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刑事辩护 » 刑事案例 » 正文
(2019)湘0726刑初189号容留他人吸毒一审刑事判决书
来源: 中国裁判文书网   日期:2020-11-28   阅读:

审理法院:石门县人民法院

案号:(2019)湘0726刑初189号

案件类型:刑事

案由: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裁判日期:2019-10-31

审理经过

被告人王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容留他人吸毒一案,由石门县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8月2日以石检刑刑诉[2019]136号起诉书,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由审判员刘玉淼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付绍业、周玲玲参加的合议庭,于2019年10月2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书记员孙梦林担任法庭记录。石门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学刚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锐及辩护人曹斌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请求情况

公诉机关指控:

(一)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2017年底,朱某、朱勇等人(均另案处理)在湖南省宁乡县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并形成了以朱某为首的电信网络诈骗集团。因之前用于诈骗的网站停止运行,朱某便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被告人王锐,朱某要王锐为其提供一个可以控制中奖结果的彩票网站。随即,王锐找其昵称为“…喵星人”的QQ好友搭建朱某所需求的网站,并约定制作网站费用9800元(含首月网站维护费)、每月网站维护费2000元;该网站于2018年4月底搭建完成。朱某出资10800元向王锐购得该网站,王锐从中获利1000元。此后,该诈骗集团利用从王锐处购买的彩票网站实施电信诈骗活动。至案发之日,朱某、朱勇电信诈骗集团累计诈骗人民币546721.32元。

(二)容留他人吸毒罪

2018年8月以来,被告人王锐先后多次容留宋某、王某2、李某等在其位于湖南省双峰县对面眼镜店二楼租房内吸食冰毒。

1.2018年8月下旬的一天晚上,被告人王锐容留宋某、王某2、李某等在其位于湖南省双峰县牌农友机械厂对面的公租房三栋一单元203房间内吸食冰毒,王锐亦参与吸毒。

2.2018年9月10日晚上,被告人王锐容留宋某、王某2、李某等在其位于湖南省双峰县对面眼镜店二楼租房内吸食冰毒,王锐亦参与吸毒。

3.2018年9月11日晚上,被告人王锐容留宋某、王某2等在其位于湖南省双峰县对面眼镜店二楼租房内吸食冰毒。

为指证上述事实,公诉机关提供了被害人陈述、相关证人证言、现场勘验笔录及照片、报案记录、尿液检测报告书、辨认笔录、线索来源及抓获经过、被告人王锐的供述及辩解、户籍资料等证据。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锐明知朱某等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等帮助,情节严重;提供场所,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分别触犯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对被告人王锐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分别量刑、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并处罚金。提请本院依法判处。

被告人王锐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的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

一审答辩情况

辩护人曹斌认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王锐起到的作用较小,达不到情节严重的标准。容留他人吸毒罪中部分指控事实证据不足;没有提交证据。

本院查明

经审理查明:

一、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2017年底,朱某等人(均另案处理)在湖南省宁乡县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并形成了以朱某为首的电信网络诈骗集团。2018年5月,因之前用于诈骗的网站停止运行,朱某找到被告人王锐表示要购买一个可以控制中奖结果的彩票网站用于诈骗,王锐便找昵称为“…喵星人”的QQ好友搭建朱某所需求的网站,并约定制作网站费用9800元(含首月网站维护费)、后续每月网站维护费2000元;该网站搭建完成后,朱某给王锐支付10800元购得该网站,王锐从中获利1000元。此后,朱某等人利用从王锐处购买的彩票网站实施电信诈骗活动,累计诈骗人民币545872.32元。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交且经庭审质证确认的下列证据予以证明:

1、被害人米某的陈述,证明在2018年3月15日晚7时许,一个微信号为“wxid-188188”,叫刘晔的男子加米某为微信好友,给其推荐了“广东11选5”彩票,具体玩法是让米某下载软件“国彩网”,把钱发给微信号为“gckf0852”的“首席客服”购买彩票,开始刘晔安排了几次100元一组的彩票让米某体验购买,前几次都中了,后刘晔多次以有人投注错误导致钱提不出来为由,需要提高投资才能回本盈利,让米某加大投资,但投入的钱都未能取出,一直到3月26日米某再给刘晔发信息时,对方就没有回复过,米某发现自己被骗,共计被骗77800元;

