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某假冒注册商标案件获判缓刑
涉案罪名:假冒注册商标罪
涉案金额:136000
承办律师:黄奥律师
法院判决:缓刑
2016年6月6日,马某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合肥市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于2016年7月13日被批准逮捕。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指定黄奥律师承办本案。
侦查机关以马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经鉴定涉案金额为136000元)移送至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阶段,黄奥律师认真阅卷、寻找辩点,多次会见被告人马某,与办案机关积极沟通,提出被告人马某系从犯,且具有坦白等从轻处罚情节,从而成功为马某申请取保候审。
在案件庭审过程中,黄奥律师结合案卷事实,通过质证以及对马某和同案犯万某、朱某的询问,提出马某犯罪主要是受万某诱导,系从犯,且具有坦白、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等情节,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一审法院完全采纳辩护意见,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本案的另一名主犯被判处实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