行单显示2016年5月24日其诊所购买四箱400瓶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是梁某2介绍别人以其诊所名义买的,今年5月份左右她给其钱让其帮他们用其的账户给对方医药公司汇过一次款,汇了6000块钱,给了其1000元回扣,当时梁某2带一个男的带其去汇款的,应该是那个男的买的药。购买的药没有到其诊所,他们拿走了。随货同行单上的签名不是其签的,印章也不是。其诊所的资质和身份证复印件是提供给梁某2的。

63、证人梁某1证言,证明其开平南县寺面镇寺面村卫生所申某诊疗点。其诊所没有从安徽延生药业公司买过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出示的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随货同行单、建行网上银行电子回执、交易流水,发货单上的签字不是其老婆申某签的,是其大姐梁某2签的,章也不是其诊所盖的,其诊所没有章,汇款记录上的账号是其老婆的,汇款是大姐梁某2汇款的,她没讲什么事情。随货同行单上的货没有到其诊所。

64、证人梁某3证言,证明其在平南县寺面镇开诊所。其诊所没有从安徽延生药业公司买过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出示的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的二张随货同行单显示2016年4月、6月购买八箱800瓶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是梁某2介绍别人以其诊所名义买的,今年她给其钱让其帮他们用其的账户汇给对方医药公司汇过两次款,两次分别汇了6000块钱,每次给了其1000元回扣。购买的药品没有到其诊所,他们拿走了。随货同行单上的签名不是其签的,印章也不是。其诊所的资质和身份证复印件是提供给梁某2的。

65、证人严某证言、辨认笔录,证明其开平南县平南镇甘莲村卫生室。今年3月份,林某4找其要使用其的卫生室资质和公共账户打款买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他使用其账户打了三次钱,每次几千块钱,他每次给其几百块钱好处费,其卫生室收到三次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每次三四件,货到后其打电话给他,他过来把货取走,其卫生室没有使用一瓶。出示的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随货同行单上面名字是其写的,卫生室章其没有盖过。并辨认出林某4。

66、证人吕某2证言、辨认笔录,证明其开平南县平南镇乌江村第四卫生室。今年初,林某3带林某4到其诊所要用其诊所账户买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他一共用了二三次,买了二三次,每次打几千块钱,具体打多少钱、买多少货记不得了,其给他账户打款买药,他给其1000块钱的好处费,但货没有到诊所,应该被林某4拿去了。出示的安徽延生药业公司二张随货同行单上面的章不是其诊所章,名字也不是其签的。并辨认出林某4。

67、证人郑某3证言,证明其开平南县上渡镇上渡村卫生所郑某3诊疗点。其没有从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购买过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今年4月份,林某4到其诊疗点要用其诊疗点资质和账户从医药公司买药,他使用其诊疗点账户打了三次钱,每次6000元,他每次都给其好处费几百块,两次给1000块,他买什么药不知道,他买的药其没有收到,应该被林某4拿去了。购买药品的钱是林某4的。他经常到其诊疗点销售药品,手里有诊疗点资质。出示的安徽延生药业公司二张随货同行单上面的签名不是其签的,章是其诊疗所章,但不是其盖的。

68、证人黄某3证言、辨认笔录,证明其开平南县平南镇盆塘村卫生室。其诊所今年没有从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购买过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出示的安徽延生药业公司二张随货同行单反映其诊所2016年4月、6月购进八件800瓶可待因糖浆,这是林某4今年找其到银行用其的账号,他出钱向安徽延生药业公司汇过两次款,糖浆是他买的,其没见到货,他拿走的。他让其汇款一次给其五六百元、一次给其1000元好处费。他平时帮其进普药。出示的安徽延生药业公司二张随货同行单上面的签名不是其的签名,印章好像是假的。并辨认出林某4。

69、证人梁某2证言、辨认笔录,证明其开平南县平南镇大将社区诊疗点。今年4月份林某4让其帮忙汇款,他带其到村镇银行,其按他说的把单子填好,签了字,汇给谁记不得了,一共汇几千块钱,是他付的钱,他给了其1000多块钱好处费。出示的安徽延生药业公司随货同行单上面的签名不是其签的,印章也不是,其诊所没有印章。其没见过这批货。购买可待因糖浆的资质不是其提供给他的,其提供给他资质是用来买普药的。其还帮林某4联系过几家诊所,分别是李某5、李某4、黎某、梁某5、韦某1、申某、梁某3。申某、梁某3他俩资质是其交给林某4的,他俩不知道什么事情,汇款是其拿他俩存折去汇款的,是林某4带去的,是林某4出的钱,但具体买的什么药其不知道,有时候林某4也拿几张收货单叫其帮他签。并辨认出林某4。

70、证人黄某4证言、辨认笔录,证明其开平南县上渡镇上渡村卫生所黄某4诊疗点。其诊所没有从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购买过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出示的安徽延生药业公司三张随货同行单和建行网上银行电子回执、交易流水,随货同行单上不是其签的字,其诊所也没有这样的章。上面三张打款记录都是其的账号,是林某4带其去银行打的款,他说要买什么药品,让其帮忙去给他打一下款,每次汇款他都把汇款单填好然后给其签个字,后他都给其几百块钱好处费,每次打款是几千块钱。随货同行单上的货其没收到过。并辨认出林某4。

