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孟子寻
这是一个混沌的江湖,如果把法学界视作一个江湖的话。
但是,《东邪西毒》教导我们,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所以,即使虚弱混沌,但还是江湖。只不过它的大号叫做法学界。
是江湖,就有座次。
法学院也不例外。
传说,从前有两所叫做东吴和朝阳的法学院,他们最大的遗憾是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所以,他们仍然在传说中沉默。
有时,在梦里,依稀能看见东吴师生的眼睛。泪眼婆娑。
因为,很多年以后,在古城苏州。有个叫做苏州大学法学院的自称其延续了东吴法学。
那一天,大雨倾盆。原来江湖变了。
第一章 座次
一
丐帮也有座次。九袋长老和八袋长老相比,自然不仅多一个袋子。
80年代,江湖上有“五院四系”的九大世家。
从血统上,他们都很混杂。
因为,他们都先天不足。立场正确的法学院系似乎缺乏了兼容并蓄的学术气质。
于是,随波逐流成为一种时尚。
一种叫做后现代的解构精神弥漫在前现代的中国法学界。
解构之后,我们才发现,我们几乎没有什么法学。
张爱玲说过,人生是件华丽的旗袍,里边全是虱子。
而法学界的解构却颠覆了光鲜的旗袍,剩下的,只有虱子。
没有法学,座次却是要有的。因为,虱子似乎也要分大小。
顿时,江湖上烽烟四起,唾沫横飞。
二
如果一定要排一个座次,我的感觉是
第一梯队
人大法学院、北大法学院。
第二梯队
武大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社科院
第三梯队
西南政法大学
第四梯队
吉大法学院、厦大法学院、中南政法、华东政法。
第二章 人大法学院
不知从何时起,人大法学院声名日隆。
据说,人大的教授出没中南海与央视的次数最多。
当然是在法学院中。
人大法学院有七种武器。每一种,都是引以为傲的。
至少,在这个江湖里。
一、民法。
民法在这个江湖里,与金钱的距离近过诚实信用这样的民法信条。
而,王利明,就是人大民法的神工鬼斧。论师承,佟柔的衣钵传人。
佟柔的《民法总则》,在近几十年的大陆民法界所撰的教科书中,仍无出其右者。
论著述,可睥睨千秋。当然是厚度。很多年后,人们会记住。
有一个时期,学术分量是可以用公斤衡量的。
论政治亲密度,全国人大要员。几不曾见失宠之态与孤傲之姿。
论资源,持民法学会,据院长要职。人大民法,尚有杨立新、龙翼飞等。或司法者出身、或京城名律。
二、法律史
法律史是个奇怪的专业。
究竟归属于法学还是历史,无法可知。
或者说,既非法学、亦非历史。
因为,前任院长曾宪义经营法史多年,学术建树寥寥可数。
曾经有一种传说,曾为法学教育界的“一哥”。
或者说,这个江湖里。
位尊权重,恍若盟主。
因此,名誉院长仍是一位70岁老人特立独行的旗帜。
或者说,作为一位法学教育界的领袖,远比作为法律史学者更为实至名归。
当然,只是比较。
说到法史,无法忘记。
社科院历史所的瞿同祖老先生。
如果一定要在这个江湖中寻找一本可以称作法史著作的书的话。
我希望是《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
三、经济法
如果把经济法视作一种专业。
但是,怪胎也是胎。
所以,经济法也是法。
从潘静成开始,人大经济法总是意气风发。
史际春所撰的《经济法总论》,曾是经济法硕士的必备之作。
因为,在浩如烟海的经济著作中,竟然有思考和论证。
虽然,论说难免牵强。
经济法人曾经认为,经济法的独立性是伟大而艰深的难题,并为之披荆斩棘,百般求索。
但是,怪胎就是怪胎。
正如,东施就是东施,无论如何作蹙眉状,还是东施。
所以,把一个怪胎论证成为龙种,总是有些无聊。
除了童话和传奇。
四、刑法
2005年的人大刑法。