2、被害人王某1的陈述,证明2018年5月的一天,一个微信号为“qinpeirong5201”,叫秦峰的人加王某1为微信好友,过了一个月左右,秦峰就开始给王某1介绍“广州11选5”的网络彩票,并称可以通过网站购买彩票盈利,王某1同意之后,按照对方发来的网址链接注册账号,并与秦峰一起合买彩票,刚开始购买了100元中了奖,后来秦峰多次要王某1购买大额彩票,王某1往里面充值了2700元,都显示中奖但无法提现,才发现自己被骗;

3、证人朱某的证言,证明2017年12月份朱某与唐和东开始在宁乡市用“时时彩”诈骗他人钱财,做了两个月后因合作不愉快便分开;2018年3月朱某开始自己购买设备,找来业务员,并联系技术做“时时彩”网站,具体操作就是让业务员在微信群里加人拉客户,进“时时彩”网站购买“广东11选5”的彩票,先让客户中奖以此吸引其充值大额资金购买彩票,然后业务员再以彩票没中奖为由不退钱,朱某最后将骗取的钱提现;朱某是在2018年5月份左右经人介绍认识了提供“时时彩”网站的技术员,朱某用自己微信名为“君之兰”的微信号加了对方微信名为“上善若水”的微信号,电话是151××******,对方将做好的网站××及相关用户名、密码发送给朱某,朱某再按照该网址登陆实施诈骗,朱某共给对方支付了10800元服务费,其中给对方的邮政银行账户存了1万元,另外800元是微信转账;

4、证人曾某、张某的证言,证明张某、曾某在朱某的诈骗团伙上班做业务员,主要诈骗方式就是先找对象加微信好友,然后给其介绍网络彩票“广东11选5”,让对方充钱购买彩票,业务员可以自己改动中奖号码,刚开始购买的金额较小就会让客户中奖,到后期购买金额变大就会以客户跟错单等理由让客户无法提现;证人曾某还证明,2018年5月份曾某使用“qinpeirong5201”微信名叫“秦峰”的微信号,用上述方式诈骗过一个叫王哥的人两千多元钱;

5、王某1与“秦峰”的微信聊天记录,证明曾某使用名为“秦峰”的微信号对王某1实施诈骗的情况;

6、王锐的微信收藏内容截图,证明王锐提供给朱某的诈骗网站信息××及网站使用事项;

7、王锐手机QQ及微信照片,证明王锐使用的微信名为“上善若水”、向王锐购买“时时彩”网站平台的微信名为“君之兰”、向王锐提供“时时彩”网络平台的QQ好友“..喵星人”的微信及QQ的基本情况;

8、王锐的银行卡交易流水,证明2018年4月11日王锐的邮政银行账户收到现金存款10000元;

9、提取笔录,证明公安机关依法对朱某等人使用的“时时彩”虚拟彩票网站的后台登陆日志、会员信息等数据资料进行提取;

10、本院作出的(2018)湘0726刑初311号刑事判决,证明朱某等人利用“时时彩”彩票网站××诈骗他人人民币共计545872.32元;

11、被告人王锐的供述,供认2018年4、5月份左右,王锐经朋友“胖子”介绍认识了一微信名为“君之兰”的人,“君之兰”通过微信跟王锐说需要一个控制中奖号码的“时时彩”网站平台,用于诈骗他人钱财,王锐便找到了昵称为“..喵星人”的QQ好友做该网站,双方约定的价格为9800元,每月的维护费是2000元,王锐找“君之兰”收取了10800元,从中获得1000元好处费,“..喵星人”在收到钱后两天就将网站网址××及用户名、密码通过QQ发送给王锐,王锐再把上述信息以及如何添加连接器等发给“君之兰”,网站运营一个月后,由“君之兰”自行给“..喵星人”支付每月2000元维护费。