71、证人黄某5证言、辨认笔录,证明其开平南县安怀镇新益村卫生所黄某5诊疗点。其诊所没有从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购买过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出示的安徽延生药业公司随货同行单上面的签字不是其签的,上面的印章也没有盖过。出示的建行网上银行电子回执,其汇过款,是林某4让其帮忙汇的钱。今年四五月份林某4打电话让其帮他去信用社汇笔款,他拿了一张填好的汇款单让其签字,其签了,汇了几千块钱,这钱是他提前存进其账户的。其没有见过随货同行单的货。并辨认出林某4。

72、证人邹某证言、辨认笔录,证明其开平南县平南镇甘莲村卫生所邹某诊疗点。其诊所今年从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二三次购买过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是林某4找其帮他买的。今年林某4找其帮他汇款买药,具体什么药他没说,其帮他汇款三次,一次是3月份,还有二次是5月份,每次都是按照他说的地址从其账户汇过去,钱是他付的,每次汇了几千块钱,每次汇款后他都给其帮忙费1000元。其没有见过那些货。出示的安徽延生药业公司随货同行单上面的签名都不是其签的,上面的章是假的。并辨认出林某4。

73、证人黄某6证言、辨认笔录,证明其开平南县平南镇城门路黄某6诊所。其诊所没有从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购买过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出示的安徽延生药业公司随货同行单反映6月6日其诊所购进400瓶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因平时林某4帮其诊所购买普药,诊所的购药资质他手上都有,今年前几个月有一次他让其用其的村镇银行账户向安徽延生药业公司账户汇了6000元,药应该是他买的,套用其诊所资质的,他没讲买什么药。其没收到同行单上购买的糖浆,单上的签名不是其签的,盖的章不可能是其诊所的,法人授权委托书上的章也不是其诊所的章。并辨认出林某4。

74、证人方某证言、辨认笔录,证明其开平南县平南镇附城村方某诊疗点。今年4月份林某4找其说他要买一批止咳糖浆,让其帮忙通过其的账户打一下款,跟他到信用社按照他说的填汇款单,汇了几千块钱,是他付的,后他给其200块钱回扣。过了一段时间,快递员送了三四件货放在其诊所门口,林某4来把货拉走了。出示的安徽延生药业公司随货同行单上面的签名不是其签的。买糖浆的资质不是其提供的,之前通过林某4买普药的时候把资质给过他。并辨认出林某4。

75、证人江某证言,证明其和丈夫谢某共同经营平南县平南镇朝阳社区卫生服务站。林某4利用其诊所的资质从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购买过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一年前林某4来找其老公说需要其诊所资质送到药品经营公司存档,方便以后普药的买入,老公就把资质给了他。今年4月份林某4找其老公帮他转一笔账,他带其老公到银行转了几千块钱,转账单是其老公签的名字,后他给了其老公1500元回扣。其没见过这批货,老公也没见过这批货。出示的安徽延生药业公司随货同行单上面的签名不是其老公签的。

76、证人罗某证言、辨认笔录,证明其开平南县平南镇罗某卫生服务站。出示的安徽延生药业公司二张随货同行单反映2016年4月和5月其诊所购进八件800瓶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这个应该是帮其诊所进普药的林某4用其诊所资质买的,其没有收到这两批货。今年年初林某4找其说他们公司要进药,让其去银行他拿钱以其中国银行账号汇了两次6000元的款到安徽延生药业公司。二张同行单上的签名林某4让其签过一次,两张单据上的印章都不是其诊所的。可待因糖浆没有发到其诊所,这两批货应该林某4直接拿走了。并辨认出林某4。

77、证人周某2证言、辨认笔录,证明其在广东省徐闻县下桥镇帮父母的药店卖药。去年年初余飞和汪洁通过深圳郭某2找到其,余飞说他代理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想让其帮他销售到卫生室,然后再回收给他,会给其好处费,其知道这种药品国家管控的,必须有资质的卫生室才能够采购,然后就打电话给广西平南县业务员林某4,因为余飞答应会给林某4每瓶3块钱提成,就直接和林某4说了会给他每瓶3块钱提成,他同意了。其把林某4手机号码给余飞他们,余飞安排一个叫小王的业务员到平南县找林某4,后来林某4收集资质,打款帮余飞他们通过卫生室采购药品,后林某4把药品回收给了小王余飞他们,其就介绍他们认识,拿了点好处。是汪洁告诉其需要哪些资质,其让林某4收集,然后按照汪洁指示让林某4把资质寄到安徽公司审核,审核后汪洁联系其可以打款了,把采购药品的钱给其,其交给林某4,林某4到银行通过卫生室的公共账户往安徽公司账户上打款采购药品,打款后,汪洁就让公司往卫生室发货,余飞会打电话给其让林某4收货,有两次其让林某4把收集的药品都交给小王了。林某4利用大概一二十家卫生室采购药品。第一次是汪洁给其打款的钱,其再把钱给林某4去打款的,以后是小王直接给林某4钱,林再去打款。打款钱是按照每月卫生室采购糖浆的数量计算的,一箱100瓶,每瓶15元,一箱1500元。余飞给了其几万块钱的好处费。林某4采购收集的药品都给小王他们了,其没有购买和贩卖过。并辨认出余飞、汪洁、林某4。