一场大戏,你方唱尽我登场,只是意气与利益。
遥想当年,全国首个博士点。
高铭暄功不可没。
作为刑法界的泰山北斗,如今飘忽不定。
北师大尊之为名誉院长,人大苦苦返聘强留。
不仅忆及,制定82年宪法时。
高先生坚持认为,迁徙权与罢工权不能入宪。
又想到,北京新制的信访条例。
自杀也是一种威胁。
五、宪法
50来年,四部宪法。
除了考试时增加难度,宪法研究总是有些尴尬。
换种角度,空间很大,是潜力股。
只不过,现在是潜水股。
羞涩而矜持的宪法学,让人又怜又恨。
许崇德,韩大元,两代豪杰。 忆当初,崇德、定仁、华辉三先生南北呼应。 只是,争鸣渐无,阿谀之风渐起。 所以,沉默的宪法学到未尝不是好事。
六、地势
人大法学院雄踞人大一隅。处京城繁华之所,闻大内恢宏之语, 并两高法检自重,央视近在咫尺,大会堂举步之劳。
七、人脉
陈兴良君曾对邱兴隆云,天安门与歌乐山境界参差,前者大有可观。
人大法学院门生遍布京畿,借京城之威辐射中华。
院庆之时,高官云集、贵胄毕至,蔚为大观。
第三章 北大法学院
没去过北大法学院, 只是远远透过车窗看到那座征表北大精神的高塔。
我猜想,应该在未名湖畔,美人迟暮是人生一大悲哀,失去了兼容并蓄的北大,正是迟暮的美人。
但是,迟暮的美人身上依稀有着青春的痕迹。
尽管很淡,北大法学院就是如此。
于是,有了贺卫方,也有了王天成。
当然,还有巩献田、陈瑞华。
从未拥有过荣华的苦痛远无辉煌后的落寞更加痛入骨髓。
偶像古龙曾云,人生最大的悲哀,就在于 灯红酒绿、歌舞升平中,那种油然而生的孤独和空寂。
一、 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 。
不记得是谁说过这样的话了,反正值得玩味。
北大法学院当然还活着, 但是,它已经死了。
院长苏力曾撰过专著一本,借用翔实的资料评析各大法学院的影响因子。
得出结论,北大法学院正当壮年,如日中天。
苏力却自己用事实写就的不公, 赤裸裸的割裂了法律的根基和灵魂。
甘德怀的悲哀在于,一定要在一个虱子群中寻找龙种。
面对权贵,北大法学院祭起的是绥靖和沉默。 面对金钱,北大法学院收获的是沉重与耻辱。
曾记得,论坛上曾有这样一个帖子,大意是数百名干警喜获北大法律文凭。 活着,还是死去? 的确是个问题。但是,北大法学院选择了吞金而亡、阿谀而逝。 不知道算轻于鸿毛还是重如泰山。
二、行政法
北大的行政法傲视群雄,独步天下。因为一个人,他的名字叫做罗豪才。
作为法学界中政界领袖之一,亦学亦政是于学有益否?
无法可知。只是,行政诉讼的境遇让人生疑。
在行政庭的同学对我说,行政庭最轻松。
铺天盖地的上访又让人浮想联翩,最应该匆忙的业务庭何以最清闲?
于是想到,朝鲜法院的行政庭应该比我们还清闲, 如果有的话。
除罗之外,姜明安、袁曙宏均是暗夜中的微光,如果中国的行政法研究是暗夜的话。
面对不法和困境,作为法学家是引刃而上还是退避三舍?
先天下人之忧而乐,还是后天下人之乐而忧? 这样的选择,也深深困扰着北大行政法。
忧郁,还将继续。
绥靖,仍然蓬勃。
三、贺卫方
拒招硕士,是贺师的一种愤激之举。
续招博士,是贺师的一种入世之态。
壕堑战还是对决?
面对不公的招生制度,折中的贺师选择了前者。
岌岌可危的法学教育中,贺师扬起了叛逆和批判的大旗,在风中猎猎作响。如火如荼的学术不端中,贺师拍出了沉闷而凌厉的一拳,如泥牛入海。
所以,孤独者将继续孤独,沉默者将继续沉默。
而激愤者,面对无形的高墙和沉默的大多数,终会走向沉默。
正如鲁迅所描述的一个没有敌人的战士,在无人之境中,面对如血的夕阳,除了黯然神伤,还是黯然神伤。
四、巩献田
一封信叫停了物权法。
巩献田的真诚在于,他坚信穷人的打狗棍和富人的别墅是不同的。
在法律上。 法治进程步履维艰的前行,一个简朴的老人,用政治性的宏大叙事,用非理性的情感和直觉, 重申了这样一个道理, 我们和资本主义不同。
和绥靖的苏力一样,巩献田也是法理研究者。
移植还是固守?
正确还是平等?
