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泽,1969年生,贵州开阳人,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原法制日报记者、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2006年,周泽曾被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法院网、央视国际四大门户网站联合评选的年度“十大法制人物”,被《中国青年报》评选为“推动中国2006年度人物”,入评《南方人物周刊》“2008年青年领袖”、“2014中国魅力榜”等。
1990-1994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
1994-2002年,在《法制日报》从事编辑、记者工作;
2002-2004年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学院。
2002-2009年,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与传播系执教,主讲法理学、新闻法。
1999年考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 2003年开始执律师业;
2008年至2015年,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2015年至今,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2020年12月21日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认为:“你(周泽)以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一)项、《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拟给予你(周泽)停止执业一年的行政处罚。”
周泽称,他已经向朝阳区司法局提出了听证要求,如果将来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他会申请复议或诉讼,也会向全国律协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北京市律师协会等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寻求帮助。
周泽在听证会后对《财经》记者表示,吕先三案二审法院对于刑讯逼供等违反办案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做了确认,排除了非法证据,这也说明其反映的问题是存在的。“在参与吕先三案时,我们认为一审存在错误,在得知二审可能不开庭维持原判的情况下,基于当事人的权益,决定将刑讯逼供的材料公布到网上,而且该案已经经过一审,不存在不能公开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