78、证人林某4证言,证明其在平南县药材公司上班。2016年年初一个广东小周和一个安徽男子找其,让其帮忙搞到乡下诊疗点和卫生室购买药品的资质手续,然后从安徽延生药业公司购买可非(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可非到达诊疗点和卫生室后让其收集起来交给他们,他们给其每瓶3块钱提成,其同意了。然后其从平南县乡镇和有业务往来的诊疗点和卫生室收集了这些资质,后广东小周让其把资质用快递寄给安徽延生药业公司官某,没多久小周打电话说资质已经审核成功,让其通过诊疗点和卫生室公共账户往安徽延生公司打款采购药品,其到诊疗点和卫生室和法人商量帮其使用他们公共账户往安徽延生公司公共账户打款购买可非,其一般给他们三五百块钱好处费,他们同意了,然后其和小周与诊疗点、卫生室法人一起到银行打款,每家基本上每月打款采购一次,每次一般只能购买一到两件可非,都是小周给钱打款的,法人他们给其打款采购药品,其给他们几百块钱好处费,这些钱也是小周给他们的。打款后小周会给其打电话说安徽延生公司往诊疗点和卫生室发货了,然后其到每家去收集采购回来的可非,收集起来后小周让其把这些可非都送给一个安徽叫小王的男子了。可非100ml,每件100瓶。其帮助联系平南县有吴燕杰诊疗点、朱某3诊疗点、林某3诊疗点等二十多家诊疗点和卫生室。这些诊疗点和卫生室一共从安徽延生公司采购一二百件,是15块钱一瓶采购的。开始可非都是从安徽延生公司直接用快递寄到诊疗点和卫生室,其到每家收集,后来采购的可非就直接通过物流发给其个人了,收集好再交给安徽男子。每件其提成300块钱,提成钱是小周给其的,其一共提成获利5万多块钱。收集的糖浆按照小周的意思都给了安徽小王,交给小王三次,第一次是2016年3月底给他几十件,第二次是2016年5月初给他七十多件,第三次是2016年6月给他几十件,其是把货送到旅馆房间交给小王的。安徽延生公司的随货通行单基本上都是其自己签的名字,签的都是诊疗点和卫生室法人的名字,上面的章也有一些是其自己盖的,这些章都是其从平南县市场上买的。

79、证人金某证言、辨认笔录,证明2011年其到省立药业上班,负责往宁国、广德和绩溪地区诊所销售普药。去年年底,省立药业的部门销售经理张某5找到其,他知道其有这些地区诊所和卫生室的资质,他让其和宁国、广德县的诊所法人代表谈,想用这些诊所和卫生室的资质从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采购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采购的糖浆都拿回来,他承诺每采购成功一件给其800元提成,然后其就到宁国市、广德县找这些诊所和卫生室法人代表谈这个事情,宁国市、广德其谈了各有五六家,他们大部分都愿意其使用他们的资质采购,其会给他们好处,每采购一件给他们每家200元,有的其会直接送一些糖浆给他们自己卖,卖的钱都留他们自己,还有一小部分诊所和卫生室不愿意其使用他们的资质采购糖浆,其就直接使用他们诊所的资质直接采购不经过他们,因为其手里有他们的资质,都是其向他们销售普药的时候他们提供给其的。其收到货后就给张某5联系问他怎么办,他让其先收着,然后过两天他会打电话让其直接发物流把收集起来的货发出去,他会给其发货地址和发货收件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其从诊所和卫生室采购的糖浆都按照张某5的要求通过物流发出去了。其利用诊所的资质都是从延生药业公司采购的,张某5给过其这家公司的资质。其利用这些资质基本上每家每月都采购二件糖浆,从去年12月份一直到今年6月份一共采购了八九十件,每件100瓶,每瓶60ml,东北制药生产的。这些诊所和卫生室的资质其手里都有,是诊所或者卫生室购买普药提供给其的,其把资质直接提供给张某5,然后张某5再提供给延生药业公司官某,后期其就直接把诊所资质用快递发给官某了。是张某5让其使用诊所或者卫生室资质从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采购糖浆的。张某5其实是帮余飞销售糖浆的,每次采购糖浆都是张某5告诉其和李某6二个人,让每个人采购多少,李某6负责从巢湖采购,其二人就提供诊所和卫生室的资质给官某让发货。张某5每件给其800元提成,除去其给诊所每采购一件200元的好处费还有请客的钱,其一共得到大概三四万元。每次采购药品的钱都是其自己先垫的,采购回来再按照张某5的指示把货发出去,对方收到货后,张某5就会通过省立药业公司后勤会计把其采购药品的本金和应该给的提成都打到其银行卡里,一共打了三四次钱。都是余飞和张某5联系,张某5再联系其,其按照张某5的指示办。其使用诊所或者卫生室资质采购的糖浆都被其拿回来了,再按照张某5的要求用物流发出去。其按照张某5的要求给合肥的梁某6、喜某、余飞三个人发过糖浆,联系方式都是张某5用手机发给其。糖浆都是延生药业直接把货发到诊所或者卫生室,然后诊所再打电话给其去诊所拿。货到诊所需要诊所法人代表在随货同行单上签字盖章,其一般不让他们签字盖章,都是其自己模仿诊所法人代表签字,诊所的章前期是他们盖的,后期其找人私自刻了诊所或者卫生室的章自己盖。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是治疗咳嗽的,是国家管控的二类精神药品,不允许私人买卖。并辨认出张某5。

