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在省公安厅召开,安徽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李建中表示,今后对电信网络诈骗类警情,不论是报到110、派出所还是刑警队,各地公安机关都要及时受理,查证属实的,不管案值多少,一律立为刑事案件,并且规范采集上报有关信息。
本次专项活动将让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团伙在合肥无法藏身落脚。以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经开区作为重点整治区域,以租赁高档写字楼为犯罪窝点的“楼宇经济”为重点,对收藏品、文物拍卖鉴定诈骗,婚恋诈骗,推荐股票诈骗,大宗商品交易平台违法犯罪以及其他依托公司、网络平台进行违法犯罪的行为进行重拳出击。
根据方案,此次专项行动将分为动员部署、线索摸排、整治打击和建章立制四个阶段。在2017年1月底,公安机关将根据各地发案情况、前期摸底情况和侦查经营情况科学制定方案,实施统一抓捕,一网打尽。同时,检察院、法院也将提前介入,进行整体移诉,集中清理,对抓获的涉嫌电信诈骗的人员,符合刑事处罚的将坚决从严从快惩处。在案件侦办过程中,相关部门也将强化赃款追缴工作,及时返还受害人,对犯罪分子涉案的房产、车辆、财务等非法所得一律查扣。
在集中整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推进会上,合肥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以来共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团伙窝点31个,抓获涉案人员1721人,采取强制措施997人,其中今年打掉团伙窝点22个,抓获涉案人员1021人,采取强制措施678人。
经过调查发现,目前在庐阳区、蜀山区、瑶海区、包河区、经开区较为严重,将这5个区域作为重点整治区域,此次集中整治将依托公司、网络平台、写字楼等为犯罪窝点,进行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列为整治对象。
“合肥传销治理取得良好的效果,我们要像打击传销一样治理电信诈骗。”一名负责人说,目前合肥电信诈骗的形势较为严峻,一定要做好准备工作,多部门配合,文明执法。做好“电信诈骗防火墙”,集中侦破一批大案,打掉一大批违法犯罪团伙和铲除窝点,遏制当前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发展的势头。
重点打击5类违法犯罪行为:
收藏品、文物拍卖鉴定诈骗
这类诈骗的特点是,租用高档写字楼,营造公司艺术气息,彰显公司实力,宣传可高价收购或帮忙高价拍卖藏品、文物,以骗取检测、鉴定、保险、出关等费用为目的。
婚恋诈骗
此类诈骗的特点是,搭建婚恋网站,招聘销售、售后客服等人员,并由销售客服假冒异性会员,引诱骗取男会员缴费充值。
其他依托公司、网络平台进行违法犯罪的行为
此类诈骗的特点是,冒充银行、通讯公司客服等回馈客户诈骗、淘宝代运营、冒充医疗专家诈骗等。
推荐股票诈骗
此类诈骗的特点是,通过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信息、建立钓鱼网站、发送短信,或直接拨打电话借所谓的证券公司或投资公司专业炒股的名义,以提供股市信息、推荐优质股票、代为炒股保证获取高额利润为幌子,引诱受害人上钩,以收取入会费、信息费、炒股运作资金等方式。
大宗商品交易平台违法犯罪
此类诈骗的特点是,自建或挂靠所谓的商品交易平台,利用非法手段在网上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夸大投资盈利率,虚构分析行情走势,谎称投资风险低、高收益诱使客户将资金注入平台,利用反向操作、高杠杆等让客户亏损,从中获取资金收益。
公安部要求下一阶段将部署四项重要措施,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持续采取高压态势。
一是,今后各地公安机关接到群众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报案后,一律都立为刑事案件,按照刑事案件立案要求采集各类信息。
二是,各地省、市两级公安机关要在今年9月底前,全部建成反诈骗中心。反诈骗中心要具备诈骗电话快速拦截、涉案资金快速止付、案件的研判串并和组织侦查打击等方面的能力。
三是,根据前期掌握的情况,将辽宁鞍山、安徽合肥、河南上蔡、湖北仙桃、四川德阳等新的地域性诈骗犯罪较突出的地区列为重点整治范围,坚持打早打小,坚持整治与打击相结合,防止形成新的案件高发区和犯罪输出地。
四是,整改一批重点行业和公司。在金融领域,有众多诈骗团伙通过第三方支付公司分解赃款;一些银行卡收单机构发放的POS机被犯罪分子大量用来套现获利。在电信领域,部分虚拟运营商由于审核不严,大量170、171号码被犯罪分子用来诈骗。会议决定,对18家第三方支付公司、银行卡收单机构、虚拟运营商等重点行业、重点公司加大监管和整改的力度,由部际会议有关成员单位负责监督落实整改措施。
苏义飞律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1年)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
一、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千元为起点。
二、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五万元为起点。
三、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五十万元为起点。