物权法的困境背后, 倒映着苏联模式集体、国家观仍然影响着一代法律人。
未来如何? 这个老人也无从知晓。
只是,穷人仍然手持打狗棍,被城管追逐嬉戏。
富人仍然开着宝马,面对红灯,绝尘而去。
五、刑法学
杨春洗、杨敦先、张文等先生建构了北大刑法。
储槐植、陈兴良延续了北大刑法。
如果不是那个叫做刘涌的汉子, 或许,北大刑法还有几分清誉。
为刘涌辩护也好,出专家意见也罢, 这都无可非议。
可怕的是,面对指责, 除了沉默,就无法坚持信念。
收钱也好,义务也好, 干预司法,却与法律背道而驰。
这种力量,只会延缓法治的进程,也抹灭了法学家应有的尊严和矜持。
六、国际法
铁崖先生在世时,国际公法界唯北大马首是瞻。
斯人已去,江湖顿成乱象。
七、陈瑞华
对于立志考取北大法学院研究生的自考生而言,报考陈瑞华是个糟糕的选择。
如果陈瑞华“北大法学院不欢迎你们”的言论属实的话。
刑事诉讼法学者忽视了刑事诉讼的基础, 限缩强权、保护弱者。 北大教授对于自考生关上了求学的大门, 扬起的是歧视的大旗。
骨子里弥漫着血统论的阴霾, 言语间透露出成分论的轻蔑。
很多年以前, 那个叫做钱穆的老人,从中学课堂走入北大课堂。
他的步履造就了昔日的北大。
很多年以前,那个叫做辜鸿铭的老人,他桀骜的辫子支撑着教而无类的北大精神。
而,歧视的法学教授却经营着北大法学院,并且,探究着刑事诉讼的建构,提倡着刑事被告人的沉默权。 当然,被歧视者也有保持沉默的权利。
第四章 武大法学院
学者李寻欢总是沉默,除了轻轻的叹息。
强调一下,不是喘息。 只是,小李飞刀照旧,例不虚发。
武大法学院在更多的时候,选择了沉默和叹息。
沉默中,没有爆发。
叹息中,锋芒渐无。
但是,刀还在手中,或者不在手中,杀意仍然盎然。
一、 江湖之远
大汉口与大上海并肩而立的历史,不再重现。
除了长江,还无声无息地牵挂着那些硝烟中的辉煌。
珞珈山下,东湖之滨。
武大法学院茕茕孑立,对月叹息。
有个时代,法学与庙堂的距离, 支配着法学的荣辱。
依附权贵的中国法学,注定了珞珈法学的衰落。
曾记否, 80年代,北大法律系主任张国华亲赴珞珈, 慕其自由宽容之风, 向往投奔之情殷殷。
然时过境迁,90年代以降,珞珈法学北进之风顿起。
两任院长马俊驹、余劲松也舍珞珈而走京城。
有人说,中部的凹陷决定了武汉的凹陷,武汉的凹陷决定了武大法学院的颓势。
二、 国际法
作为中国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私法的源头,仙逝的姚梅镇先生和健在的韩德培先生仍是珞珈山的灵魂。
九五高龄的韩先生,淡定自若。 高足黄进、肖永平已颇具气象。
然国际经济法虽有李仁真、张湘兰登苦苦支撑, 失去了余劲松的国经步履蹒跚。
面对姚先生时代的辉煌, 徒生的不只是华发,还有凉意。
三、 马家军
命运多舛的珞珈刑法。
夜幕降临,马克昌先生总是在, 珞珈山麓散步。
作为新中国刑法的奠基人,作为武大法学院巅峰时期的院长,在刑法界,先生仍然有些孤独。
在法学院,先生仍然兢兢业业。
只是,政治化的刑法学,留给武大的,更多是遐想。
只是,学阀式的刑法界,留给武大的,更多是遗憾。
只有马先生,仙风道骨的继续支撑着严谨的刑法研究。
四、 环境法
环境法这个专业,也是有些后现代。
作为环境法学会的会长单位,武大法学院并无法自矜。
也调整花花草草间法律关系的规范。
属于环境法。
不禁想到, 这是建构还是解构?