80、证人李某6证言、辨认笔录,证明其是安徽省立药业有限公司业务员,往巢湖市各个诊所和卫生室推销普药。余飞代理其公司其他的药品,他跟公司销售部经理张某5熟悉。去年底张某5找其说余飞手里有一批药需要销售想让其帮忙,张某5知道其在巢湖有十几家诊所可以销售这个药品,意思就是让其使用这些诊所的资质帮助余飞从安徽延生药业公司购买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然后再把购买的糖浆交给余飞,并承诺每瓶给其6元或8元提成,其同意了。然后其和余飞联系怎么做这个事情,余飞说先把诊所和卫生室的资质提供给他到安徽延生药业公司审核,然后其在巢湖跑了十几家诊所,和诊所法人代表商量使用他们的资质帮助购买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基本上所有的诊所都愿意提供资质给其购买糖浆,然后其把资质收集起来交给余飞或汪洁,汪洁是帮助余飞做事情的,其和汪洁联系的多一点,汪洁拿资质到延生药业去审核,双方资质审核通过后,余飞通知其通过诊所的公共账户往安徽延生药业有限公司账户上打购买糖浆的钱,后延生药业公司开始发货,刚开始其每个诊所打购买一件糖浆的钱1500元,余飞说诊所可以每个月开二件糖浆,后期其就每个诊所打购买二件糖浆的钱3000元。其使用巢湖市十几家卫生室的公共账户打过钱后,余飞就通知延生药业发货了,每次延生药业发货的时候,汪洁就跟其说货发出去了,注意收货。其有时候到诊所看看货有没有到,有时候诊所法人代表会打电话给其说货到了,其过去拿,有时候汪洁自己开车到巢湖找其拿货,有时候汪洁、余飞一起来拿货,有时候其到省立药业公司送货会顺便把糖浆送到合肥交给余飞他们。余飞从安徽延生药业往外销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必须销售到有资质的诊所才可以,不能私自销售,所以他找到张某5,张某5又找到其,让其使用诊所的资质帮助余飞以诊所的名义从延生药业购买糖浆,再把购买回来的糖浆交给余飞,其实就是余飞在购买糖浆,只不过让其利用诊所的资质买来再转给他而已。余飞个人没有资质购买,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是国家二类精神药品,不允许私人买卖,只有有资质的诊所和卫生室才可以购买。其使用巢湖市十几家的资质基本上每月购买一次,每次每个诊所基本上都是二件货,从去年底到今年五六月份,最多一次购买了二十多件糖浆,但每次购买多少记不得了,一共购买多少也记不得了。记得有宋某2诊所、新安诊所、民康诊所、妇康诊所、巢湖市湖光社区卧牛山服务站、杨医生内科诊所、西圣小区内科诊所、巢湖忠诚医院、巢湖道德医院等十几家。这些诊所是15元一瓶购买的,一件100瓶,每件1500元。每个诊所通过公对公账户往延生药业公司打款,进货都是其的钱,其把货交给汪洁和余飞,他们再给其进货的本钱,还给其提成。每件糖浆余飞给其600元或800元的提成。提成有时候余飞会见面给其现金,有时候会把钱交给张某5让其到张某5那去拿。其跟巢湖忠诚医院、道德医院有业务往来,所以有时候会用到医院的资质证明,就跟这些医院要了一些资质的复印件备用。并辨认出张某5、余飞、汪洁。