二、容留他人吸毒罪

2018年8月以来,被告人王锐先后多次容留宋某、王某2、李某等人在其位于湖南省双峰县对面眼镜店二楼租房内吸食冰毒。

1、2018年8月下旬的一天晚上,被告人王锐容留宋某、王某2等人在其位于湖南省双峰县牌农友机械厂对面的公租房三栋一单元203房间内吸食冰毒。

2、2018年9月10日晚上,被告人王锐容留宋某、王某2、李某等人在其位于湖南省双峰县对面眼镜店二楼租房内吸食冰毒。

3、2018年9月11日晚上,被告人王锐容留宋某、王某2等在其位于湖南省双峰县对面眼镜店二楼租房内吸食冰毒。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交且经庭审质证确认的下列证据予以证明:

(1)证人宋某、王某2的证言,证明宋某、王某2在王锐租住的房屋内吸过三次毒品,第一次是2018年8月份左右,宋某、王某2、王锐等人在王锐租住于五里牌附近的房间内一起吸食毒品;第二次是在2018年9月10日宋某、王某2、王锐、“排骨”等人在王锐租住于曾国藩学校对面博士眼镜二楼的房屋内一起吸食毒品;第三次是在2018年9月11日,宋某、王某2、王锐等人在王锐租住于曾国藩学校对面博士眼镜二楼的房屋内一起吸食毒品;

(2)证人李某的证言,证明李某的微信昵称叫“排骨”,2018年9月10日李某与“钟伢吉”、“孖锐”等人在“孖锐”租住于博士眼镜二楼的房间内一起吸食毒品;

(3)现场勘验笔录及照片,公安机关对双峰县永丰镇曾国藩学校对面博士眼镜店二楼王锐的租房内进行勘验,证明案发现场的情况;

(4)辨认笔录,证明王锐辨认出一同吸食毒品的王某2;李某辨认出一同吸食毒品的王某2、容留其吸毒的王锐;

(5)现场检测报告书,证明公安机关对王锐、李某、王某2、宋某的尿液进行甲基安非他明测,结果呈阳性;

(6)收缴物品及证据保全清单、称量笔录及清单、照片,证明公安机关收缴王某2持有的0.2克冰毒及吸毒工具;

(7)被告人王锐的供述,供认2018年8月份王锐与宋某等人在自己位于五里牌农友机械厂附近的租房内吸食毒品;2018年9月10日,王锐与王某2、宋某、“排骨”在王锐位于曾国藩学校对面的博士眼镜店二楼租房内一起吸食毒品;2018年9月11日,王锐、王某2、宋某再次在王锐位于博士眼镜店二楼的租房内一起吸食毒品。

另查明,被告人王锐因犯非法经营罪,2016年3月18日被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因折抵先行羁押之日计算至2016年1月16日执行完毕;被告人王锐当庭退缴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违法所得1000元。

关于本案的综合证据有:

1、户籍资料,证明本案被告人、证人均系成年人,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和作证能力;

2、线索来源及抓获经过,证明王锐系被抓获归案;

3、(2015)深宝法龙刑初字第1032号刑事判决书、释放证明书,证明被告人王锐因犯非法经营罪,2016年3月18日被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因折抵先行羁押之日计算至2016年1月16日执行完毕。

全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和其他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的事实属实,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被告人王锐犯数罪,应数罪并罚。被告人王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当庭退缴违法所得,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在被判处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辩护人提出王锐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起到的作用较小,达不到情节严重标准的意见,经查,王锐明知朱某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诈骗,仍为其提供网站技术支持,使得朱某等人利用从王锐处购买的彩票网站实施电信诈骗活动,累计诈骗人民币545872.32元,导致了较为严重的犯罪后果,被告人王锐的行为依法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辩护人提出容留他人吸毒罪中部分指控事实证据不足,经查,公诉机关指控的王锐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事实,有证人宋某、王某2、李某的证言、辨认笔录、现场检测报告书、现场勘验笔录、被告人王锐的供述等证据证明,上述证据经法庭质证,来源合法,内容客观,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可以排除合理怀疑,依法应予采信。辩护人的上述意见与本院查明的事实不符,本院不予采纳。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第三百五十四条、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据此,判决如下:

裁判结果

被告人王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9月11日,至2020年5月10日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上诉于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书面上诉的,应当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本页无正文)

审判人员

审判长刘玉淼

人民陪审员付绍业

人民陪审员周玲玲

裁判日期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书记员孙梦林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