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案号:(2019)沪0115刑初5399号
案件类型:刑事
案由:开设赌场罪
裁判日期:2020-01-09
审理经过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浦检张江刑诉[2019]349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董某犯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11月2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某2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董某及辩护人成月华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查明
经审理查明,2019年3月起,被告人董某以营利为目的,先后建立名为“秘敲嘛新群秘”、“地主”、“二人得百搭3块一分”的微信聊天群聚集赌客,并在手机app“明星麻将”内设置亲友圈、开设虚拟房间供他人进行赌博活动,从中以收取台费名义抽头渔利。至2019年6月27日案发,共计牟利人民币1万余元。
2019年6月27日,被告人董某被抓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上述事实,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经庭审质证属实的证人朱某、李某某、蒲某某、金某某、张某1的证言及相关辨认照片;清点记录、微信账单截图、“明星麻将”app游戏ID及房间界面截图;公安机关出具的扣押决定书及扣押清单、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刑事判决书及释放证明书、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案发经过及被告人董某到案后的供述、辨认笔录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被告人董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供他人进行赌博活动,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董某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董某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董某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本院为维护社会管理秩序和良好的社会风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人董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6月27日起至2020年4月26日止。罚金自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向本院缴纳。)
二、追缴被告人董某违法所得,予以没收;扣押在案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人员
审判长缪军
审判员蒋华
人民陪审员潘明娟
裁判日期
二〇二〇年一月九日
书记员
书记员马丹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