81、证人张某5证言,证明2015年年底,余飞找其说他代理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让其帮助他联系诊所和卫生室通过这些诊所和卫生室的资质采购,然后再把采购回来的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给他,还保证收购回来一箱糖浆他会给其800元好处费,其就联系手下业务员金某和李某6,和他们说余飞手里有一些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看能不能帮助他回收点,余飞每回收一箱会给800元费用,金某和李某6同意了。他们就和余飞联系回收糖浆的事情,具体余飞让金某和李某6回收多少不知道。金某是负责宁国市、广德县地区诊所和卫生室的,李某6是负责巢湖地区诊所和卫生室的,他们手里有客户,他们就是使用这些诊所和卫生室的资质通过公对公账户打款从阜阳延生药业公司帮助余飞采购糖浆,货到诊所和卫生室,金某和李某6收货,后再把货给余飞和汪洁。他们采购的货都不经过其手,李某6采购的货都直接交给余飞,金某采购回来的货,其都是按照余飞指示让金某直接发给别人,每次余飞打电话给其采购多少货、收货人地址、姓名、联系方式,其再告诉金某,金某就按照给他的地址、姓名发货。李某6帮助余飞采购多少其不知道。余飞把该给李某6的好处费直接给他了,每箱800元。金某帮助余飞采购多少糖浆不记得了,金某给余飞、喜某、梁某6发过,具体发多少不知道。采购货的钱是金某垫付的,然后余飞每个月把该给金某的本钱和好处费一起给其,其交给公司部门的会计给金某打工资,顺便把余飞给金某的钱一起通过银行卡打给金某了。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在去年5月份被国家管控为二类精神药品,不允许私自买卖,余飞没有资质买卖。其帮助余飞采购糖浆每次余飞就会往其口袋里塞点钱作为好处费,有时候三千,有时候五千,总共给其塞五六万块钱。

82、被告人权大东供述、辨认笔录,供认余飞在合肥搞药品销售,其知道他倒腾药品赚差价做得很好。2015年上半年其打听到余飞能弄到咳菲,咳菲的全名叫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就打电话给他,想从他那弄点过来再卖出去赚点差价,从去年上半年到现在其一共从余飞手里购买三十多箱,每箱100瓶,一瓶价格三十元或四十元,其购买咳菲一般会打电话给他,然后其把钱准备好,他有时开车给其送到家天下小区来,其当面给他现金,有时候他会给其发快递,发快递的话其会提前把钱送过去或者他开车过来拿。最后一次从余飞手里购买了十二箱咳菲,是今年6月份,他打电话谈好每瓶40元,约好在其家小区见面给钱,后来他开车到小区附近,其上车把十二件咳菲4.8万元交给他,他说咳菲会通过快递送给其,没几天快递就到了,十二件被其放到租的仓库里面去了。余飞亲自给其送过二三次可非,他有一个司机有两次和余飞一起开车来送可非。是今年三四月份,余飞开车送到其居住的家天下小区南门口,然后其开车过去,余飞下车到其车上来谈,其把钱给他,然后他和那个司机下来把车上后备箱的可非搬到地上,其再把搬下来的可非搬到其车上带回仓库。还有一次也是这样的。这个司机是余飞的司机或者马仔小弟。其都是和余飞联系的,余飞司机没有单独给其送过咳菲。其知道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是国家二级精神药品,属于处方药品。其一共三四次将从余飞手里购买的二十件左右的咳菲卖给辽宁本溪的一对母子,这对母子是从QQ上认识的,在QQ上对方要购买咳菲,其就联系对方谈买咳菲的事情,后来谈好卖给他一瓶咳菲是40元左右,其从余飞手里购买是30元,一瓶能赚10元左右,对方每次都是亲自到合肥来见面拿货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有时候钱不够了对方也会使用微信发红包的方式给其钱。这对母子其只见过这个男的,他说自己是辽宁本溪的,小名叫“小旭”。其是今年三四月份的时候开始卖咳菲给这对母子的,最后一次大概是今年四五月份,每次卖多少记不得了,其一共卖了有二十余件左右给这对母子,每瓶卖给他们是40元左右。剩下16箱在其仓库被查获了。其卖给小旭的咳菲都是从余飞那买来原封不动的包装。其从余飞手里购买咳菲最高进价是55元一瓶,价格太高其也卖不掉。其卖给小旭是为了赚取点差价。经权大东辨认指出支某就是辽宁本溪叫小旭的人,余飞就是销售咳菲给其叫余飞的人。

