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龙,1982年出生 ,“8·27昆山持刀砍人案”中宝马男死者,外号“龙哥”,甘肃省镇原县人 。
2001年7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四年六个月。2006年9月7日,因打架被行政拘留五日。2007年3月,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九个月。2009年5月11日,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三年。2013年7月19日,因犯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被判两年两个月。五次坐牢,从19岁开始偷窃,五次被判刑加起来10年5个月。
2018年8月27日晚,因行车问题,与他人引发口角导致冲突,提刀追砍自行车车主于某某,却被反砍身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8月31日下午,刘海龙的遗体已基本完成尸检。
2001年7月因犯盗窃罪,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2006年9月7日因打架被昆山市公安局处行政拘留五日。
2007年3月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2009年5月11日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1年3月24日释放。
2013年1月25日凌晨,刘海龙在昆山市陆家镇宜家花园小区内因琐事与被害人许某生纠纷,刘某某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与被害人许某互殴,致被害人许某左侧胸腔积液。
2013年6月3日晚,刘海龙等三人酒后至昆山市陆家镇合丰好声音KTV,无故殴打被害人杜某,致被害人杜某鼻骨粉碎性骨折。
2014年5月13日因犯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罪,被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
2018年3月5日,昆山市陆家派出所接群众刘海龙、张某某举报有人在昆山贩卖毒品。掌握这一情况后,陆家派出所民警会同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展开侦查,为成功抓获贩毒嫌疑人,刘海龙积极配合警方行动,一举将贩毒嫌疑人甄某抓获,后甄某被依法刑拘。3月27日,陆家派出所见义勇为工作站根据见义勇为相关表彰条例,结合刘海龙、张某某在破案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为其申报了见义勇为。
2018年8月27日晚,因行车问题,与他人引发口角导致冲突,提刀追砍自行车车主于某某,却被反砍身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