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刑事辩护 » 刑事动态 » 正文
2021年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关于三农资本一案的资金清退公告
来源: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日期:2021-02-05   阅读:

被告人陈鑫、范玉龙等22人(“三农资本”)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对刑事判决涉财产部分立案执行后,依法有序推进资产处置、资金归集、信息核实等重点工作。为维护受损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生效刑事裁判文书和受损人信息对已归集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首次资金清退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退时间

本次资金清退自2021年2 月18日开始(法院咨询电话:0551-66026702,清退工作开始后的工作日)。

二、清退对象

资金清退对象为在参与“三农资本”网络平台投资且经信息核实登记的受损参与人。参与集资的相关刑事案件被告人(包括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理财师)不列入资金清退范围。

三、清退金额

本次资金清退根据受损金额和现已归集到位的资金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每名受损参与人的具体清退金额通过其受损金额乘以清退比例确定,受损金额指投资参与人的本金受损金额,具体为充值金额减去提现金额的差额。

四、清退方式

本次资金清退采取银行开立电子存单方式,由中国工商银行协助完成。委托中国工商银行为所有受损参与人开立电子银行账户,通过开立银行电子存单的方式进行资金清退。开立银行电子存单的受损参与人在收到银行短信提示后,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中国工商银行任一境内网点领取清退的资金。

五、特别提示

本次资金清退按照“应发尽发”的原则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领取清退资金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领取清退资金通知》。

为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新冠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避免因资金清退造成的人员聚集,受损参与人对资金清退中存在的问题,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反映,谢绝受损参与人来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51-66026702(清退工作开始后的工作日)

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二○二一年二月一日


附件:领取清退资金的通知

1.领款方式介绍

本次资金清退范围内的投资参与人的领款方式为电子专户的方式。受损参与人选择接收清退资金的方式为电子专户,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到中国工商银行任一境内网点查询办理“三农资本案领款业务”,以领取清退资金。如受损参与人存在大额取款需求,请提前与收款银行的业务办理网点预约,并在办理业务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需收款银行办理大额转账、挂失等其他需要核验身份的业务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其他需要的证件。

2.电子存单领款细则

(1)受损参与人已死亡的处理方式

本次资金清退范围内的受损参与人在信息核实登记后死亡的,合法继承人需提供遗产继承手续,前往收款银行领取清退资金。

(2)工商银行提示短信

资金清退工作开始后,中国工商银行将会通过95588向本次资金清退范围内的受损参与人发送资金发放短信提示,提示工商银行完成资金清退的时间及方式,具体清退方式请参照“领款方式介绍”相关内容。

(3)未收到提示短信处理方式

对于本次资金清退范围内的投资参与人因预留手机号码有误等原因,清退时间内未收到短信的情况,见法院公告后,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任一境内网点查询清退资金到账情况。

3.特别提示

(1)由于本次资金清退涉及人数众多,短信提示时间与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会有时间间隔,请本次资金清退范围内的投资参与人耐心等待并随时查询到账信息。

(2)因疫情防控需要,请投资参与人前往网点办理业务时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和网点工作人员安排有序办理。

(3)工商银行全国客服电话:95588。

(4)法院咨询电话:0551-66026702(清退工作开始后的工作日)。


相关判决书:

三农资本一审刑事判决书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