83、被告人余飞供述、辨认笔录,供认其从事医药生意,经广州一个叫郭表的人介绍说可以帮其从沈阳第一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拿到咳菲销售,其知道低价拿到咳菲再高价卖出去可以从中赚取差价,但是个人是不可以从沈阳第一制药集团拿货的,只能通过有资质的公司才可以从沈阳进货,所以其就托关系找到了阜阳延生药业有限公司,后来其就联系沈阳公司,2015年底双方公司签订了采购咳菲合同,到目前为止公司采购了大概三四百件,一件是100瓶,每瓶的采购价格是12.6元,公司采购了咳菲其就开始联系销售了,销售的地方有广西、宣城、宁国、巢湖卫生服务站,其销售给他们是每瓶15元,广西卫生服务站的销售其联系那边的医药销售员帮忙,宁国、巢湖卫生服务站是省药业公司张某5给其介绍的,张某5介绍联系宁国、巢湖服务站业务员,让业务员帮忙提供资质及其他帮忙,其给这些业务员返每瓶15至20元利润和费用,给张某5每瓶返5元钱。宁国业务员叫金某,一般张某5和他联系,巢湖的叫李某6,是汪洁和他联系,宁国和巢湖的卫生服务站的销售其都是派汪洁去联系,让他办理各个卫生服务站的营业执照、资质和采购委托书之类的手续拿到阜阳延生药业有限公司审核,审核通过后,公司通过物流的方式发送到各个地方卫生服务站,赚的钱公司赚一点,其也赚一点。其卖过四五次咳菲给合肥权大东,一共卖给他有五十件左右,每瓶价格有时高有时低,最高75元每瓶,低一点是30元每瓶。其卖给权大东的咳菲都是张某5帮其联系金某,金某从宁国服务站加价买回咳菲再发给其。今年4月份的时候权大东打电话给其说要从其这购买咳菲,谈好卖给他是每瓶二三十元,后陆陆续续卖给他有四五次,其亲自送咳菲给他有两三次,其余的一二次是通过物流发给他的,每次卖给他多少件记不清了,有时候几件有时候十几件。权大东购买咳菲干什么用的他没有讲,他没说其也不问,因为其知道咳菲是管制的药品,是二类精神药品。权大东需要咳菲就联系其,然后其从公司发给各个卫生服务站的物流中转站把配送的咳菲截下来给权大东送过去,或者是通过物流发给他,送给权大东都是约好地点,其开车给他送过去的,见面后其给货他给钱。咳菲就是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属于国家二类精神药品,禁止私下买卖。其卖给权大东都是为了多赚点钱。其一共从权大东那获利四五万元。汪洁帮其办理卫生服务站手续,其每个月给他万把块钱工资。权大东购买咳菲没有资质,不合法。大概在半个月前,权大东给打电话让其给他准备点货,过了二天权大东约其到他住的小区门口他给了其货款9万元现金,按之前的老价格一瓶75元,一件7500元,他意思这次他要买十二件货,于是其就联系省立药业张某5,让他代其从宁国的卫生服务站收购十二件货,张某5讲货他收好后会直接发给权大东,前天下午三四点的时候,张某5给其发信息讲货到权大东手里了。其和汪洁一起给权大东送过三次咳菲,第一次在今年三四月份,其开车带汪洁一起到权大东住的家天下小区门口见面,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次卖给他十五六件,每件100瓶,每瓶30元左右,这次他给其几万块钱,这些咳菲都是从宣城宁国卫生服务站加价收回,一般都是每瓶加价10元左右,进价每瓶是12.6元,其卖给服务站是每瓶15元,所以回收回来每瓶价格是25元左右。第二次也是三四月份其和汪洁一起开车到权大东住的家天下小区门口和权大东见面,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也是十五六件可非,每件100瓶,每瓶75元,他给其多少钱记不得了。第三次是在今年5月底,权大东到宿松路与望江路交叉口的一个理发店交给其5万多元,每瓶卖给他的价格是75元,当时汪洁也在,把货送给他时,他又把剩下购买十二件咳菲的9万元也给其了。其和权大东都没有合法资质买卖可非药品,其知道可非是国家管控药品,这个药品药店是不允许买卖的,但是咳菲价格吵的比较高,有利润可赚,其就开始贩卖了。其给张某5、金某、李某6返利都是给张某5的。其通过安徽延生药业公司采购回来的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都卖到省内巢湖市、宁国市、广德县诊所和卫生室,还卖到省外广西地区,是其把广东一个姓周的手机号码给了汪洁,让汪洁和对方联系,汪洁让对方把广西那边需要采购的诊所和卫生室资质都寄给他,然后拿到安徽延生药业去审核,审核通过后,对方通过公对公打款,然后安徽延生药业根据打款钱数再发货,卖给广西诊所和卫生室也都是每瓶15元。经辨认指出周某2就是广东周,权大东就是其销售咳非给叫权大东的人,李某6就是为其购买、销售咳非的叫李某6的人,张某5就是为其购买、销售咳非的叫张某5的人,官某就是其购买咳非通过一个叫官某的人。