化地为牢的环境法,点石成金的环境法,总是有些另类。
一身叹息。
五、 余延满
武大民法,最具新闻价值的。
如果有的话,应该是余延满。
此公恃才傲物,颇有魏晋之风。
臧否人物,总能一语中的。
只是,虚弱而浮躁的法学界。
中国法学界,实在无法想象学者可以给个孤高的理由。
所以,武大民法仍然板荡。
即使有温世扬、张里安、孟勤国。
六、 经济法
漆多俊,在经济法界自成一派的学者。
退休后,去了长沙,长期依附在民法专业。
武大经济法后继乏人。
执著于调整对象争论的经济法,距离学术的升华,总是背道而驰。
所以,漆多俊的苦痛,也是经济法学的苦痛。
除了就业,经济法在法学界,依旧孤单。
第五章 中国政法大学
其实,对于以中国或中央开头的任何学校,我都觉得有些悲凉。
凉意,源于骨子里的官本位思想和等级制残余。
还有,政法这样的组合,既政又法,还是先政后法?
凉意,总是挥之不去。
法律的政治依附性活生生的融入了这个民族的血液,连号称法大的中国政法大学也不免俗。
说起来有些好笑,台湾有所政治大学,简称政大。
大陆有所政法大学,简称法大。
只是,政大法学却遥遥领先,舍政治而求法益。
只是,法大法学却依附政治,舍法学而傍政治。
于是,《政大法学评论》仍然是华语圈内法学刊物的翘楚。
于是,《政法论坛》依旧言之无物,官样文章洋溢。
学而优则仕,至少还曾学优过。
仕而优则学,失去的不仅是学术的尊严,还有法学界的灵魂。
一、“中国”这面大旗
作为集体主义教育下茁壮成长的跨世纪的共产主义接班人的我们,直觉教导我们,祖国和中国就是我们的主心骨。
有个规律,凡是冠以中国大旗的,总是与红旗鲜花为伴,总是与英雄伟大相依。
出身并不显赫的中国政法大学,前为北京政法学院。
其时,五所政法院校中,西南气势如虹,睥睨天下。
北京总是可以化腐朽为神奇。
当中国政法大学取代了北京政法学院后,当司法部退隐法学教育界后,当教育部选择法大后,一个道理浮出水面。
设问一下,一定要教育部在五所政法院校中选择一所收至麾下的话,他选择的依据竟然是,中国这面大旗。
谁执掌了这面大旗,谁就可以代表中国。
有很多人这样认为,也有很多人这样营造一种氛围,更有许多人孜孜不倦的坚持。
于是,官本位的法学教育界更加赤裸裸的,招摇过市,颜色未曾稍改。
二、法律史
今天再次翻阅了钱穆先生的《国史大纲》,忆及当年挥汗如雨苦背法史的情景。
顿首,无言。
只是不会有泪千行。
因为,法史留给我的只有默默流走的汗水。
甚至,连记忆也没有给我留下。
如果一定要让我介绍一下曾经的中国法制史,我只是会说,那是多么长的一段历史啊。
没有独立思考的法律史,没有严谨考证的法律史,带给中国法学学生的,除了痛苦,就是悲愤。
一个不治史学也不引外文的法律史,注定被史学和法学抛弃。
哪怕,这里有学术泰斗。
张晋藩先生的法史,在主流法学界堪称领袖。
只是,学术分量的不足与政治化的学术评价机制扭曲了整个法史界。
只是,法史依然了无生趣的印在法学学生的课程表上。
需要一种新的法律史,可以借鉴,可以思考,可以放弃阶级论的历史进路,可以重视法史中生动的个人,可以管窥硝烟和血肉铸就的法律精神。
只是,这还是一个梦。
当然,我们有做梦的权利。
三、江平
江平先生,一个抱有理想色彩的学者。
当政治的大旗指向了轻民重刑的虚无主义时,当经济法这个怪胎横空出世、独领风骚之际。 江平先生发出了微弱但是坚毅的声音。
在混沌的学术界,波澜不兴。
但人格风骨顿现。
当民法研究突成显学时,江平先生却执意于民法精神的推广。
因为,假民法之名,借公平自由交易之表,太多掠夺之实纷至沓来。
基础与机会的不平抹杀了民法专业的风骨,催生了民法学者见利忘义之势。
江平先生,一个寻求理想民法的学者,一个孜孜学术精神的学者,在忧郁中,昂首向天,天不语。
四、诉讼法
陈光中、樊崇义领军的诉讼法,据说独步江湖。
而且,青年一代俊杰纷出。
作为当年诉讼法的起草者之一,面对漠视权利、弘扬权力的立法,面对步履维艰的刑事辩护,作壁上观。
独立而不阿谀的学术精神,造就了德国法学家群体的声誉。
