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邓学平
职业:律师
执业证号:13101201510213828
律所电话: 021-61679566
执业机构:上海权典律师事务所
邓学平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先后办理过数百起诉讼案件,其中包括大量贪污贿赂、渎职侵权、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案件,办理的江苏省第一例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案件更是轰动一时。因在检察院工作表现出色,他先后两次被记个人三等功。
2011年,邓学平主笔起草了全国基层检察院第一份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后来,他还执笔起草了《江苏省检察机关排除非法证据规定》。
2014年,邓学平辞去苏州市某区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职务,加盟京衡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邓学平先后接手了陕西渭南继母虐童案、汤兰兰案、连云港药神案、鸿茅药酒案、张扣扣案等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在这些热点争议案件中,他谨守法律人的理性,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及负责的办案态度,获得了当事人乃至全社会的认可和尊重。
如今,邓学平不仅是一名知名刑辩律师,还受聘担任上海财经大学和上海政法学院的兼职硕士生导师,并在华东师范大学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研究院担任研究员。在繁忙的办案工作之余,邓学平还经常到高校为大学生们讲述自己的法治理念,鼓励同学们做一个有情怀、有担当的法律人。
社会荣誉:
获评博客大巴“十大思想力博主”
被苏州市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两次。
被平江区委、区政府评为“平安建设先进个人
获评正义网“年度影响力博主”
获评新浪司法2017年度“十大优秀法律人”
获评新浪微博2018年度“法治中国影响力人物”
获评新浪微博2020“十大影响力法律大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