84、被告人汪洁供述、辨认笔录,供认余飞做沈阳第一制药厂的止咳糖浆药品代理。其给余飞打工,给他联系业务,需要提供资料其给他办一下,广西、巢湖、宁国的乡镇卫生站买余飞的止咳糖浆时,余飞会先联系其,其然后联系广东周、合肥大权这些业务员,告诉他们需要那些乡镇卫生服务站的哪些资料,让他们办好寄到阜阳延生公司,其再联系延生公司让他们把公司的资质寄给这些乡镇卫生服务站,双方审核确定彼此有资质后,余飞就跟业务员联系发货打款。余飞卖给这些业务员的沈阳第一制药公司生产的止咳糖浆全名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这些业务员的手机号码都是余飞给其的。需要阜阳公司把资质材料寄给乡镇卫生服务站时,开始其联系的是延生公司钱小艳,后联系延生公司官某。余飞卖的止咳糖浆都是延生公司从沈阳公司进过货后直接发到延生公司仓库,由余飞销售。从去年过年以后跟他干有半年了,他每个月给其一万多元的工资。这些业务员都是余飞生意上的客户,其就是给他联系这些人办理采购资料、资质证明文件。余飞和合肥大权做药品生意有三四次,大概一个多月一次,最近一次是四月底,当时余飞打电话给其讲大权要货,让其联系大权办理采购资料,其就给大权打电话让他准备采购资料把这些资料寄到延生公司,然后延生公司把公司资质也寄给服务站,双方审核对方合法后,大权就让服务站打款进货,款打到延生公司,延生公司从沈阳公司进货后延生公司直接发到大权联系的服务站,这次余飞卖给大权有十几件,一件100瓶。听余飞说止咳糖浆属于国家二类药品,要合法才可以买卖。如果不经过延生公司,余飞个人没有药品销售资格,也没有进货资格,乡镇服务站也不会进他的货,他是挂靠阜阳延生公司。余飞销售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是赚差价,他讲给阜阳延生公司是12.5元一瓶,服务站打款是15元一瓶,但他和延生公司怎么结算不清楚。余飞卖给大权止咳糖浆有二次是余飞带其一起去送的货,每次都是十几件货,余飞开车带着其把货送到大权住的小区门口,是每瓶75元。余飞卖给大权的每瓶75元价格不正常,其问过余飞怎么比进价高这么多?余飞讲从沈阳发货到延生、再到业务员、再到服务站费用很高,所以比进价高这么多。其知道广东周从余飞那买二次止咳糖浆,每次二十几件,价格也是75元每瓶,货是从阜阳直接发到广西的。其和余飞、合肥大权都没有合法资质购买可非。余飞最后一次卖给合肥大权是十二件咳菲,是从宣城宁国服务站那边给大权发的,这次发货是余飞用手机给其发的发货快递单号,他让其保存这些快递单据,每次发货余飞都用手机转发到其手机上保存下来的。这十二件可非是余飞联系张某5,通过张某5联系宁国卫生服务站业务员金某,通过金某加价把卖给宁国服务站的可非买回来,然后通过快递高价卖给合肥大权。其就是帮助他联系下面的服务站办理和阜阳公司买卖咳菲相关资质证明手续,办好后和余飞说,然后就开始给服务站发货,其联系的服务站有巢湖业务员李某6,还有省立药业张某5,通过他联系宁国服务站,宁国服务站的业务员叫金某,其和张某5联系的很少,余飞联系的多一点。其没有联系宁国服务站业务员,巢湖大概有十家左右服务站购买过咳菲,一般服务站购买最少一件,最多二件。余飞把采购到安徽延生药业的糖浆都卖到巢湖市、宁国市和广西地区诊所和卫生室了。其负责联系巢湖市地区的业务员李某6,他把巢湖市地区的诊所和卫生室的资质收集起来和其联系,让他把资质寄到安徽延生药业交给官某审核,然后官某把安徽延生药业公司的资质寄给李某6,由李某6交给巢湖市各个诊所和卫生室审核,双方审核通过后,其联系李某6让这些诊所和卫生室往安徽延生药业公司打采购款,打款后,其和余飞通知官某通过物流往这些诊所和卫生室发货,货到后李某6再把糖浆收集起来,其和余飞再开车到巢湖市找李某6拿货,有时李某6把货收集起来后开车到合肥送给余飞。宁国市地区诊所和卫生室是金某负责的,都是余飞自己联系金某的,广西那边诊所和卫生室是一个叫广东周的负责的,是余飞和他联系的。其和余飞到巢湖市找李某6拿过一次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是今年年初拿了八九箱。李某6到合肥给余飞送过一次糖浆,今年4月份的一天,李某6开一辆轿车到合肥省立药业公司门口,其和余飞一起从他车子里面把可非拿下来放到余飞的车子上,大概八九件,李某6给余飞还送过几次不知道。这些可非是李某6从诊所和卫生室收购来的,余飞是通过张某5让李某6把可非收集起来的。李某6从巢湖市诊所和卫生室具体收购多少可非不知道。其和余飞把糖浆都销售到巢湖市、宁国市、广德县还有广西平南县的诊所和卫生室,是通过广东周的业务员销售到广西平南县各个诊所和卫生室的,今年3月份余飞带其到广州和广东周见面谈如何销售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的事情,后来余飞让其到平南县找广东周,告诉他诊所和卫生室需要提供的资质和手续,然后广东周去收集了,收集完其让他直接把诊所和卫生室的资质寄到延生药业公司官某收,官某审核这些诊所资质合格后,其联系广东周让平南县这些诊所和卫生室通过公对公账户打款到安徽延生药业公司购买糖浆,打款过后,其就催促官某往这些诊所和卫生室发货。广西平南县大概有二三十家诊所和卫生室购买糖浆,其不知道糖浆有没有到平南县这些诊所,其没有从广西平南县这些诊所回收糖浆,余飞有没有回收不知道。经辨认指出周某2就是广东周,权大东就是其和余飞送可非给叫合肥大权的人,官某就是其销售可非联系阜阳延生公司叫官某的人。

