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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以威胁方式隔空猥亵儿童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来源: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日期:2025-04-13   阅读: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三起涉未成年人典型案例之三:王某某猥亵儿童案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2019年11月23日,吴某某(案发时不满14周岁)通过QQ聊天软件认识王某某。王某某在诱骗到吴某某的照片后,以照片相威胁获得其裸照,后又在明知吴某某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或通过传播裸照相威胁,或做虚假承诺要删除裸照为诱饵,于2019年11月23日至11月29日间,多次通过QQ视频聊天形式,对吴某某实施了猥亵。

裁判结果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王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后王某某提起申诉,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申诉理由不能成立,依法予以驳回。

典型意义

隔空猥亵是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新形式,与传统的身体接触方式不同,它具有隐蔽性更强、危害性更广的特点。本案中,被告人通过QQ聊天强迫被害儿童施行猥亵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严重触犯了刑法,侵犯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和心理健康。为有效防范“隔空猥亵”等事件发生,广大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应正确履行监护职责,主动帮助孩子抵御网络不良信息的侵袭,避免未成年人过多沉溺互联网。学校及其他部门也应围绕未成年健康上网,防性侵等方面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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