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游戏机的赌博机
2017年3月,张某在龙岩市永定区某动漫城内摆放“翡翠明珠”赌博机一台、“八鲨皇朝”赌博机一台、“五星宏辉”老虎机一台、“狼神”老虎机两台供不特定的人赌博,并以每月2000元聘请游某为该店管理员。2018年2月,游某及店内的2名参赌人员被民警当场查获,并将上述游戏机、相关赌资及账本等予以扣押。经鉴定,查获的游戏机均具有押分、退分等赌博功能,均认定为赌博机。2018年3月12日,张某主动投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利用固定场所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赌博机共17台,并组织赌博活动,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综合张某自首及有违法犯罪前科等情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点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规定,设置具有退币、退分、退钢珠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并以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作为奖品,或者以回购奖品方式给予他人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组织赌博活动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在中小学校附近设置赌博机、容留未成年人赌博、因设置赌博机被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再设置赌博机、因赌博、开设赌场犯罪被刑事处罚后,五年内再设置赌博机等情形的,入罪标准都是降低、从严的。
在本案中张某以营利为目的,购买赌博机供他人赌博,其开设赌场行为无异议。但是以雇佣的方式、以营利为目的管理游戏机机房,并深入参与游戏机机房的运营管理,明知他人开设赌场仍受其雇佣为其管理运营也是触犯开设赌场罪。
赌博机是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机型、机种,是一种游戏厅的附属品,看似公平、娱乐的游戏,但其后果是非法转移、重新分配参赌者的财产。赌博容易上瘾,使人嗜赌成性,甚至为此家破人亡,发展至今已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应予以坚决打击,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