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刑辩律师有多辛苦,大家看这几张图片就知道了。
深圳龙岗看守所会见,有律师半夜三点爬起来,带着小板凳和干粮到看守所排队。
有律师把这个看守所称之为全球律师会见最蜗牛看守所,诺大一个看守所, 上午和下午排队各给五个号,为了等拿一个号,半夜三点得爬起来,排上七八个小时的队才得以会见,其中的辛苦可想而知。
深圳作为特区,咋搞得如此的小家子气,就不能多弄几个会见室吗?律师的精力有限,时间也很宝贵,让律师们把时间都消耗在排队上,这是谁之过?
合肥看守所律师会见起床时间向深圳学习了。
上面是刑辩律师会见的艰辛,这种身体上的艰辛还可以忍受,最艰辛最无奈最痛苦的是办案过程中受到来自有关部门对律师的刁难和阻力。
著名刑辩女律师程晓璐感悟,追求法治的道路并非一马平川,总有沟沟坎坎:
在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制定修改的大背景下,职务犯罪案件辩护的空间尚不明朗;对于特殊三类案件以外的普通刑事案件,律师在侦查阶段的会见权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但凡公安机关认为律师会见有碍侦查和审讯,就千万百计阻止,律师投诉无果;对于一些复杂、敏感、有一定影响力的案件,检察机关存在盲目快办快结,火速起诉,转移矛盾的工作方式;在一些地方,地方保护主义又有抬头之势,政府及有关部门明里暗中干预司法机关个案处理屡禁不止,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行政违法认定为刑事犯罪的现象大量存在。
自2014年以来中央出台多个规范性文件三令五申“审判案件就是以庭审为中心,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然而,三年多过去了,除了“事实证据调查在法庭,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的情况有所好转外,真正能使“裁判结果形成于法庭”的成效甚微,申请控方证人出庭获得法院准许的更是屈指可数,证人不出庭依然是常态,法院开庭后迟迟不宣判、内部请示汇报的现象仍然司空见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