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22年度未成年人审判典型案例之一:杜某猥亵儿童案——依法惩治“隔空猥亵”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被告人杜某与被害人小敏(化名,案发时未满十四周岁)通过网游认识并互加QQ和微信,后确立男女朋友关系。在网聊过程中,杜某为满足性刺激,让小敏发送裸照和不雅视频供其观看。二人线下见面后,杜某继续对小敏实施猥亵行为。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杜某对未满十四周岁的儿童实施猥亵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综合考虑被告人具有坦白、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以被告人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典型意义
信息时代的到来,使得未成年人越来越早的接触到电子产品和网络。但纷繁复杂的网络世界对缺乏判断能力的未成年来说存在危险,不法分子运用网络技术实施犯罪的手段更为隐蔽,危害范围更为广泛。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利用互联网猥亵未成年人的案件。被告人通过建立男女朋友关系,诱骗被害人拍摄裸照或发布不雅视频,虽然没有直接与被害人进行身体接触,与传统意义上的猥亵行为有所不同,但目的均是为满足自身性欲,客观上与实际接触身体的猥亵行为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严重侵害儿童的人格尊严和心理健康,应当认定构成猥亵儿童罪的既遂。本案的判决结果体现了人民法院本着“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依法惩处利用电信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坚定决心。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融通履职,有力融入网络保护,依托办案,促请、配合相关部门,为未成年人生活、学习营造健康清朗的网络环境。同时也警示家庭和学校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正确使用网络,培养、提高识别风险、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最大限度避免网络违法犯罪的侵害。本案的判决结果也符合最高院、最高检最新发布的《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