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消金界
自从央视315晚会曝光了“714高炮”现金贷乱象,整个行业陷入了沉寂状态。
老赖们则更加猖狂,动不动就“以死示威”。“我必须以死来让法律和社会对你们的行为引起重视”,在催收人员展示的聊天记录中,老赖这样威胁。
面对老赖,从业者有些棘手,有些力不从心,也有些担心——全国正在开展以整治“套路贷”为抓手的扫黑除恶行动,会不会受牵连,甚至是遭遇刑事问题。
2019年4月9日,两高两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发布了《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套路贷的司法定义。
一时之间,行业掀起一片争论。714到底算不算套路贷?砍头息算套路贷吗?给714引流算共犯吗?对于从业者普遍关心的问题,消金界咨询了多位律师,他们从专业角度给出了自己的见解。
714高炮是套路贷么?
在消金界咨询的多位律师中,都回复称:不是。
广强律师事务所的曾杰律师向消金界回应,套路贷的本质是诈骗,属于刑事犯罪。714高炮只属于民事纠纷,而无牌照的职业放款人则属于无照从事放贷的行政违法行为,并不算犯罪。这两者有着本质区别。
《意见》指出,套路贷是指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根据《意见》,“套路贷”与平等主体之间基于意思自治而形成的民事借贷关系存在本质区别,民间借贷的出借人是为了到期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收回本金并获取利息,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也不会在签订、履行借贷协议过程中实施虚增借贷金额、制造虚假给付痕迹、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行为。
对于借款人来说,一旦遭遇了“套路贷”,是完全不用还款的;但是如果是高利贷,根据国家规定,则需要偿还本金以及24%以内的利息。
暴力催收与套路贷有什么区别
在法律解释中,暴力催收被定义为定性为敲诈勒索或者非法拘禁等,而套路贷则是明确的诈骗罪。
《意见》指出,司法实践中,应当注意非法讨债引发的案件与“套路贷”案件的区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也未使用“套路”与借款人形成虚假债权债务,不应视为“套路贷”。
因使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强行索债构成犯罪的,应当根据具体案件事实定罪处罚。
如果是诈骗行为和暴力催收行为兼有,律师称,对于法院来说,一般会遵循“刑事优先民事”的原则,优先审理刑事案件。
砍头息和展期算不算套路贷?
答:主要看合同规定。
砍头息,指的是给借款者放贷时先从本金里面扣除一部分钱。比如,出借人借给借款人10万元,但在给付借款人款项时直接扣除2万元利息或者服务费,借款人实际到账8万元,这2万元则被称为“砍头息”。
展期指的是,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发生暂时的资金周转困难,致使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金,一般情况下,可在增加利息的情况下,提前申请展期。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在借款人并不知情的情况下,合同以“保证金”“行规”等虚假理由诱使借款人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就算作套路贷。
但是如果合同对于这种砍头息和展期的约定很明确,双方的意思表达很清晰,即便借款人事后认为自己利益受损不同意,也只是算作民事纠纷,不能算作套路贷。
给套路贷引流的贷超属于共犯吗?
这要依情况而定。
除了实施套路贷犯罪的直接责任人以外,套路贷意见还对该类案件中的共犯范围做了相对明确的规定,比如,组织发送“贷款”信息、广告,吸引、介绍被害人“借款”的;提供资金、场所、银行卡、账号、交通工具等帮助的;出售、提供、帮助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等等,都被认定为共犯。
消金界了解到,315过后,一般主流贷超平台在选取合作平台时更加谨慎。具体来说,需要有放贷资质,以及利率符合监管规定。
上海九泽律师事务所的段青律师表示,对于贷超平台来说,如果明知他人实施“套路贷”犯罪,则会被认定为共犯;但如果引入的平台符合监管要求,从业者担心的“产品方出事,渠道一锅端”的现象,则一般不会发生。
业内普遍认为,不管是从客群来看,还是从服务商来看,25%以内的现金贷都在正规合法运营,风险相对可控。
然而目前来看,整个行业被一些不合法乱象所污名化。此次“套路贷意见”的颁布,旨在打黑除恶,打击高利息的民间借贷。未来行业的发展,还是要靠守规矩的从业者来激清扬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