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法院: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案号:(2020)粤2072刑初507号
案件类型:刑事
案由:开设赌场罪
裁判日期:2020-04-14
一审请求情况
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以中检二区二部刑诉(2020)6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某某犯开设赌场罪,鉴于被告人黄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本院查明
经审理查明:2018年6月至11月,被告人黄某某受“J哥”(另处理)指使,将赌博网站账户、登录密码交给贺冬枝(已判刑),介绍贺冬枝在该赌博网站以香港六合彩开奖结果为投注对象,并设定赔率进行赌博。后贺冬枝接受冯桂棠、李利富(均已判刑)投注后登陆赌博网站进行下注,并与被告人黄某某结算赌资。2018年9月6日至2018年11月24日,被告人黄某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收取贺冬枝赌资人民币104520元后转交给“J哥”。2019年11月22日,被告人黄某某主动向中山市公安局三角分局高平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开设赌场的犯罪事实。
上述事实,有随案移送并经庭审质证的证据证实,足以
认定。被告人黄某某在开庭过程中均无异议,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提交认罪认罚具结书。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某无视国家法律,利用互联网组织赌博活动,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黄某某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减轻处罚。被告人黄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某犯开设赌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本院予以支持。对辩护人所提被告人黄某某无前科、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等意见,经查属实,故对辩护人请求对被告人黄某某减轻处罚的意见,本院予以采纳。鉴于被告人黄某某确有悔罪表现,符合适用缓刑的法律规定,本院决定对其宣告缓刑,故对辩护人请求对被告人黄某某适用缓刑的意见,本院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裁判结果
被告人黄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人员
审判长陈健强
人民陪审员冯丽珊
人民陪审员吴柳兰
裁判日期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四日
书记员
书记员梁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