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身”软件不正当竞争 微信获赔315万元
不少人都接触过一款被称为“手机神器”的软件——“X分身软件”——用户只要一部手机就可以实现对第三方软件的双开,比如微信,QQ,微博,陌陌等主流应用。用户通过该软件打开微信客户端,就可获得微信伪装、一键转发、一键集赞、消息防撤回、自动抢红包、语音转发等微信软件本不具有的功能。
然而,对于这款第三方插件,微信公司认为,其构成不正当竞争,妨碍,破坏微信软件的正常运营,提出索赔450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公司通过涉案软件在用户手机中制造虚拟主机环境,在该环境下对微信软件正常运行进行干扰和破坏,以实现涉案6项功能。涉案功能是通过技术手段予以实现,使微信后台正常运行逻辑受到干扰,必然增加微信公司运营微信的负担。而且,涉案软件妨碍微信作为一款真实社交应用软件的功能发挥,改变了微信真实的运行状态,降低了用户对微信的信任度。法院还认为,被告软件还损害了相关微信用户的自主选择权、知情权、隐私权等消费者权利,长此以往,用户对微信服务的评价与信赖也必然降低。
最终,法院认定被告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被告公司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及合理开支15万元。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本案判决已生效。
法官指出,网络环境下,互联网产品尤其是社交产品中常常会进行一定的功能设置,保护真实用户的信息、交易等安全,而部分软件以“便利用户”为名,突破该种功能设置,不仅可能影响到他人网络产品或服务的正常经营,也有可能损害到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甚至给用户的人身、财产安全带来隐患。本案通过对涉案行为不正当性的分析和判断,对用户所使用的网络产品、服务的正当性、安全性等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也力求引导网络服务提供者正当经营、合法创新、诚信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