面对不公,面对惨淡的诉讼法律现实,宏大的叙事和空洞的说教,造就的是折中和保守的诉讼法界。
一直期望,诉讼法的关怀真正惠及,一个个陌生而孤独的个体。
因为,个人才是和我们一样,有着伤痛和喜悦,有着血肉之躯。
五、马怀德
此公少年成名,在行政法界独树一帜。
说到行政法,百感交集。
行政权力独步天下,政府监督轻描淡写,在此大势之下,行政法与行政庭同病相怜。
如果是真正意义的行政法的话。
为了变通,行政法由限权法变成了授权法。
管理多于约束,监督流于形式。
马怀德也渐近中年,不只华发是否早生。
学科的堕落,不能说归因于学者,但是,虚伪的行政法学界,不应该有太过执着和显赫的掌声。
六、研究生
曾几何时,法大的研究生招生飞火流星。
一个专业上百人的规模,总让人倍感紧迫。
研修班的普及度,法学界无出其右者。
某年,我去一偏僻西部小县。
这里,竟然也有法大的研修班。
除了佩服 ,还是佩服。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
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但是,急速扩大的中国政法大学,却让人感到太匆匆,太匆匆。
当然不是在学术上。
社科院法学所
有一种鸟,当他飞翔时,舞动的不是轻盈,而是沉重的翅膀。
法学所,沉重掩盖了厚重,蹒跚磨灭了犀利。
学术机制的扭曲,掩映着法学所的酸楚。
官僚奔走的社科院,注定跛足而行。
一、剑走偏锋
剑,之所以为剑。
不在剑气之锋,不在剑术之炫,在其所指。
挥向虚空还是投中要害,不仅是个选择,还关涉独立学术人格。
于是,面对四处狼烟的法学界,面对苦痛的司法,法学所杜门不见。
于是,面对喧嚣的名利场,面对向上的台阶,法学所贤达磨刀霍霍。
学之为大者,在于直面真实。
法学江湖上的乱象,法学所选择了逃避。
挂上了“莫谈国事”的旗帜,学术上倾向了虚无而宏大的命题,远离了喧嚣,也丢弃了鲜活的法意。
二、法学研究
权威的《法学研究》帮衬着法学所的声誉,滋长着威权政治情绪下的骄傲。
只是,源于权力的骄傲,总是不够真切。
尽管,不善检讨的国人,总是沉醉或膜拜权力的光环。
但是,狐假虎威式的幸福,总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帮办式的《法学研究》,批发出风起云涌的学者、亦或博导。
留下的,更多是,一地鸡毛。
三、梁慧星
这个曾蜗居云南工厂多年的学者,在民法界掷地有声。
早期著作中隐约可见的文字,总是与台湾著述不谋而合。
有意为之还是纯属巧合,无法可想。
物权法草案的各自为政,民法学会长的起起伏伏,梁慧星留下了性情中人的风貌,抛下了大师之气度。
无法苛求,在学会会长以继承制为主体的体制下,做一个与政治无关的会长,何其艰难。
民法界的乱象,透露出割据的气息。
民法界的内讧,折射出浮躁的社会。
当希望和梦想被解构后,血肉之躯也失去了高尚。
四、法理学
法学所的法理学,既没有苏力般绥靖和渐进,也没有巩献田般可爱而执著。
所以,社科院不是北大。
因为,与政治密切的法理学研究,太过可爱和太过可憎,都只能孤独。
官至部级的信春鹰、夏勇 ,曾默默翻译大量宪政著述。
那些文字,影响了我们这代学子。
至少 ,我们可以知道,有一种法学不是宣传,不是神话,而是我们的血泪,我们的尊严。
从西北远走北京的刘作翔,坚实的背脊负载着隐士之风。
只是,这个时代的法学界,更需要勇士。
五、郑成思
知识产权法的大腕,如果只能有一个的话。
应该是郑成思。
当然是中国大陆。
此公精通英语,勤于著述。
只是,面对盗版有理、正版变态的现实,苦笑还是苦痛?
尴尬还是大义凛然?
当盗版成为一种习惯,当反盗版执法成为一种口号和做秀。
不禁想到,在娱乐场所研究贞节的学者,是否也有相同的尴尬?
特别是,莺声燕语间,被翻红浪中,以贞节教化为终生诉求的君子,痛,在心中萦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