85、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00398、00399、00400号检验报告,证明经2016年9月19日检验,批号140719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含磷酸可待因94.4%,含盐酸异丙嗪99%;批号140715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含磷酸可待因94.3%,含盐酸异丙嗪99.1%;批号140642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含磷酸可待因94.1%,含盐酸异丙嗪99.2%。

86、凤阳县公安局鉴定意见通知书,证明凤阳县公安局通知权大东鉴定意见是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生产批号140719为10箱共1000瓶,每瓶60ML,每100ML中含磷酸可待因0.1888g,共含磷酸可待因113.28g;生产批号140715为2箱共200瓶,每瓶60ML,每100ML中含磷酸可待因0.1886g,共含磷酸可待因22.63g;生产批号140642为4箱共400瓶,每瓶60ML,每100ML中含磷酸可待因0.1882g,共含磷酸可待因45.17g。

上列证据能够相互印证,予以确认。

另有下列证据证实本案相关事实:

1、受案登记表,证明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罗帅于2016年4月14日向凤阳县公安局报案情况。

2、合肥市公安局户籍证明,证明余飞、汪洁的身份情况。均无犯罪记录。

3、长春市公安局土顶镇派出所户籍证明,证明权大东出生于1985年1月3日出生等身份家庭情况,未发现前科足迹。

4、凤阳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抓获经过,证明2016年6月14日凌晨2时许,该队侦查人员在合肥市家天下小区一期4号楼207室权大东的租住屋内将其抓获。

5、凤阳县公安局板桥责任区刑警队到案经过,证明2016年6月13日,该队侦查人员前往阜阳市将余飞、汪洁抓获。

6、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证明2012年2月13日虞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7、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证明凤阳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9月20日收到凤阳县公安局案件款96000元。

8、检查笔录、扣押清单、光盘,证明2016年6月23日凤阳县公安局对余飞所有的皖A×××××福特牌轿车进行检查,发现副驾驶前面收物盒里面有两个白色纸包,纸包里面有现金人民币96000元,并予以扣押。

9、手机检查笔录、扣押清单,证明2016年6月16日凤阳县公安局扣押张某1苹果6手机一部,并对该手机检查。该手机微信捆绑一张尾号4979的农业银行卡,支付宝中挂有11张银行卡,支付宝显示本支付宝向名叫“大权东”的于2015年7月17日17:09向对方转账支付10000元,2015年7月26日20:02向对方转账支付2720元,2015年8月6日18:51向对方转账支付5000元,2015年8月7日23:53向对方转账支付3640元,2015年8月26日12:07向对方转账支付4200元,2015年11月22日18:14向对方转账支付5000元,2015年11月23日15:00向对方转账支付5000、800元,2015年12月7日18:13向对方转账支付5000元,2015年12月8日19:19向对方转账支付5000元、800元,今年4月21日13:52向对方转账支付10000元,今年4月28日22:10向对方转账支付10000元,今年5月4日19:07向对方转账支付1480元,今年6月3日10:15向对方转账支付10000元。张某1称支付宝上对方这个大东权就是权大东。

10、扣押清单,证明凤阳县公安局扣押余飞手机两部、人民币5642元、银行卡6张等物;扣押汪洁手机两部、人民币3784.5元、银行卡3张等物;扣押虞某手机一部、银行卡等物。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被告人权大东明知消咳宁片是易制毒物品,违反国家运输许可制度,非法运输消咳宁片并雇佣他人拆除包装,非法运输易制毒物品情节特别严重,行为已构成非法运输制毒物品罪;其在无经营许可证买卖国家管控的二类精神药品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的情况下,违反国家规定,购买并销售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告人权大东犯数罪,应予并罚。被告人余飞明知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属于国家管控的二类精神药品,在无经营许可证买卖的情况下,违反国家规定,伙同汪洁等人套用、盗用有资质的诊所、卫生室名义购买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并销售,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被告人余飞、汪洁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权大东犯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事实不予采纳;被告人权大东的行为符合非法运输制毒物品罪、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被告人余飞、汪洁的行为符合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故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予以更正。被告人权大东在没有取得合法的消咳宁片的运输手续的情况下进行运输并雇佣他人拆除包装,应认定被告人权大东具有非法运输制毒物品的故意。被告人余飞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被告人汪洁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和辅助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处罚。三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三被告人主动退出违法所得和缴纳罚金,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对辩护人关于被告人权大东不构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被告人权大东、余飞、汪洁买卖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构成非法经营罪,且三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要求对三被告人从轻处罚的意见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三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四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九条第一、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八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人权大东犯非法运输制毒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刑期自2016年6月14日起至2024年12月13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二、被告人余飞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刑期自2016年6月14日起至2018年12月13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三、被告人汪洁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刑期自2016年6月14日起至2018年2月13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四、对已追缴的被告人余飞违法所得96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五、对已追缴的被告人汪洁违法所得五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六、对已追缴的被告人权大东违法所得二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人员

审判长汪凤泉

人民陪审员陈宗芹

人民陪审员赵玉芝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八年三月七日

书记员

代理书记员贾学栓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