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网上售卖“呼死你”软件 无业男一月获利近9万元
扬子晚报网2016年12月8日讯(通讯员 庄园 张静 记者 马奔)通过租用位于常州的服务器在网上出售“呼死你”软件,河南籍男子何某在短短一个月内获利近9万元。近日,常州市武进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案。
现年28岁的何某自大专毕业后一直没有稳定工作。今年5月初,一个偶然的机会让他了解并接触到了“呼死你”软件。该软件通过使目标手机不断收到不同号码的陌生来电或短信的方式,对目标手机实施通信轰炸,对手机系统功能进行干扰,使目标手机无法正常使用。通过中间网站,何某将从上家处购得的“呼死你”软件按照不同价格梯度进行售卖。2016年5月至6月期间,何某通过售卖该软件,非法获利人民币8.9万余元,
庭审中,何某称购买该软件的群体主要为网店卖家,想通过使用该软件达到报复差评买家或迫使差评买家修改评价的目的。对于本案,武进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何某提供专门用于非法侵入、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
法官提示:庭审中,何某表示本以为自己的行为只是不道德,没想到已经触犯了法律。我国刑法明确规定,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网络、手机等带来的商机也愈加明显,但希望社会公众能在法治框架内实现“取财有道”。
苏义飞律师点评:“呼死你”软件是通过连续拨打被害人手机或发送短信实现骚扰的目的,并不具有相关司法解释所规定的“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三种情形,不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参考中国裁判文书网案例《唐x国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一审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